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设施
通俗教育讲演所 1930年(民国19年)国民党县政府在县城内城隍庙处设通俗教育讲演所,此为县内较早的群众文化宣传设施。
民众教育馆 1930年12月,通俗教育讲演所与民众读报所合并,成立民众教育馆,馆内设阅览、讲演、康乐三部,有职员5人。1932年停办。
文化馆 1950年10月建立莱阳县人民文化馆,1952年5月,改为莱阳中心文化馆,隶属于莱阳专署文教科,1954年7月下放给驻县,更名为莱阳县文化馆。1968年,文化系统整编,文化馆、图书馆、人民剧院合并为莱阳县文化工作队,1971年8月,改称莱阳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3年3月恢复莱阳县文化馆。1985年10月,文化馆与莱阳剧院合并,仍称莱阳县文化馆,1987年改称莱阳市文化馆。馆内有工作人员30名,设办公室及音乐舞蹈(含曲艺、戏剧)、美术摄影两个股。
文化站与文化中心站 乡镇文化站或中心文化站,既是农村文化活动的中心,又是文娱活动的组织者,在行政上受市文化局领导,业务上由市文化馆辅导。自1953年始,县内部分区开始建立公办或民办公助集体所有制文化站。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沿承发展并逐渐普及到各个公社。1978年,开始在部分公社(乡镇)建立文化中心站。1987年,全市26处乡(镇)有12处设文化站,另有龙旺庄、赤山、穴坊、万第、团旺、沐浴店、吕格庄等14处乡镇将文化站改建成中心文化站。文化站及文化中心站,下辖电影管理站。
文化艺术活动
清代,官府很少过问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民国期间,政府虽设立通俗教育讲演所及民众教育馆,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主要还是靠民间艺人开展。早在1913年,县城北门里刘竹园已成立“同乐处”,其后,“子弟戏班”在全县不断出现,他们采用戏剧、说唱、音乐、秧歌等多种形式活跃在农村。1925年后,中共莱阳地方党组织在农村发动群众,开办夜校,组织同乐处,运用讲演、演小戏等形式宣传革命思想。抗日战争时期,民间盲人抗日救国会,农村和学校的业余剧团、秧歌队不断涌现。文化娱乐形式有戏剧、秧歌、歌唱等。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内群众文化生活及文艺创作空前活跃,《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战斗英雄任常伦》、《毛泽东之歌》、《儿童团歌》等革命歌曲流行于广大农村;农村业余剧团争相排演《兄妹开荒》、《积极生产》、《白毛女》、《三世仇》、《瞎老妈》等歌舞剧;农村俱乐部及机关、学校,经常举办活报剧、扭秧歌等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莱阳县蒲格庄中心完小编写的小话剧《跑了儿子抓老子》及小歌剧《滚出去》,曾在1946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的《大众日报》登载过。
新中国建立后,群众文化活动热情空前高涨。50~60年代,农村俱乐部异常活跃,文化馆、站适时提供演唱材料。农闲时,多数乡村俱乐部挑灯排练,春节期间,乡乡搭台组织演出。70~80年代,文化馆先后组织文艺演出队(宣传队)33个,深入农村演出和专项演出共3305场,演出的剧目、节目共1480多个,其中大型剧目有《玉堂春》、《罗汉钱》、《红灯记》、《报春花》等;提供剧本、歌曲、漫画、曲艺等各种材料累计达15.43万份;帮助农村建俱乐部68处、秧歌队72个;先后举办戏剧表演、导演基础知识、剧目传授、戏曲型体组合、舞蹈化装、锣鼓经、乐理基础知识、声乐、吕剧音乐、手风琴、美术、书法、文艺创作、剪纸等学习班249期,参加学习的学员累计达12870人次。
音乐 境内民间音乐有广泛群众基础。如《跑四川》、《茉莉花》、《四大景》、《铺地锦》、《八条龙》、《桃李迎春》、《梅花三弄》等传统曲调至今流传。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歌曲普及城乡,新时代民歌不断出现,如《搬妹妹》、《劝郎参军》等,内容健康,曲调朴实,很受群众欢迎。新中国建立后至60年代,群众性歌唱活动普遍开展,并经常举行歌咏比赛、乐器演奏比赛等。
芦儿港村李兆仁吹奏技艺超群,能口、鼻轮换吹奏,1956年,他参加过省群众会演,所奏《百鸟朝凤》获一等奖,被华东音乐学院聘为演奏员。70~80年代,表演唱、男女独唱、二重唱等比较盛行。打击乐器有传统的锣、鼓、钹等;管弦乐器有笙、管、箫、笛、唢呐、胡琴等。
建国后,境内音乐创作多由文化馆负责,70~80年代出现的作品多系文化馆、文艺创作室的专职人员及业余爱好者所作。
舞蹈 境内舞蹈表演丰富多彩,如《老母会祭祀舞》、《水牛》、《猴跑羊》、《跑竹马》、《宫灯》、《搬姑姑》、《跑骆驼》、《大头人舞》、《天鹅高跷》、《抬阁》、《滑杆》等,但这些舞蹈多数早已失传,至今流传的有:
狮子舞。民间匠人用纸浆、竹、木及上色的麻、布等制成形似狮子头、狮身、狮尾的狮形框架与披装,表演时,内藏二人,分别戴狮头、狮尾,动作配合默契;另一人手持绣球斗狮子,在锣鼓、唢呐伴奏下,狮子作抢球、扑球、含球之姿势及腾跃滚爬之动作,形象逼真、生动。若在广场和舞台演出,狮子还可表演滚球、跳桌子、跨跃板凳等各种动作,十分有趣,热闹非凡。此舞多在元宵节或举办较大庆祝活动时,或搭台或沿街演出。今以南关村的狮子舞为最著。
跑旱船。用竹、木、铁丝做一轻便船体,船心留一圆孔,用彩布将船体围好,一人扮成姑娘或新媳妇,立于船心,将船体卡在腰围上,似坐于船中;另一人扮艄公,手持船浆作先导,船中人根据音乐节奏和艄公划船姿态,带船体翩翩起舞,很象在水中行船。此舞多在春节或举行较大庆祝活动时沿街演出。今以盖家疃的跑旱船为最佳。
跑黑驴。用竹、木、铁丝扎一小毛驴框架,背中留一孔,用黑绒将框架罩住,形似小黑驴,并制作穿裤的两条假腿脚,分跨于驴背两侧,一人扮成新娘,立于驴背孔中,驴体卡在腰围上,形似骑在真驴上;另一人扮着赶毛驴的王小儿,配着锣鼓,二人斗乐取闹,舞姿优美,今以儒林村的跑黑驴为最优。
高跷。用两条等高的木棒,半截处钉上脚踏板,分别与人体的两条小腿捆绑一起行走,名曰踩高跷。境内较为普遍。农民、学生多在节日、喜庆时,作踩高跷表演。
秧歌。境内秧歌流行已久。每逢年节,村办秧歌队走街串巷,热闹非凡。传统秧歌比较单调,数人登场,领队者扮演岳大夫(也有扮黑老婆的),手持雨伞或缨甩,后率数名腊花(舞女)、磕巴(舞男)。腊花手持彩扇、手绢,磕巴手持花棍。岳大夫领角色绕场一周,然后即兴祝词,或白或唱,众角色则伴唱伴舞,琴弦锣鼓齐奏。其路子有《龙摆尾》、《剪子股》、《蛇蜕皮》、《二龙出水》等。清末民国时期,秧歌仍在民间普遍流传,但已出现了有故事情节的秧歌剧(俗称小戏),多在广场演出,开头冠以秧歌,入场后剧情正式展开。剧目有《曹庄打柴》、《王登云休妻》、《卖身救母》、《双拐骗》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农民、学生常以扭秧歌、办活报形式,在集市、街头进行宣传或进行春节慰问。创作的秧歌剧有《解放》、《改邪归正》等。
新中国建立后,对秧歌、秧歌剧不断进行发掘、改造,使其广泛流传。张家灌村张炳国、西赵疃村隋希武是境内较有名望的秧歌艺人。他们不仅善歌善舞,而且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多的秧歌曲调,有些秧歌曲调,已被收在《山东民歌》中。
其它舞蹈。50~60年代,在中、小学校中流行“交谊舞”、“邀请舞”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机关、学校、工厂盛行跳“忠”字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全后,文化馆经常举办舞蹈训练班,各种舞蹈蓬勃发展,机关、学校、厂矿,经常举办舞蹈会。舞蹈节目创作,日趋增多。
曲艺 境内曲艺活动历史久远。1935年《莱阳县志》载:“说书于稠人之中,谓之评词儿;瞽人击鼓弹唱,谓之鼓词儿;蒙皮于竹,击以为节说唱,谓之打鱼鼓。”清末至民国时期,境内曲艺活动虽较为普遍,但无专设曲艺演唱场所,城乡富户在喜庆、节日时,出钱邀请艺人在客屋、闲舍、大宅院内演唱。平时,艺人或单人或结伙,走乡串村,于场院、街头组场演唱,收取观众赏钱。演唱者多是境内人,也有在境内定居的外籍艺人,如隋孝友、岳月英夫妇,以演唱琴书为业,流落到邢格庄村定居,他们搜集大量民间小调、曲牌,进行编演,所演节目如《撒大泼》、《小三要婆婆》等,很受乡民欢迎;境内柴口村麻子(艺名),三里庄村李孔树,横岭口村李孔华等艺人长期活跃在民间业余舞台上,他们行当齐全,念、唱、做、打,样样兼备,在莱阳南乡享有声誉。
民国初期,曲艺活动虽有发展,但缺乏统一组织、管理,不少盲艺人在从事曲艺演唱同时,进行算命、占卦活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政府将他们组织起来,成立盲艺人救国会,由文化部门负责教唱节目,演唱内容逐渐更新。
新中国建立后,在县文化馆统一组织管理下,机关、学校、农村俱乐部及盲艺人曲艺创作演出活动空前活跃。1950年,改盲艺人救国会为盲艺人曲艺队,择定盲艺人高手为其负责人。1953年,对盲艺人进行登记、考核,为53名合格者颁发了演出证书,对不合格盲艺人,给予妥善安置。县文化馆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对盲艺人曲艺队队员进行集中训练,并检查、部署工作。1977年,盲艺人曲艺队解散,盲艺人生活由所在村妥善安排。
1978年后,境内曲艺工作者积极创作,整理出许多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好作品、好节目,出现了一批以王鹏程(中国曲艺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为代表的、有成就的曲艺作者和优秀人才。
文艺会(调)演 建国后,境内每年举行小型文艺会演,1956年开始举办全县性会演。此年12月,全县22个区(镇)派代表队参加,历时8天,参加会演人员650人,演出17场,70多个节目。表现形式有京剧、吕剧、秧歌剧、小歌舞剧、快板剧、大鼓书、琴书、民间舞蹈、柳腔等。其中比较好的节目有盖家疃村《跑旱船》,南关村《狮子舞》,芦儿口村李兆仁的唢呐独奏《百鸟朝凤》,磊山后村秧歌剧《扫雪记》,万弟镇小歌剧《一个小香炉》,文化馆改编试演剧目《白杨树下》等。1958年举办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文艺会演,参加会演人员达到1350人,历时10天,演出29场,220多个节目。评出“卫星”、“红旗”节目32个。“文化大革命”期间,举办过中学生、知识青年、乡村农民等会演,演出节目大都是毛主席语录歌曲、“样板戏”。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城乡群众业余文艺舞台,出现了空前繁荣景象,一些民间文艺形式如狮子舞、耍龙灯、踩高跷、跑旱船、跑驴等又重新活跃起来。
1950~1987年,境内共举办文艺会演42次,其中农村20次,职工19次,知识青年1次,中学生1次,样板戏1次,累计共演出各类文艺节目3294个;各类文艺代表队参加山东省和烟台地区(市)举办的文艺会演、调演14次,演出文艺节目101个,其中获省级奖2个,地(市)级创作奖34个,演出奖28个。
剪纸 剪纸在莱阳民间有其传统性,大体可分为窗花、挂花、刺绣基样等。窗花多是在过年过节、喜庆吉日剪贴于窗纸或墙壁上,品样多为“鲤鱼跳龙门”、“八仙过海”、“仙女”、“禽”、“兽”、“花草”等吉祥如意的图案;挂花主要是过春节时,以各色彩纸剪成“六路进财”、“恭贺新喜”、“福”、“喜”等字样图案,悬贴在门额、窗楣上,俗称“挂门钱”;刺绣基样,是用纸剪成各种图案,为刺绣做底样,用各种丝线、绒线刺绣枕头、鞋帽、手绢等。
剪纸至今在民间流传不息,建国后曾组织过数次剪纸展览.今以吴格庄村民尉兰香及县供销社李明光的作品为最佳,曾被列为山东省展品。
面塑 境内面塑源远流长,在民间广泛沿传,系农村妇女特有的技能。每逢喜庆节日,农家妇女要做鱼、虫、花、鸟等各式各样的面食,再涂上色彩,既可食用,又可观赏。
正月十五元宵节时,境内农村普遍有摆灯碗的习俗。灯碗是村妇用豆面做成的元宵灯盏。其做法是将豆面和成面团,用手工制做成各种栩栩如生小动物,如狗、猴、猪、鸡、虫、金鱼等,并将其背上做一灯碗,用草棒缠上新棉花,插入灯碗中心,作为灯芯,并注入豆油或花生油,点燃后,置于门口及猪、鸡舍旁等处,以预兆家人平安无事运气好。灯油燃尽后,将其收集,阴干后,切成条状,做菜吃,美香可口,别有风味。
第二节 群众文艺
文化设施
通俗教育讲演所 1930年(民国19年)国民党县政府在县城内城隍庙处设通俗教育讲演所,此为县内较早的群众文化宣传设施。
民众教育馆 1930年12月,通俗教育讲演所与民众读报所合并,成立民众教育馆,馆内设阅览、讲演、康乐三部,有职员5人。1932年停办。
文化馆 1950年10月建立莱阳县人民文化馆,1952年5月,改为莱阳中心文化馆,隶属于莱阳专署文教科,1954年7月下放给驻县,更名为莱阳县文化馆。1968年,文化系统整编,文化馆、图书馆、人民剧院合并为莱阳县文化工作队,1971年8月,改称莱阳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3年3月恢复莱阳县文化馆。1985年10月,文化馆与莱阳剧院合并,仍称莱阳县文化馆,1987年改称莱阳市文化馆。馆内有工作人员30名,设办公室及音乐舞蹈(含曲艺、戏剧)、美术摄影两个股。
文化站与文化中心站 乡镇文化站或中心文化站,既是农村文化活动的中心,又是文娱活动的组织者,在行政上受市文化局领导,业务上由市文化馆辅导。自1953年始,县内部分区开始建立公办或民办公助集体所有制文化站。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沿承发展并逐渐普及到各个公社。1978年,开始在部分公社(乡镇)建立文化中心站。1987年,全市26处乡(镇)有12处设文化站,另有龙旺庄、赤山、穴坊、万第、团旺、沐浴店、吕格庄等14处乡镇将文化站改建成中心文化站。文化站及文化中心站,下辖电影管理站。
文化艺术活动
清代,官府很少过问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民国期间,政府虽设立通俗教育讲演所及民众教育馆,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主要还是靠民间艺人开展。早在1913年,县城北门里刘竹园已成立“同乐处”,其后,“子弟戏班”在全县不断出现,他们采用戏剧、说唱、音乐、秧歌等多种形式活跃在农村。1925年后,中共莱阳地方党组织在农村发动群众,开办夜校,组织同乐处,运用讲演、演小戏等形式宣传革命思想。抗日战争时期,民间盲人抗日救国会,农村和学校的业余剧团、秧歌队不断涌现。文化娱乐形式有戏剧、秧歌、歌唱等。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内群众文化生活及文艺创作空前活跃,《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战斗英雄任常伦》、《毛泽东之歌》、《儿童团歌》等革命歌曲流行于广大农村;农村业余剧团争相排演《兄妹开荒》、《积极生产》、《白毛女》、《三世仇》、《瞎老妈》等歌舞剧;农村俱乐部及机关、学校,经常举办活报剧、扭秧歌等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莱阳县蒲格庄中心完小编写的小话剧《跑了儿子抓老子》及小歌剧《滚出去》,曾在1946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的《大众日报》登载过。
新中国建立后,群众文化活动热情空前高涨。50~60年代,农村俱乐部异常活跃,文化馆、站适时提供演唱材料。农闲时,多数乡村俱乐部挑灯排练,春节期间,乡乡搭台组织演出。70~80年代,文化馆先后组织文艺演出队(宣传队)33个,深入农村演出和专项演出共3305场,演出的剧目、节目共1480多个,其中大型剧目有《玉堂春》、《罗汉钱》、《红灯记》、《报春花》等;提供剧本、歌曲、漫画、曲艺等各种材料累计达15.43万份;帮助农村建俱乐部68处、秧歌队72个;先后举办戏剧表演、导演基础知识、剧目传授、戏曲型体组合、舞蹈化装、锣鼓经、乐理基础知识、声乐、吕剧音乐、手风琴、美术、书法、文艺创作、剪纸等学习班249期,参加学习的学员累计达12870人次。
音乐 境内民间音乐有广泛群众基础。如《跑四川》、《茉莉花》、《四大景》、《铺地锦》、《八条龙》、《桃李迎春》、《梅花三弄》等传统曲调至今流传。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歌曲普及城乡,新时代民歌不断出现,如《搬妹妹》、《劝郎参军》等,内容健康,曲调朴实,很受群众欢迎。新中国建立后至60年代,群众性歌唱活动普遍开展,并经常举行歌咏比赛、乐器演奏比赛等。
芦儿港村李兆仁吹奏技艺超群,能口、鼻轮换吹奏,1956年,他参加过省群众会演,所奏《百鸟朝凤》获一等奖,被华东音乐学院聘为演奏员。70~80年代,表演唱、男女独唱、二重唱等比较盛行。打击乐器有传统的锣、鼓、钹等;管弦乐器有笙、管、箫、笛、唢呐、胡琴等。
建国后,境内音乐创作多由文化馆负责,70~80年代出现的作品多系文化馆、文艺创作室的专职人员及业余爱好者所作。
舞蹈 境内舞蹈表演丰富多彩,如《老母会祭祀舞》、《水牛》、《猴跑羊》、《跑竹马》、《宫灯》、《搬姑姑》、《跑骆驼》、《大头人舞》、《天鹅高跷》、《抬阁》、《滑杆》等,但这些舞蹈多数早已失传,至今流传的有:
狮子舞。民间匠人用纸浆、竹、木及上色的麻、布等制成形似狮子头、狮身、狮尾的狮形框架与披装,表演时,内藏二人,分别戴狮头、狮尾,动作配合默契;另一人手持绣球斗狮子,在锣鼓、唢呐伴奏下,狮子作抢球、扑球、含球之姿势及腾跃滚爬之动作,形象逼真、生动。若在广场和舞台演出,狮子还可表演滚球、跳桌子、跨跃板凳等各种动作,十分有趣,热闹非凡。此舞多在元宵节或举办较大庆祝活动时,或搭台或沿街演出。今以南关村的狮子舞为最著。
跑旱船。用竹、木、铁丝做一轻便船体,船心留一圆孔,用彩布将船体围好,一人扮成姑娘或新媳妇,立于船心,将船体卡在腰围上,似坐于船中;另一人扮艄公,手持船浆作先导,船中人根据音乐节奏和艄公划船姿态,带船体翩翩起舞,很象在水中行船。此舞多在春节或举行较大庆祝活动时沿街演出。今以盖家疃的跑旱船为最佳。
跑黑驴。用竹、木、铁丝扎一小毛驴框架,背中留一孔,用黑绒将框架罩住,形似小黑驴,并制作穿裤的两条假腿脚,分跨于驴背两侧,一人扮成新娘,立于驴背孔中,驴体卡在腰围上,形似骑在真驴上;另一人扮着赶毛驴的王小儿,配着锣鼓,二人斗乐取闹,舞姿优美,今以儒林村的跑黑驴为最优。
高跷。用两条等高的木棒,半截处钉上脚踏板,分别与人体的两条小腿捆绑一起行走,名曰踩高跷。境内较为普遍。农民、学生多在节日、喜庆时,作踩高跷表演。
秧歌。境内秧歌流行已久。每逢年节,村办秧歌队走街串巷,热闹非凡。传统秧歌比较单调,数人登场,领队者扮演岳大夫(也有扮黑老婆的),手持雨伞或缨甩,后率数名腊花(舞女)、磕巴(舞男)。腊花手持彩扇、手绢,磕巴手持花棍。岳大夫领角色绕场一周,然后即兴祝词,或白或唱,众角色则伴唱伴舞,琴弦锣鼓齐奏。其路子有《龙摆尾》、《剪子股》、《蛇蜕皮》、《二龙出水》等。清末民国时期,秧歌仍在民间普遍流传,但已出现了有故事情节的秧歌剧(俗称小戏),多在广场演出,开头冠以秧歌,入场后剧情正式展开。剧目有《曹庄打柴》、《王登云休妻》、《卖身救母》、《双拐骗》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农民、学生常以扭秧歌、办活报形式,在集市、街头进行宣传或进行春节慰问。创作的秧歌剧有《解放》、《改邪归正》等。
新中国建立后,对秧歌、秧歌剧不断进行发掘、改造,使其广泛流传。张家灌村张炳国、西赵疃村隋希武是境内较有名望的秧歌艺人。他们不仅善歌善舞,而且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多的秧歌曲调,有些秧歌曲调,已被收在《山东民歌》中。
其它舞蹈。50~60年代,在中、小学校中流行“交谊舞”、“邀请舞”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机关、学校、工厂盛行跳“忠”字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全后,文化馆经常举办舞蹈训练班,各种舞蹈蓬勃发展,机关、学校、厂矿,经常举办舞蹈会。舞蹈节目创作,日趋增多。
曲艺 境内曲艺活动历史久远。1935年《莱阳县志》载:“说书于稠人之中,谓之评词儿;瞽人击鼓弹唱,谓之鼓词儿;蒙皮于竹,击以为节说唱,谓之打鱼鼓。”清末至民国时期,境内曲艺活动虽较为普遍,但无专设曲艺演唱场所,城乡富户在喜庆、节日时,出钱邀请艺人在客屋、闲舍、大宅院内演唱。平时,艺人或单人或结伙,走乡串村,于场院、街头组场演唱,收取观众赏钱。演唱者多是境内人,也有在境内定居的外籍艺人,如隋孝友、岳月英夫妇,以演唱琴书为业,流落到邢格庄村定居,他们搜集大量民间小调、曲牌,进行编演,所演节目如《撒大泼》、《小三要婆婆》等,很受乡民欢迎;境内柴口村麻子(艺名),三里庄村李孔树,横岭口村李孔华等艺人长期活跃在民间业余舞台上,他们行当齐全,念、唱、做、打,样样兼备,在莱阳南乡享有声誉。
民国初期,曲艺活动虽有发展,但缺乏统一组织、管理,不少盲艺人在从事曲艺演唱同时,进行算命、占卦活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政府将他们组织起来,成立盲艺人救国会,由文化部门负责教唱节目,演唱内容逐渐更新。
新中国建立后,在县文化馆统一组织管理下,机关、学校、农村俱乐部及盲艺人曲艺创作演出活动空前活跃。1950年,改盲艺人救国会为盲艺人曲艺队,择定盲艺人高手为其负责人。1953年,对盲艺人进行登记、考核,为53名合格者颁发了演出证书,对不合格盲艺人,给予妥善安置。县文化馆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对盲艺人曲艺队队员进行集中训练,并检查、部署工作。1977年,盲艺人曲艺队解散,盲艺人生活由所在村妥善安排。
1978年后,境内曲艺工作者积极创作,整理出许多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好作品、好节目,出现了一批以王鹏程(中国曲艺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为代表的、有成就的曲艺作者和优秀人才。
文艺会(调)演 建国后,境内每年举行小型文艺会演,1956年开始举办全县性会演。此年12月,全县22个区(镇)派代表队参加,历时8天,参加会演人员650人,演出17场,70多个节目。表现形式有京剧、吕剧、秧歌剧、小歌舞剧、快板剧、大鼓书、琴书、民间舞蹈、柳腔等。其中比较好的节目有盖家疃村《跑旱船》,南关村《狮子舞》,芦儿口村李兆仁的唢呐独奏《百鸟朝凤》,磊山后村秧歌剧《扫雪记》,万弟镇小歌剧《一个小香炉》,文化馆改编试演剧目《白杨树下》等。1958年举办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文艺会演,参加会演人员达到1350人,历时10天,演出29场,220多个节目。评出“卫星”、“红旗”节目32个。“文化大革命”期间,举办过中学生、知识青年、乡村农民等会演,演出节目大都是毛主席语录歌曲、“样板戏”。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城乡群众业余文艺舞台,出现了空前繁荣景象,一些民间文艺形式如狮子舞、耍龙灯、踩高跷、跑旱船、跑驴等又重新活跃起来。
1950~1987年,境内共举办文艺会演42次,其中农村20次,职工19次,知识青年1次,中学生1次,样板戏1次,累计共演出各类文艺节目3294个;各类文艺代表队参加山东省和烟台地区(市)举办的文艺会演、调演14次,演出文艺节目101个,其中获省级奖2个,地(市)级创作奖34个,演出奖28个。
剪纸 剪纸在莱阳民间有其传统性,大体可分为窗花、挂花、刺绣基样等。窗花多是在过年过节、喜庆吉日剪贴于窗纸或墙壁上,品样多为“鲤鱼跳龙门”、“八仙过海”、“仙女”、“禽”、“兽”、“花草”等吉祥如意的图案;挂花主要是过春节时,以各色彩纸剪成“六路进财”、“恭贺新喜”、“福”、“喜”等字样图案,悬贴在门额、窗楣上,俗称“挂门钱”;刺绣基样,是用纸剪成各种图案,为刺绣做底样,用各种丝线、绒线刺绣枕头、鞋帽、手绢等。
剪纸至今在民间流传不息,建国后曾组织过数次剪纸展览.今以吴格庄村民尉兰香及县供销社李明光的作品为最佳,曾被列为山东省展品。
面塑 境内面塑源远流长,在民间广泛沿传,系农村妇女特有的技能。每逢喜庆节日,农家妇女要做鱼、虫、花、鸟等各式各样的面食,再涂上色彩,既可食用,又可观赏。
正月十五元宵节时,境内农村普遍有摆灯碗的习俗。灯碗是村妇用豆面做成的元宵灯盏。其做法是将豆面和成面团,用手工制做成各种栩栩如生小动物,如狗、猴、猪、鸡、虫、金鱼等,并将其背上做一灯碗,用草棒缠上新棉花,插入灯碗中心,作为灯芯,并注入豆油或花生油,点燃后,置于门口及猪、鸡舍旁等处,以预兆家人平安无事运气好。灯油燃尽后,将其收集,阴干后,切成条状,做菜吃,美香可口,别有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