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治理 为避免继续污染城区,自1968年起,先后将造纸、电镀、毛巾、针织等4家排放有毒废水的工厂迁至海庙后,化工厂则直接建在海庙后,但又污染了近岸海域。进入70年代后,着意进行综合治理。先后投资1000余万元,治理废水项目10个。其中治理海庙后的5家工厂,取得明显效果。如1976年,电镀厂用无氰电镀新工艺消除了氰化物污染。1983年,造纸厂用气选法对中断水和白水回收利用,减少了废水排放量。1985年,焦家、新城两金矿用“三化”法处理含氰废水,使排放的废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化肥厂的废水,用冷却法,实行闭路循环,使有害物质明显减少。1986年,人民医院用氯化法处理医疗污水,达到国家标准。
烟尘治理 1980年起,对境内的工业锅炉、窑炉及取暖锅炉、茶炉等所有排烟设施,进行有计划的综合整治,以降低烟尘排放量。至1988年,共更新改造锅炉84座,窑炉40座,城区已建成18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烟尘处理量8.7亿立方米。
废渣治理 1973年8月,发电厂用排放的煤渣烧砖,是莱州治理废渣之始。至1988年,全市共投资近百万元,新建综合利用废渣项目5个。对暂时不能利用的有害废渣则重点治理。如1985年,焦家金矿用漂白粉搅拌法处理含有氰化物的尾矿,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三同时”管理 60年代末,即开始要求县属各企事业,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必须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983年,环保局对乡镇企业也实行“三同时”把关。1984年,县政府实行新建项目例会制度,由计委牵头,建委、经委、环保局、工商管理局、乡镇企业局、电业局参加,对新建项目联合审批。凡有“三废”排放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施工。对已竣工的项目,要检查验收,不合格者,限期解决。
征收污染费 1980年始,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的规定,对境内企事业单位征收排污费。1981年为3个单位计2.93万元。1988年增至202个单位计156.8万元。
第三节 环境治理
废水治理 为避免继续污染城区,自1968年起,先后将造纸、电镀、毛巾、针织等4家排放有毒废水的工厂迁至海庙后,化工厂则直接建在海庙后,但又污染了近岸海域。进入70年代后,着意进行综合治理。先后投资1000余万元,治理废水项目10个。其中治理海庙后的5家工厂,取得明显效果。如1976年,电镀厂用无氰电镀新工艺消除了氰化物污染。1983年,造纸厂用气选法对中断水和白水回收利用,减少了废水排放量。1985年,焦家、新城两金矿用“三化”法处理含氰废水,使排放的废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化肥厂的废水,用冷却法,实行闭路循环,使有害物质明显减少。1986年,人民医院用氯化法处理医疗污水,达到国家标准。
烟尘治理 1980年起,对境内的工业锅炉、窑炉及取暖锅炉、茶炉等所有排烟设施,进行有计划的综合整治,以降低烟尘排放量。至1988年,共更新改造锅炉84座,窑炉40座,城区已建成18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烟尘处理量8.7亿立方米。
废渣治理 1973年8月,发电厂用排放的煤渣烧砖,是莱州治理废渣之始。至1988年,全市共投资近百万元,新建综合利用废渣项目5个。对暂时不能利用的有害废渣则重点治理。如1985年,焦家金矿用漂白粉搅拌法处理含有氰化物的尾矿,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三同时”管理 60年代末,即开始要求县属各企事业,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必须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983年,环保局对乡镇企业也实行“三同时”把关。1984年,县政府实行新建项目例会制度,由计委牵头,建委、经委、环保局、工商管理局、乡镇企业局、电业局参加,对新建项目联合审批。凡有“三废”排放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施工。对已竣工的项目,要检查验收,不合格者,限期解决。
征收污染费 1980年始,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的规定,对境内企事业单位征收排污费。1981年为3个单位计2.93万元。1988年增至202个单位计15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