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四节 公共卫生

档案浏览器

环境卫生
1945年8月,县城党政军机关组成卫生委员会,发动驻城军民清除垃圾,建立公共厕所。莱东、五龙两县政府多次发出通知,号召全县人民美化环境、讲究卫生、预防疾病。
1952年春,美国侵略军在朝鲜和我国东北、胶东沿海等地施放疫病传播介体细菌,境内穴坊、羊郡、高格庄、团旺一带多次发现带有脑膜炎双球菌的蚊、蝇、跳蚤、蝗虫等生物介体。莱阳县成立防疫委员会,并开展以反对细菌战为中心,以“四净”(身体被褥净、房屋院内净、厕所圈棚净、锅碗瓢盆净)、“五灭”(灭鼠、虱、蚤、蚊、蝇)为主要内容群众性卫生运动。每个村庄由妇女、学生、民兵分别组成卫生队、宣传队、检查队,分工负责卫生清扫、宣传、检查等工作。各区乡选择当地制高点,建立望台,民兵昼夜值班,监视敌机活动。发现情况,以敲钟为号,民兵捕虫队立即组织捕杀。1~3月,全县共有5个区30个村发现毒虫,其中最大分布面积约5平方公里,各区及时组织联村进行捕杀。对饮用水井普遍加盖防护;发动群众,采取多种方法消灭鼠、虱、蚤、蚊、蝇。同年10月,县防疫委员会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当时,莱阳提出的“扫帚响,粪堆长,增产卫生两相当”口号,在全省乃至华东地区产生过很大影响,得到中共华东局第二书记陈毅高度赞扬;国家卫生部主办的刊物《卫生宣传工作》(十月号),向全国介绍源水夼村开展卫生运动的经验。1953年7月,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爱国卫生运动中的大河乡一书》,详细介绍了大河乡(现属万第镇)搞好卫生工作经验和做法。
1953~1955年,每年春季重点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挖蛆蛹和防治呼吸道传染病;夏秋两季重点搞好饮水卫生、食品卫生,消灭蚊蝇及防治肠道传染病。冬季则以捕鼠灭虱、防治冻疮为重点,结合积肥开展卫生大扫除。各村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将每月的逢一(即初一、十一、二十一)定为农村爱国卫生日,突击清扫环境,清除垃圾。县城各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卫生管理条约,实行每周一次大清扫制度。在主要街道,整修排水沟,修建公共厕所和垃圾箱。
1956年,大力宣传“一·五”《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的卫生防病条款,开展以除“四害”(蚊、蝇、鼠、麻雀)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人民坚持春季挖蛆蛹,掏麻雀蛋;夏秋两季结合生产积肥,除草沤肥,泥封粪尿,填平坑洼,疏通渠道,控制蚊蝇孳生地;冬季发动群众,开展灭鼠。
1958年,全县数以千计小学生除“四害”小组,开展红旗竞赛,争当模范。穴坊完小学生李绪强因创造“明暗夹子阵”、“蒺藜加沙堵鼠洞”等有效捕鼠方法,被省评为除“四害”模范。接家庄、黄格庄等村被评为省卫生先进村。1960年3月,除“四害”内容改为“老鼠、臭虫、蚊子、苍蝇”。
60年代初,农村开始对粪便、垃圾、污水实行统一管理,田间地头挖坑沤肥,泥封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县城成立粪便管理所,及时清理、定点处理人粪尿。1965年起,全县普遍推广“四改造”(改造厕所、鸡舍、猪圈、大牧畜栏)、“六统一”(人粪尿、大牲畜粪、鸡鸭粪、杂肥、干灰统一管理)管理方法,城乡卫生状况进一步改观。
1976年,全县开展以“管饮水、管粪便、改水井、改厕所、改禽畜圈、改炉灶、改环境”为中心的“两管五改”卫生活动,至1978年,共改造厕所140969个,改造水井1645眼,打手压机井9000眼,共建三层楼式鸡窝86597个。有7个大队安装了自来水,543个大队整修了街道,652个大队建立常年专业积肥队伍。是年9月,烟台地区卫生检查团在此地12处公社抽查房屋3500余间,苍蝇、蚊子存数极少。
1981年,全县普遍开展脏、乱、差综合治理活动,城镇、村庄一齐行动,清理环境卫生“死角”。
1982年,在城区重新划分卫生管理区段,设置责任分工标牌,建立卫生清扫专业队伍。1983年4月,全县开展灭鼠突出活动,10天中,共投放毒饵8.45万公斤,灭鼠625.8万余只。
1984~1986年,全县重点开展卫生“达标”和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村庄”活动,经检查验收,16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71个村卫生符合“达标”要求,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卫生单位”和“文明卫生村庄”。城区主要街道整修一新,环境绿化覆盖率达19%。26个单位达到“花园式单位”标准。
1987年,继续开展卫生达标、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和改水、灭鼠等卫生治本建设。年底,实现卫生达标单位167个,达标村庄237个,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76个,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0.1%,人均占有公共绿地4.45平方米;全县农村卫生改水受益人口39.6万余人,占农村人口的半数以上。城区治本建设基本达到街道柏油化,公共厕所标准化,主要街道全日保洁化,粪便垃圾清运专业化,门前“三包”制度化,绿化区域实现四季常青三季花。
食品卫生
1953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当时主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群众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促使建立行业卫生制度,经常组织检查评比。1959年,县人委颁布《莱阳县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对城区饮食单位和农村集体食堂开展全面检查,以消除隐患,预防食物中毒。是年,共培训饮食从业人员3000余人次,为城区500余名厨师和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查体。1960年,对部分野生植物和代食品进行营养成分及毒物分析,指导群众预防食用有毒植物。1975年,制定《莱阳县防止食品污染工作意见》,对全县农药使用情况展开调查,对以“六六六”为主的农药残留量进行分析,提倡农田、果林尽量减少“六六六”用量。
1982年后,卫生、司法、宣传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宣传教育,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干部职工和个体食品经营者,每年初训或复训一次。1987年全市共培训1万余人次,举办三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学习班。同年,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97处,其中各种类型的饭店、宾馆、招待所274处,粮所(店)33处,食品站25处,肉联冷藏厂3处,冷食厂3处,酒厂11处,糕点厂9处,副食品商店106处,其它27处。另有集体食堂236处,食品商贩2047个,累计共有食品从业人员10812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率为10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卫生审查率为100%,饮食业、冷饮、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月监督覆盖率为100%,食品从业人员的查体率、培训率及274处饮食单位电冰箱配备率均为100%;餐具消毒柜配备率市区达100%,乡镇为80%以上。食品检验合格率达90%以上,食具检测合格率为70%,市区食品企业一类户占45.9%,二类户占48.3%,三类户占5.8%。食物中毒发病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学校卫生
建国后,县卫生部门设专人分管学校卫生工作,在学校建立卫生组织,为学校培训校医和保健教师,制定卫生制度,宣传卫生知识,并在重点学校进行生长发育调查和常见病防治。50年代,在中小学普遍进行粪便检查和驱蛔(虫)治疗。1963年,高中、初中、小学近视眼患病率分别为25.3%、21%和13.8%;中小学生沙眼患病率为61%;蛔虫感染率高达90%以上。1979年,中小学生沙眼患病率降为9.28%。。1981年,蛔虫感染率降至62.55%。1985年,高中、初中、小学近视眼率分别为55.76%、40.32%和12.99%。
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两种形式。专业监督由卫生防疫部门通过技术监测手段和行政措施强制施行;群众监督是在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协助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检查评比活动。1983年对各类服务行业开始摸底登记,建立卫生技术档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1987年,对216个服务行业单位进行卫生检查验收,给其中103个单位颁发了《卫生许可证》,对其余不合格单位分别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