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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与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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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
清代及民国时期,医学科学不发达,人们对传染病处于无能为力状态。1931年(民国20年)霍乱流行,全县死亡540人;1933年再次流行,死370余人,左家夼有3户人家绝户。解放后,境内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黑热病 俗称“大肚子痞”。解放前,此种病流行猖獗,民间有“大肚子痞缠了身,阎王拴着脚后跟”。“大肚痞,快三月、慢三年,不快不慢活半年”说法。旧时虽有少数私营医生能治此病,但所需费用非一般农家所能负担,大多患者只好任其自然。1947年始,莱东、五龙两县人民政府组织地方医生开展黑热病防治,胶东行署、南海专署多次派出医疗队到病区普查治疗。1949年底,莱东、五龙两县尚有黑热病患者1300余人。1953年,建立7处黑热病防治重点站,逐村逐户普查登记,对确诊病人免费进行锑剂治疗。1958年,做扪脾检查280768人次。在发现、治疗病人的同时,发动群众扑杀黑热病的主要传播媒介--中华白蛉。1960年,县政府免费发放可湿性“六六六”粉50030公斤,对重点发病村、户进行喷洒灭蛉,黑热病基本消除。1968年后,再未发现新发病人。
疟疾 境内发病者均为间日疟。建国前经常流行。建国后,1961年和1971年流行两次,发病率分别为112/10万和117/10万。羊郡、高格庄、穴坊3处乡镇地处海、河相交的低洼水网地带,是主要流行区。50年代,疟疾防治仅限于普查普治和在重点病区室内用杀虫剂喷洒灭蚊;60年代则以管理传染源为重点,结合防蚊灭蚊和流行区预防服药进行综合防治。70年代贯彻苏、鲁、皖、豫、鄂五省疟疾联防方案,对现症病人进行正规治疗,对重点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并开展群众性防蚊灭蚊活动。1976年疟疾发病率降至5/10万以下,至1985年已连续10年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消灭疟疾指标。1985年后再无病例发现。
中华分枝睾吸虫病(肝吸虫病) 1963年照旺庄乡一病人在青岛确诊为此病,是境内首次发现的病例。1965年在照旺庄乡2个村调查,人群感染率为9.23%。1975年在全县24处公社开展此病流行调查,检查24871人,阳性者646人,平均感染率为2.7%;沿海地带感染率为0;丘陵地区感染率为0.56%;沿河低洼地区平均感染率为4.28%,个别村庄高达10%以上。照旺庄公社为主要流行区。凡查到肝吸虫卵者,都免费进行六氯对二甲笨系统治疗。
地方性甲状腺肿 简称地甲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引起的地方性疾病。建国后曾组织过多次小范围调查,但未弄清病区范围和流行程度。1978年开展全县范围普查,共检查584472人,查出患者8428人,其中弥漫型患者和1度患者占85%以上,全县平均患病率1.34%,龙旺庄、赤山、山前店、石河头4处公社平均患病率为5.17%,定为病区。饮水含碘量不足是发病的主要原因。1979年县盐场建起碘盐加工车间,病区12万居民开始食用含碘食盐,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碘盐的定性、定量监测,严禁非碘盐流入病区。同时对全县所有地甲病患者免费给予药物治疗。1982年,4处病区患病率已降至1.43%,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控制标准,全县共治愈患者4800余人,平均患病率降至0.39%。
地方性氟中毒 1980年全县开展普查,确定冯格庄公社17个大队和团旺公社2个大队为病区,受害总人口1.3万余人,不同程度氟斑牙患者8000余人。饮用高氟水是致病主要原因。莱阳县成立除氟改水领导小组,制定引低氟水入病区和打深井防氟改水方案。投资64万元,从8公里外引入低氟水,建扬水站2座,铺设管道27730米,建起1个容量1000立方米的水塔,安装上千个水龙头,使6个村吃上了低氟水。其他村也同时建起深井水塔。此项工程于1983年10月竣工。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烟台日报》对此作了报道。改水后出生儿童再未出现牙齿氟中毒。
钩端螺旋体病 1962年秋,榆科顶、西留、谭格庄一带发现大批发热病人,经省和烟台专区卫生防疫部门协助检查,证实为钩端螺旋体病。此为莱阳首次发现。1963年境内再次流行,北部丘陵地区尤多,共发病3044例,发病率为480.88/10万,1964~1966年,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证实此病在境内形式主要是洪水型,菌型分布90%以上为波摩那型。临床分型主要是流感伤寒型,其次是脑膜脑炎型。疫源地属经济疫源地,猪是主要传染源。据此,发动群众改变散养猪和牧猪习惯,实行圈养,使疫境得到净化,并教育群众大雨之后避免接触可能被猪粪尿污染的水体。1972年后,发病人数显著下降,发病率降至5/10万以下。1982年后再无发病。
狂犬病 解放前长期流行,但无疫情记载。1954~1958年,全县发病死亡20余人。1959年开展灭犬活动,传染源得到控制。1981年再度发现狂犬病症。为防治此种病流行,县卫生防治部门广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性及防治方法,对家犬普通进行免疫注射。1982~1987年,共注射家犬数万只,对散养犬和野犬进行捕杀。对受犬伤者及时处理伤口,注射人用狂犬疫苗,有效防止了狂犬病发生。
布鲁氏菌病 1965年,在养羊较多地区进行重点调查,首次发现54例病人,多为牧羊农民。1972年,全县开展线索调查,发现12例病人,患者大多从事畜牧、屠宰和制革工作。为此,县卫生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和病人治疗工作,农业畜牧部门加强对畜群的检疫和免疫。1973年后,再无新发病人。
钩虫病俗称“黄懒病”。民国时期及新中国建立后,此种病在县内流行极广。1956年普查,平均感染率为55%,个别地区高达88.3%,约有10%受感染者显示出临床症状。1958年,县成立钩虫病防治指挥部,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发动群众,建立田间厕所,推广多种无害化积肥方法,教育农民改变赤脚下田和施用鲜粪的习惯,近百名医务人员组成7支防治队,分片包村进行钩虫病查治。1953~1960年,全县共治疗钩虫感染者和病人139011人次。1962年,钩虫平均感染率降至30%,1974年普查,平均感染率降为8.1%,临床症状病人甚少。
天花 解放前流行猖獗,人们对其极为恐惧。民间曾有“生子生一半,出过天花才保险”的说法。1945年,人民政府开始组织种牛痘,但因痘苗缺乏,不能广泛推行,天花仍时有发生。1950年,推行普遍种痘活动,1952年,境内天花绝迹。至1961年全县共接种牛痘120余万人次,人群抗天花免疫水平普遍提高。1962年开始,每年坚持春秋两季种痘。1980年,县内停止种痘。
麻疹 建国前境内流行甚广,对婴幼儿危害尤为突出。建国初麻疹流行仍很猖獗,呈隔年流行高峰的形势,大的流行年份发病率波动在800~1300/10万之间,小的流行年份亦常在400/10万上下。1954~1966年间,全县共发病56026例,死亡1896例。当时采用紫草煎剂、贯众汤、尿泡鸡蛋等民间验方进行预防,病死率有所控制。1966年,病死率已从1955年4.99%下降到1.99%。1967年以后,逐年大面积推广麻疹疫苗接种,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968~1984年,最高年份发病率为81.94/10万,最低为0.39/10万。1973年以来没有麻诊病例死亡。1985年后,未有病例发生。
白喉 建国前长期流行,但无疫情记载。建国后,1954~1982年间,全县发病919例,病死率为9.8%。其中1963年为最高发病年份,发病率为32.79/10万。1967~1982年发病率降至1/10万以下。1983年以来再未发现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建国前此病即有流行,建国后一直是境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1967年全县发病2402例,发病率为355.85/10万,形成有疫情记载以来的最高峰。1975~1977年再度流行,发病率在100/10万左右。1982年以来,发病率已控制在5~7/10万之间。1954~1987年,全县共发病10305例,病死率为6.08%。“流脑炎”的防治,建国初期以中草药和磺胺药为主,1974年后,以“流脑炎”菌苗预防接种为主,辅以其他防治方法。随着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和“三早一就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就地抢救危重病人)防治措施落实,“流脑炎”死亡率逐年下降,50年代总病死率为27%,60年代为7%,80年代3.64%。
病毒性肝炎 1944年(民国33年),莱阳城一带流行此病,俗称“黄眼瘟”。建国后至1958年,疫情稳定,未流行,1959~1969年共发病1693例,没有大流行年份。1970~1979年发病2400例,其中1978年是中等程度流行,发病率为94.16/10万。1982年再次流行,发病率高达156.57/10万。1980~1987年共发病3763例。1982年,肝炎被列为县重点传染病加以防治。卫生部门定期对饮食服务业和托幼机构等重点人群进行查体,发现病人和表面抗原携带者,医疗单位及时予以治疗和消毒管理。1984年,全县推行乙型肝炎疫苗预防。
卫生保健
劳动保健建国后,乡村劳动保健,主要是进行自我防护教育;工矿企业劳动保健主要是改善劳动条件。如夏季为露天作业工人发草帽,搭凉棚,供应盐开水,建土淋浴;冬季发防寒衣物等。有条件企业通过安装土风扇、吸气罩、通风管道,建双层炉壁和炉壁水幕等措施,减少中暑或冷冻事故。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定期组织防暑、防寒检查。1958年开始矽尘危害防治,采取密闭、通风、湿式作业等措施,降低粉尘浓度,防疫部门对扬尘点经常测定,随时提出改进意见。1978年后,社队企业发展迅速,大多生产条件较差,对工人健康危害严重。1979年抽查24个社队工厂,对接触铅、汞、锰、铬、苯、粉尘作业491名工人进行查体,有327人出现不同程度临床症状,90%以上尘、毒点浓度超过国家防尘、毒规定标准。1983年对县以上厂矿进行尘、毒、噪声测定,13家工厂的31个产尘点中,有7个点不符合国家标准;5家工厂14个产毒点中,有11个点不符合国家标准;17家工厂的40个噪声点,全部超过国家标准。对此,县劳动、卫生等部门联合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责令限期改造。同年,对部分工厂具有5年以上工龄445名接触粉尘作业工人矽肺拍片,确诊4名矽肺患者,可疑对象9人。1985年后,建立职业危害档案,继续开展尘、毒、噪声、高温、高频等监测,多数厂矿防尘防毒设备和劳动保护条件都有不同程度改善,职业危害程度有所降低。
妇幼保健新法接生。建国前,境内产妇均靠民间产婆接生,技术素质和卫生条件极差,产褥感染严重,母婴双亡的惨状常见,新生儿成活率很低。
1950年,开始宣传、推广新法接生。县卫生科先后在白龙、陶漳、羊郡等区举办妇婴卫生学习班,培训农村接生员154人。至1953年,共举办10期妇婴卫生学习班,建立乡接生站68个,培训接生员437名,用新法接生婴儿4776名。1958年,新法接生率达到60%以上。1962年,全县新生儿总数为14100名,死亡914名,死亡率64.8‰,其中新法接生10986名,死亡243名,死亡率22.1‰;旧法接生3114名,死亡671名,死亡率高达215‰。1976年,新法接生率达到95.6%。全县共有女赤脚医生916名,其中400人会接生,另有专职接生员623名。1979年以来,新法接生率达到99%以上,新生儿死亡率在23~15‰,产妇死亡率在3/万左右,新生儿破伤风和产褥感染已基本消除。
围产期管理。1979年,县内开始宣传、推广围产期保健管理,开展产前检查,对高危孕妇加强监护治疗和产后观察、护理。县、社两级妇幼卫生专业人员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乡镇医院妇幼医生和村级女医生、接生员会议。并普遍建立新生儿破伤风、产妇死亡报告制度和产前、产时、产后登记制度。1985年,共为10695名孕妇做了产前检查,占孕妇总数的92.73%;产后视访7666人,占产妇总数的80%;管理高危妊娠154例。1986年,全县739个村实行围产管理。1987年,新法接生率达到100%,婴儿死亡率10.76‰;孕产妇死亡4例,占孕产妇总数的2.8/万。
妇女病普查普治。50年代初期,主要宣传防病知识和开展小面积普查。1959年,全县开展子宫脱垂普查普治,诊治子宫脱垂6400余人。1962年,全县推广子宫托安放技术,当年上托205人,效果显著。1972年,开始在部分公社开展妇女病防治试点。此后,全面推行。1987年,全市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普查人数达4万人,治疗率达80%以上。
放射卫生防护1982年始,设专门人员开展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全县医用X线机及防护设备普遍建立技术档案、保管检修档案、X线工作人员剂量及健康档案。各X线机使用单位采用铅板密封、隔墙防护等方法减少放射线危害,并配备各种辅助防护用品。依据国家放射防护标准和规定,对X线机的防护性能、X线机使用场所及周围环境剂量、X线机操作者和被检查者的个人剂量等项指标,每年进行1~2次监测,发现问题限期改进。1987年,全市共有医用诊断X线机44台,其中41台具有《X光机防护合格证》,3台封存停用;24台计划生育透环X线机全部配有防护装置。此外,对4处工厂、学校的开放型放射源和2处医用同位素使用单位实行许可证登记制度,定期监督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