境内中型水库和重点小(一)型水库,均设工程管理机构,列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其余小(一)型水库及其灌区,由所在乡镇设专人管理,实行水库、灌区统一管理制度。
6座中型水库及3座重点小(一)型水库,共设水库工程管理所8处(马山小(一)型水库归属庙埠河管理),有管理人员65人。管理人员负责供水配水、水量调度、水库维修保养、安全渡汛、保安保卫、征收水费、开展多种经营、组织领导灌区进行农田灌溉和渠道维修等工作。
灌区设“灌区管理委员会”,由受益村各出1人、水库管理所2人组成,负责灌区渠道维修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制订灌溉计划、处理灌溉纠纷等工作。每年秋后灌区管理委员会都进行一次总结,并讨论制订下年计划。各受益村成立灌溉管理小组,负责本村的农田灌溉,负责支渠及分管干渠的维修和保卫等工作。多年来主要建立了以下灌溉管理制度:用水申请制度、用水计划制度、按计划配水制度、按实际用水调配制度、供水岗位责任制度、水费征收制度和灌溉工程管理维修制度。
农田水利情况
单位: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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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有效灌溉面积│其中:机电灌溉面积│保证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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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26.12 │ │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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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35.30 │0.20 │3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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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56.35 │5.20 │51.53 │ │
├──┼──────┼─────────┼──────┼──────┤
│1965│61.00 │29.06 │55.20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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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67.00 │42.90 │60.20 │40.02 │
├──┼──────┼─────────┼──────┼──────┤
│1975│83.00 │74.11 │70.00 │68.00 │
├──┼──────┼─────────┼──────┼──────┤
│1980│92.63 │82.83 │80.02 │71.79 │
├──┼──────┼─────────┼──────┼──────┤
│1988│70.61 │64.31 │53.91 │5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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