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莱州盐业多为个体经营。清雍正九年(1731),西由场有盐田328亩,海沧场有盐田62.4亩。乾隆十九年(1754),西由场有盐田164副,其中南滩70副,北滩46副,中滩48副,均位于仓上庄前,另有盐锅66面,分置丰茂寨(今为凤毛寨)、西由、吴家庄;海沧场有盐田60副,盐锅40面,置于海仓庄前。1917年,土山盐区有盐田118副,盐井128眼;崔家盐区有盐田162.5副。1946年,土山盐区有盐田96副,从业盐民923人,分布在于家、提家、孙家、海沧4村;崔家盐区有盐田160.5副,从业盐民376人,分布在朱家、崔家、仓上3村。
1947年,掖县盐民开始走上互助合作道路,土山盐区的547户盐民组成了55个生产互助组。1949年底,经过“并滩转业”(裁并盐田,多余盐民转业),土山盐区保留井滩36副计5500公亩;崔家盐区保留海滩125.5副计7500公亩。1950年,崔家盐区成立25个生产互助组,有盐民320户;土山盐区成立具有初级生产合作社性质的盐民会和基层工会,盐业雇工和个体盐民均参加了工会。是年,全县共有盐田14841公亩。1952年1月,崔家盐区建立6个盐业初级生产合作社,共有社员267人。
1956年1月,山东省盐务管理局征购个体盐民的盐田51副计7384公亩,建立省属国营莱州盐场,原盐民307人被选为该盐场第一代工人。2月,崔家盐区崔家、仓上二村的6个初级盐业社联合建成春光盐业生产合作社,有社员221人,盐田14857公亩。对未入场、社的212户盐民,由政府统一安排,全部转至农业社。
1958年,人民公社兴起时,土山公社在娄家村北,利用废弃盐滩建成土山公社盐场,有盐田3266公亩;西由公社将街西、腰王、后邓3个村的盐业社(组)合并组成西由公社盐场,有盐田985公亩。
1959年和1965年,春光盐业社和土山公社盐场先后升为县属集体企业。春光盐业社先是改名崔家盐业社,1967年又改名东方红盐场。土山公社盐场先是改名娄家盐业社,1967年又改名东风盐场。莱州盐场的隶属关系也几经变易,先是于1959年下放给县,1965年改归轻工部盐业总公司直属,1969年又下放给县。
鉴于原盐田滩形极不统一,不适于现代规模生产,故各盐场于1956年开始了改造和扩建工程。
莱州盐场,1957-1966年,先后新建盐田4186公亩,恢复过去废弃的盐田1244公亩,接收省公安厅生建盐场移交的盐田22588公亩,其中有效生产面积18312公亩,另建成2230米引水渠道1条。因这些盐田分散在3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管理极为不便,故制定了五年改造规划。改造的指导思想,一是集中以便于管理,二是能适应机械化作业。规划要求移建6254公亩,改造6750公亩。工程于1971年基本完成,另扩建荒水圈360公亩。1974-1979年,又改造老滩14050公亩。其中制卤区5046公亩,新建盐田9740公亩,扩建盐田5392公亩。1988年,该场拥有职工1203人,固定资产原值1247万元,盐田34517公亩,其中有效生产面积31638公亩,结晶面积11314公亩。
东风盐场,1959-1978年,先后扩建盐田6594公亩,新建蒸发池2712公亩,改造老盐田2377公亩,至1978年共有盐田11787公亩。1969年,建成长3000米梯形防潮坝1座。1972年,建成长300米输水渠道1条。1983年,因国家限产原盐,盐田减至10250公亩,拥有职工237人。
东方红盐场,1958年,自建新滩985公亩。掖县盐建指挥部调集朱由、过西、西由、大原等8个公社的劳力建新滩6600公亩。1960年,接收平里店、程郭、苗家、过西4个公社作价移交的盐田3940公亩。1967年,建成长840米的防潮大坝1座,长1500米的海岸挡潮墙1堵,长400米的送水渡槽1座,全长6000米的排水沟2条。1971-1982年,新建盐田5998公亩,改造老滩18700公亩。1980年因建养虾池占用了部分盐田,至1985年,实有盐田29899公亩,职工239人。
莱州市盐场,1976年,掖县县委,县革委为了开发莱州湾地下卤水资源,组织全县人力、物力,修建起东起虎头崖,西至胶莱河,长达46华里的防潮大坝1座,并在坝内50平方公里的滩涂上筹建县社联办的掖县盐场。1977年,组建建场指挥部。调集全县24处公社的3万多民工、3000多台拖拉机、500多辆马车,经过一冬春艰苦奋战,除建成113923公亩盐田外,还建成西起夏邱分场东至孙戈庄,全长20公里的公路一条。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中除国家拨款683.5万元外,其余皆为各乡镇筹集。该场为县社联办企业,设总场和24处乡镇分场,自负盈亏,分别向各自的乡镇负责。1978年投产,有职工1972人。1981年,梁郭分场和三元分场因经营不善,先后弃滩下马,其他分场也废弃了部分盐田。1988年4月改名为莱州市盐场,有盐田64464公亩,职工1115人。
西由镇盐场,经1960年和1969年两次扩建,盐田达到4849公亩。1988年有职工48人,盐田3216公亩。
各村办盐场,1958年,朱由公社朱家村建盐田2177公亩。1983年弃滩下马。1959年,过西公社崔家村在村西建盐田910公亩。1988年有职工8人,盐田1265公亩。1978年,土山公社的海沧、潘家、西孙家和浞东4个大队,共开发盐田3462公亩,兴建6个盐场。其中海沧3个。1988年,海沧一场有职工13人,盐田600公亩;海沧二场有职工17人,盐田1500公亩;海沧三场有职工10人,盐田660公亩;潘家盐场有职工25人,盐田660公亩;西孙家盐场有职工50人,盐田2000公亩;浞东盐场有职工25人,盐田1400公亩。1988年,土山镇小任家、山下、杨家3个村,共新建盐田4200公亩,建立了3个盐场。其中,小任家盐场有职工20人,盐田1200公亩;山下盐场有职工20人,盐田1500公亩;杨家盐场有职工20人,盐田1500公亩。
莱州市盐田总面积,1982年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206803公亩。为建国时的15.8倍。之后,由于国家限产,废弃了部分盐田,1985年减至153931公亩。此后无大变动。
第四节 盐场
建国前,莱州盐业多为个体经营。清雍正九年(1731),西由场有盐田328亩,海沧场有盐田62.4亩。乾隆十九年(1754),西由场有盐田164副,其中南滩70副,北滩46副,中滩48副,均位于仓上庄前,另有盐锅66面,分置丰茂寨(今为凤毛寨)、西由、吴家庄;海沧场有盐田60副,盐锅40面,置于海仓庄前。1917年,土山盐区有盐田118副,盐井128眼;崔家盐区有盐田162.5副。1946年,土山盐区有盐田96副,从业盐民923人,分布在于家、提家、孙家、海沧4村;崔家盐区有盐田160.5副,从业盐民376人,分布在朱家、崔家、仓上3村。
1947年,掖县盐民开始走上互助合作道路,土山盐区的547户盐民组成了55个生产互助组。1949年底,经过“并滩转业”(裁并盐田,多余盐民转业),土山盐区保留井滩36副计5500公亩;崔家盐区保留海滩125.5副计7500公亩。1950年,崔家盐区成立25个生产互助组,有盐民320户;土山盐区成立具有初级生产合作社性质的盐民会和基层工会,盐业雇工和个体盐民均参加了工会。是年,全县共有盐田14841公亩。1952年1月,崔家盐区建立6个盐业初级生产合作社,共有社员267人。
1956年1月,山东省盐务管理局征购个体盐民的盐田51副计7384公亩,建立省属国营莱州盐场,原盐民307人被选为该盐场第一代工人。2月,崔家盐区崔家、仓上二村的6个初级盐业社联合建成春光盐业生产合作社,有社员221人,盐田14857公亩。对未入场、社的212户盐民,由政府统一安排,全部转至农业社。
1958年,人民公社兴起时,土山公社在娄家村北,利用废弃盐滩建成土山公社盐场,有盐田3266公亩;西由公社将街西、腰王、后邓3个村的盐业社(组)合并组成西由公社盐场,有盐田985公亩。
1959年和1965年,春光盐业社和土山公社盐场先后升为县属集体企业。春光盐业社先是改名崔家盐业社,1967年又改名东方红盐场。土山公社盐场先是改名娄家盐业社,1967年又改名东风盐场。莱州盐场的隶属关系也几经变易,先是于1959年下放给县,1965年改归轻工部盐业总公司直属,1969年又下放给县。
鉴于原盐田滩形极不统一,不适于现代规模生产,故各盐场于1956年开始了改造和扩建工程。
莱州盐场,1957-1966年,先后新建盐田4186公亩,恢复过去废弃的盐田1244公亩,接收省公安厅生建盐场移交的盐田22588公亩,其中有效生产面积18312公亩,另建成2230米引水渠道1条。因这些盐田分散在3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管理极为不便,故制定了五年改造规划。改造的指导思想,一是集中以便于管理,二是能适应机械化作业。规划要求移建6254公亩,改造6750公亩。工程于1971年基本完成,另扩建荒水圈360公亩。1974-1979年,又改造老滩14050公亩。其中制卤区5046公亩,新建盐田9740公亩,扩建盐田5392公亩。1988年,该场拥有职工1203人,固定资产原值1247万元,盐田34517公亩,其中有效生产面积31638公亩,结晶面积11314公亩。
东风盐场,1959-1978年,先后扩建盐田6594公亩,新建蒸发池2712公亩,改造老盐田2377公亩,至1978年共有盐田11787公亩。1969年,建成长3000米梯形防潮坝1座。1972年,建成长300米输水渠道1条。1983年,因国家限产原盐,盐田减至10250公亩,拥有职工237人。
东方红盐场,1958年,自建新滩985公亩。掖县盐建指挥部调集朱由、过西、西由、大原等8个公社的劳力建新滩6600公亩。1960年,接收平里店、程郭、苗家、过西4个公社作价移交的盐田3940公亩。1967年,建成长840米的防潮大坝1座,长1500米的海岸挡潮墙1堵,长400米的送水渡槽1座,全长6000米的排水沟2条。1971-1982年,新建盐田5998公亩,改造老滩18700公亩。1980年因建养虾池占用了部分盐田,至1985年,实有盐田29899公亩,职工239人。
莱州市盐场,1976年,掖县县委,县革委为了开发莱州湾地下卤水资源,组织全县人力、物力,修建起东起虎头崖,西至胶莱河,长达46华里的防潮大坝1座,并在坝内50平方公里的滩涂上筹建县社联办的掖县盐场。1977年,组建建场指挥部。调集全县24处公社的3万多民工、3000多台拖拉机、500多辆马车,经过一冬春艰苦奋战,除建成113923公亩盐田外,还建成西起夏邱分场东至孙戈庄,全长20公里的公路一条。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中除国家拨款683.5万元外,其余皆为各乡镇筹集。该场为县社联办企业,设总场和24处乡镇分场,自负盈亏,分别向各自的乡镇负责。1978年投产,有职工1972人。1981年,梁郭分场和三元分场因经营不善,先后弃滩下马,其他分场也废弃了部分盐田。1988年4月改名为莱州市盐场,有盐田64464公亩,职工1115人。
西由镇盐场,经1960年和1969年两次扩建,盐田达到4849公亩。1988年有职工48人,盐田3216公亩。
各村办盐场,1958年,朱由公社朱家村建盐田2177公亩。1983年弃滩下马。1959年,过西公社崔家村在村西建盐田910公亩。1988年有职工8人,盐田1265公亩。1978年,土山公社的海沧、潘家、西孙家和浞东4个大队,共开发盐田3462公亩,兴建6个盐场。其中海沧3个。1988年,海沧一场有职工13人,盐田600公亩;海沧二场有职工17人,盐田1500公亩;海沧三场有职工10人,盐田660公亩;潘家盐场有职工25人,盐田660公亩;西孙家盐场有职工50人,盐田2000公亩;浞东盐场有职工25人,盐田1400公亩。1988年,土山镇小任家、山下、杨家3个村,共新建盐田4200公亩,建立了3个盐场。其中,小任家盐场有职工20人,盐田1200公亩;山下盐场有职工20人,盐田1500公亩;杨家盐场有职工20人,盐田1500公亩。
莱州市盐田总面积,1982年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206803公亩。为建国时的15.8倍。之后,由于国家限产,废弃了部分盐田,1985年减至153931公亩。此后无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