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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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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滩 建国初期,崔家盐区的纳潮制卤晒滩,一般设四步圈四步卤台,制卤与结晶面积约为18-15∶1。四步圈为头圈、二圈、顶圈、洼圈,四步卤台为高卤台、二卤台、三卤台、四卤台。其下设上下流圈,在流圈内设提水码头,用以将饱和卤提入卤屯。
井滩 土山盐区一般设五圈制卤,四池结晶。五圈为头圈、二圈、三圈、四圈、接卤圈或接卤台。为走水顺畅和预防气象变异,设上下卤屯、底卤屯和大小夹沟,以便降雨集中保卤。
“官晒二亩” 1931年,民国政府规定结晶面积以二亩为限。土山盐区一般设四圈,制卤与结晶面积约为3-2.5∶1。为走水和集中保卤,设通心沟、大夹沟和边沟、回卤沟,并设有卤屯和提水码头。
新式滩田 1974年,莱州盐区根据全国海盐区技术改造座谈会提出的建设“三化”(结构合理化、工艺科学化、生产机械化)、“四集中”(扬水、制卤、结晶、集坨)盐田的要求,分两批建成正规盐田。其结构依次分为蒸发、调卤和接卤三大区域,有节奏地自上而下和曲线倒扬,深入制卤,比以往扩大了咸区,增加了饱和卤量,满足了结晶池长期靠晒的需要。除制卤区外,每副滩有16个结晶池和一条供倒扬水的大夹沟,滩内圈池落差5-8公分,既可直跑又可斜穿,走水畅通。面积约1500公亩。1975年后,每副达3000公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