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生产 农业合作化前,农民从事一家一户个体生产,势单力簿,难以抗拒天灾人祸,虽省吃俭用,仍难维持温饱。农作物种植,沿旧时耕作制度。
集体生产 最初形式为互助组。形式多样,有常年的,有季节性的,也有临时的。规模有大有小,大者十余户,小者三五户。自愿互利,等价交换,集体生产。1950年全县互助组发展至13278个,入组农户46097户。1951年西由后吕村16岁的女青年徐建春,高小毕业后,冲破世俗偏见毅然回村务农,并积极参加互助组,当年被选为互助组组长。徐建春的行动为全县、全省乃至全国知识青年回乡务农树立了榜样,不仅先后被选为初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人民公社主任,也先后被选为县、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县、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等接见。1951年,蒲家洼村互助组长刘洪恩,出席山东省首届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1952年全县互助组发展到22690个,入组农户107567户,占总户数64.9%。
1952年冬,刘洪恩组织17户农民,创办了全县第一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1953年,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有刘洪恩、侯承先等5处,共110户434人,1351亩耕地。1954年初级社发展至195处,入社农户3806户。1955年贯彻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热潮,年底初级社达到1103处,入社农户26311户。1956年徐建春农业社、红旗农林合作社、先进农业社、先锋农业社、胜利农业社、星光农林牧合作社出席山东省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分别获锦旗和奖状奖励。孙青、张宝吉、杨安增、周同香获省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是年8月,小社并大社,一部分初级社升级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是年底,高级社为451处,入社农户102208户。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土地、大型农具、牲畜作价入社。生产管理推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制度。1957年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社,共732处,170018户,占总户数98.32%。
1958年8月,在高级社的基础上,全县成立人民公社28处。人民公社既是党政合一的政权机构,又是一级生产经营形式。1961年全县调整为20处公社,947个生产大队,4303个生产队。生产队为基层集体生产组织,队委会统一安排生产计划,统一调配使用劳力。在劳动管理上推行“四小”管理(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小段计划、小组评比)和评工记分制度。“文化大革命”时期,废止“四小”管理和评工记分制度,挫伤了农民积极性。1980年全县有27处公社,1019个生产大队,4086个生产队,仍为集体生产经营形式。
联产承包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先后派工作组在大原公社杜家大队和沙河公社曲家大队进行粮油生产联产到组和联产到劳的试点。1983年全县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大包干),土地承包给农户,独立经营,自负盈亏。1984-1988年底,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深化和完善,由传统的农业自然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农业生产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涌现出各种专业户15280个(占总户数6.4%),新经济联合体905个。
第二节 生产经营形式
个体生产 农业合作化前,农民从事一家一户个体生产,势单力簿,难以抗拒天灾人祸,虽省吃俭用,仍难维持温饱。农作物种植,沿旧时耕作制度。
集体生产 最初形式为互助组。形式多样,有常年的,有季节性的,也有临时的。规模有大有小,大者十余户,小者三五户。自愿互利,等价交换,集体生产。1950年全县互助组发展至13278个,入组农户46097户。1951年西由后吕村16岁的女青年徐建春,高小毕业后,冲破世俗偏见毅然回村务农,并积极参加互助组,当年被选为互助组组长。徐建春的行动为全县、全省乃至全国知识青年回乡务农树立了榜样,不仅先后被选为初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人民公社主任,也先后被选为县、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县、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等接见。1951年,蒲家洼村互助组长刘洪恩,出席山东省首届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1952年全县互助组发展到22690个,入组农户107567户,占总户数64.9%。
1952年冬,刘洪恩组织17户农民,创办了全县第一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1953年,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有刘洪恩、侯承先等5处,共110户434人,1351亩耕地。1954年初级社发展至195处,入社农户3806户。1955年贯彻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热潮,年底初级社达到1103处,入社农户26311户。1956年徐建春农业社、红旗农林合作社、先进农业社、先锋农业社、胜利农业社、星光农林牧合作社出席山东省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分别获锦旗和奖状奖励。孙青、张宝吉、杨安增、周同香获省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是年8月,小社并大社,一部分初级社升级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是年底,高级社为451处,入社农户102208户。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土地、大型农具、牲畜作价入社。生产管理推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制度。1957年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社,共732处,170018户,占总户数98.32%。
1958年8月,在高级社的基础上,全县成立人民公社28处。人民公社既是党政合一的政权机构,又是一级生产经营形式。1961年全县调整为20处公社,947个生产大队,4303个生产队。生产队为基层集体生产组织,队委会统一安排生产计划,统一调配使用劳力。在劳动管理上推行“四小”管理(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小段计划、小组评比)和评工记分制度。“文化大革命”时期,废止“四小”管理和评工记分制度,挫伤了农民积极性。1980年全县有27处公社,1019个生产大队,4086个生产队,仍为集体生产经营形式。
联产承包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先后派工作组在大原公社杜家大队和沙河公社曲家大队进行粮油生产联产到组和联产到劳的试点。1983年全县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大包干),土地承包给农户,独立经营,自负盈亏。1984-1988年底,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深化和完善,由传统的农业自然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农业生产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涌现出各种专业户15280个(占总户数6.4%),新经济联合体90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