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艺团体
京剧团体 1851年(清咸丰元年),境内后照旺庄村一富户创办民间戏班,首开县内京剧历史。民国期间,境内民间戏班有瓦屋庄“红”家京剧班,汪格庄、鲍村办的弟子戏班与永吉戏班。后,民间戏班相继解散或停演。1952年冬,掖县民间剧团赴莱阳山会演出后,经申请批准定居莱阳,并成立私营新新京剧团。1955年8月该剧团改为集体所有制,定名莱阳县人民京剧团。1958年12月更名为莱阳县京剧团。1987年改称莱阳市京剧团。下分演员、音乐、舞美、后勤四个队,共有人员60余名(其中演员30余人)。
吕剧团 1958年10月,莱阳、莱西两县合为莱阳县,原莱西县吕剧队,改称莱阳县吕剧团,1962年1月两县分设后,吕剧团复归莱西县。
文工团 1960年3月,建立莱阳县文艺工作团,并附设一个曲艺队。同年8月因经济困难解散。
电影放映发行团体 1955年9月1日,莱阳县始有全省统一编号的“513”电影分队,1956年6月,莱阳专署“509”电影分队移交给莱阳县。同年12月,成立莱阳县电影队,承担全县乡村电影放映工作。电影队下设4个分队,每个分队编制3人。全队共有管理、放映人员15人。
1958年10月随同莱阳、莱西两县合并,两县电影队亦合并,下设8个放映分队。1962年1月莱阳、莱西两县分治,原4个电影分队复归莱阳县。
1970年6月,全县电影分队发展到12个。1973年,县电影队开始发放影片拷贝。公社、单位电影队(组)得到较快发展。1977年,各公社、各行业电影队(组)发展到46个。1978年1月,县电影队与莱阳影院合并,成立莱阳县电影管理站,辖12个电影放映队,并负责管理境内所有放映单位影片发行放映工作。同年,与县文化馆合建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为1959平方米。1982年8月,莱阳县电影管理站改为莱阳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3年,乡(镇)和农村电影队增加到230个。1987年4月,莱阳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改称莱阳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内设行政、发行、财务、宣传、放管技术、修理6个股,直辖人民影院、莱阳影院,有人员60余名。此时,乡(镇)电影管理站已达26处;乡(镇)、村办电影队计261个,厂矿、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队(组)13个。
专业文艺设施
演出场地与设施 戏楼。清代,境内无剧院,多在戏楼上演戏。戏楼系砖木结构,楼阁式样,设有前台、后台,前后台上空由双坡式顶盖遮罩,别无其它设备,平时无人管理。演戏时,观众自带板凳,在露天广场上看戏。民国时期,莱阳尚存戏楼4座,城区有火神庙戏楼,于1938年拆城墙时一起拆除;药王庙戏楼,于1943年被日伪拆除;城隍庙戏楼,于1946年拆除;望石庙戏楼,专供一年一度传统山会演戏使用。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坏。
戏院(剧院)。1933年,国民党县政府曾在县政府后建简易戏院1处,系砖木、瓦垄铁皮顶盖结构,内设座位600个。1946年拆除。
建国初期,每逢演戏,临时筑台。1952年,新新京剧团在城内建起草棚剧场,用砖土砌成舞台,用草席盖顶,木棒、竹板做成座位,容纳观众千余人。1958年底拆除。
1956年10月,政府投资,在县城中心建起人民剧院,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648平方米。大门两侧设有票房和售票处,观众厅设长条靠背椅,容纳观众1096人。舞台由木板铺成,有帷幕、竖条幕若干,后台有化装室。1981年,改建成“人民影院”。
1981年末,于原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旧址兴建莱阳剧院,次年4月建成。占地17亩,建筑面积6247平方米,造价150万元。剧院主楼4层,边楼3层,后台2层。主楼东侧系门厅,有5个大门,14根立柱。舞台设施有吊杆、彩幕、灯具及音响器材,台前有容纳40余人的乐池。观众厅分楼上楼下两层,共设单人靠背椅1560个。墙壁为波浪式,顶棚为船体形。有大小房间140个,可供办公、会议、接待、休息、化装、更衣、美工、放映、阅览、盥洗、食宿之用。正面门厅上方“莱阳剧院”四个大字,系全国书法家协会主席舒同所题。
1956~1987年,人民剧院和莱阳剧院共接待剧团202个,其中国家级剧团12个、省级34个、地(市)级64个、县级82个。放电影650场,举办舞会49场,累计各种演出5777场,观众达361.90万人次,总收入为91.12万元。
放映场地与设施 电影院。1957年11月,莱阳专署在县政府北建成莱阳影院,次年移交给莱阳县。建筑面积为888平方米,场院占地2000平方米。门厅为二层楼式,上层为放映室,下层为门厅,厅左为观众休息室,右为办公室。观众厅为一层厅堂式建筑,设单人靠背椅1068个,有通风、隔音、吊扇等设备。放映室设有松花江牌35毫米座机一套,1973年增设设备,始放宽银幕影片、立体影片。1981年,将人民剧院改建成人民影院。内设850个座位,安装松花牌35毫米座机一套,可放映普通、宽银幕影片。
放映场。1978年6月,县电影队在莱阳火车站北设立放映场,场内设排椅,可容纳观众4000人,有解放牌103型座机一套。1986年1月停止放映。
企事业单位电影队(组)放映,多利用单位礼堂、空地临时立架挂幕放映,乡(镇)村电影队放映,基本都是露天场地立架挂幕放映。80年代初,谭格庄(公社)乡政府集资修建电影院1处,但利用率不高。
专业文艺活动
戏剧演出 清代、民国时期,每逢节日、山会、寿诞、喜庆之日,由官府、豪绅出资或民间集资,邀请艺人或戏班演戏。剧种有京剧、评剧、吕剧,但以京剧表演为最广泛。演出剧目有:《乌盆记》、《钓金龟》、《三叉口》、《四郎探母》等古剧。抗日战争爆发后,境内日伪占领区,戏剧演出基本停止。唯县城、区(镇)有时邀请戏班做短期演出。演出剧目仍以历史剧种为主。1945年,境内解放后,胶东国防剧团、胶东文协胜利剧团及娃娃剧团等曾到此地演出过。剧目有:《逼上梁山》、《闯王进京》、《三打祝家庄》等。
1952~1955年,境内新新剧团演出剧目有:《双蝴蝶》、《八宝公主》、《宇宙锋》、《玉堂春》、《大英节烈》等。1956年,贯彻中央开放“禁戏”通知,传统剧目《杀子报》、《大劈棺》等开始排演。1958~1965年,强调戏剧演出为现实服务,戏剧界除演出少量传统剧目外,还增演《白毛女》、《刘胡兰》、《社长的女儿》等许多现代剧。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传统剧停演。《智取威虎山》,《红灯记》、《奇袭白虎团》等现代革命样板戏独占舞台。农村业余剧团、红卫兵宣传队也以演出样板戏为时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现代戏、传统戏、新编历史剧均可演出,文艺舞台出现空前活跃新局面。演出剧目有:《逼上梁山》、《雏凤凌空》、《白蛇传》、《打金枝》、《徐九经升官记》、《济公传》、《家庭公案》、《连城》等。
1949~1987年,莱阳专业剧团营业性演出占总演出场次的90%以上;配合党的中心工作、重大节日、会议、慰问等义务演出共300多场次;参加省会演1次,地(市)会演4次。演出剧目20余个,观众累计达45万人次。
影片发行与放映 发行。建国后至1972年,境内放映的影片,先后由莱阳专区、烟台地区电影管理部发行。1973年,境内始设影片发行组和片库,负责发行县内各放映单位影片拷贝,至1987年累计发行各种型号拷贝766部,其中向农村发行数占总发行量的80%。
放映。1923年,朝鲜籍牧师朴尚纯首次在莱阳城南关村教堂放映无声影片《洪水灭世》。此后,虽陆续放映过几次无声电影,但很少与广大群众见面。
1948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胶东军区司令部电影组在东赵疃军人礼堂,放映35毫米有声影片《万家灯火》,群众大开眼界。
新中国建立后,电影业迅速发展。1951年春,莱阳专区文工团,在莱阳多次举行过放映活动,主要影片有苏联故事片《夏伯阳》、《攻克柏林》等。1952年省文化厅电影教育工作总队到莱阳境内开展放映工作。1956年12月成立莱阳县电影队,下设4个放映分队,流动放映。1957年后,出现社办电影队,电影放映频次日渐增多。1958年,实行分片包干,以点带面的放映工作方法,全县人均每年可看到5场以上的电影。放映的影片《祝福》、《地雷战》、《渡江侦察记》、《英雄儿女》、《列宁在十月》、《杨门女将》、《白蛇传》、《刘巧儿》等深受群众欢迎。1960年,县电影队一分队,获省“优秀放映队”称号。1966~1976年,县电影队已发展到12个分队,每队负责两处公社,全县年人均看电影10场以上。当时因所有故事片被禁演,只准上映新闻纪录片和重复上映“革命样板戏”片,影片类别比较单调。1978年后,“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禁映的大量故事片和戏剧片重新上映,放影活动空前活跃。县、乡(镇)、村三级放映组织迅速增加,观看群众场场暴满。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私人为结婚、贺寿、建房等包场演出时有所见。此间上映的影片,除国产故事片、戏剧片、外国片外,还有科技片、武打片,如《苹果树腐烂病防治》、《人口与资源》、《小麦高产之路》、《地膜覆盖》、《少林寺》、《武林少年》等。1957~1987年,全市累计放映30余万场次,观众达3亿多人次。
第一节 专业文艺
专业文艺团体
京剧团体 1851年(清咸丰元年),境内后照旺庄村一富户创办民间戏班,首开县内京剧历史。民国期间,境内民间戏班有瓦屋庄“红”家京剧班,汪格庄、鲍村办的弟子戏班与永吉戏班。后,民间戏班相继解散或停演。1952年冬,掖县民间剧团赴莱阳山会演出后,经申请批准定居莱阳,并成立私营新新京剧团。1955年8月该剧团改为集体所有制,定名莱阳县人民京剧团。1958年12月更名为莱阳县京剧团。1987年改称莱阳市京剧团。下分演员、音乐、舞美、后勤四个队,共有人员60余名(其中演员30余人)。
吕剧团 1958年10月,莱阳、莱西两县合为莱阳县,原莱西县吕剧队,改称莱阳县吕剧团,1962年1月两县分设后,吕剧团复归莱西县。
文工团 1960年3月,建立莱阳县文艺工作团,并附设一个曲艺队。同年8月因经济困难解散。
电影放映发行团体 1955年9月1日,莱阳县始有全省统一编号的“513”电影分队,1956年6月,莱阳专署“509”电影分队移交给莱阳县。同年12月,成立莱阳县电影队,承担全县乡村电影放映工作。电影队下设4个分队,每个分队编制3人。全队共有管理、放映人员15人。
1958年10月随同莱阳、莱西两县合并,两县电影队亦合并,下设8个放映分队。1962年1月莱阳、莱西两县分治,原4个电影分队复归莱阳县。
1970年6月,全县电影分队发展到12个。1973年,县电影队开始发放影片拷贝。公社、单位电影队(组)得到较快发展。1977年,各公社、各行业电影队(组)发展到46个。1978年1月,县电影队与莱阳影院合并,成立莱阳县电影管理站,辖12个电影放映队,并负责管理境内所有放映单位影片发行放映工作。同年,与县文化馆合建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为1959平方米。1982年8月,莱阳县电影管理站改为莱阳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3年,乡(镇)和农村电影队增加到230个。1987年4月,莱阳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改称莱阳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内设行政、发行、财务、宣传、放管技术、修理6个股,直辖人民影院、莱阳影院,有人员60余名。此时,乡(镇)电影管理站已达26处;乡(镇)、村办电影队计261个,厂矿、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队(组)13个。
专业文艺设施
演出场地与设施 戏楼。清代,境内无剧院,多在戏楼上演戏。戏楼系砖木结构,楼阁式样,设有前台、后台,前后台上空由双坡式顶盖遮罩,别无其它设备,平时无人管理。演戏时,观众自带板凳,在露天广场上看戏。民国时期,莱阳尚存戏楼4座,城区有火神庙戏楼,于1938年拆城墙时一起拆除;药王庙戏楼,于1943年被日伪拆除;城隍庙戏楼,于1946年拆除;望石庙戏楼,专供一年一度传统山会演戏使用。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坏。
戏院(剧院)。1933年,国民党县政府曾在县政府后建简易戏院1处,系砖木、瓦垄铁皮顶盖结构,内设座位600个。1946年拆除。
建国初期,每逢演戏,临时筑台。1952年,新新京剧团在城内建起草棚剧场,用砖土砌成舞台,用草席盖顶,木棒、竹板做成座位,容纳观众千余人。1958年底拆除。
1956年10月,政府投资,在县城中心建起人民剧院,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648平方米。大门两侧设有票房和售票处,观众厅设长条靠背椅,容纳观众1096人。舞台由木板铺成,有帷幕、竖条幕若干,后台有化装室。1981年,改建成“人民影院”。
1981年末,于原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旧址兴建莱阳剧院,次年4月建成。占地17亩,建筑面积6247平方米,造价150万元。剧院主楼4层,边楼3层,后台2层。主楼东侧系门厅,有5个大门,14根立柱。舞台设施有吊杆、彩幕、灯具及音响器材,台前有容纳40余人的乐池。观众厅分楼上楼下两层,共设单人靠背椅1560个。墙壁为波浪式,顶棚为船体形。有大小房间140个,可供办公、会议、接待、休息、化装、更衣、美工、放映、阅览、盥洗、食宿之用。正面门厅上方“莱阳剧院”四个大字,系全国书法家协会主席舒同所题。
1956~1987年,人民剧院和莱阳剧院共接待剧团202个,其中国家级剧团12个、省级34个、地(市)级64个、县级82个。放电影650场,举办舞会49场,累计各种演出5777场,观众达361.90万人次,总收入为91.12万元。
放映场地与设施 电影院。1957年11月,莱阳专署在县政府北建成莱阳影院,次年移交给莱阳县。建筑面积为888平方米,场院占地2000平方米。门厅为二层楼式,上层为放映室,下层为门厅,厅左为观众休息室,右为办公室。观众厅为一层厅堂式建筑,设单人靠背椅1068个,有通风、隔音、吊扇等设备。放映室设有松花江牌35毫米座机一套,1973年增设设备,始放宽银幕影片、立体影片。1981年,将人民剧院改建成人民影院。内设850个座位,安装松花牌35毫米座机一套,可放映普通、宽银幕影片。
放映场。1978年6月,县电影队在莱阳火车站北设立放映场,场内设排椅,可容纳观众4000人,有解放牌103型座机一套。1986年1月停止放映。
企事业单位电影队(组)放映,多利用单位礼堂、空地临时立架挂幕放映,乡(镇)村电影队放映,基本都是露天场地立架挂幕放映。80年代初,谭格庄(公社)乡政府集资修建电影院1处,但利用率不高。
专业文艺活动
戏剧演出 清代、民国时期,每逢节日、山会、寿诞、喜庆之日,由官府、豪绅出资或民间集资,邀请艺人或戏班演戏。剧种有京剧、评剧、吕剧,但以京剧表演为最广泛。演出剧目有:《乌盆记》、《钓金龟》、《三叉口》、《四郎探母》等古剧。抗日战争爆发后,境内日伪占领区,戏剧演出基本停止。唯县城、区(镇)有时邀请戏班做短期演出。演出剧目仍以历史剧种为主。1945年,境内解放后,胶东国防剧团、胶东文协胜利剧团及娃娃剧团等曾到此地演出过。剧目有:《逼上梁山》、《闯王进京》、《三打祝家庄》等。
1952~1955年,境内新新剧团演出剧目有:《双蝴蝶》、《八宝公主》、《宇宙锋》、《玉堂春》、《大英节烈》等。1956年,贯彻中央开放“禁戏”通知,传统剧目《杀子报》、《大劈棺》等开始排演。1958~1965年,强调戏剧演出为现实服务,戏剧界除演出少量传统剧目外,还增演《白毛女》、《刘胡兰》、《社长的女儿》等许多现代剧。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传统剧停演。《智取威虎山》,《红灯记》、《奇袭白虎团》等现代革命样板戏独占舞台。农村业余剧团、红卫兵宣传队也以演出样板戏为时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现代戏、传统戏、新编历史剧均可演出,文艺舞台出现空前活跃新局面。演出剧目有:《逼上梁山》、《雏凤凌空》、《白蛇传》、《打金枝》、《徐九经升官记》、《济公传》、《家庭公案》、《连城》等。
1949~1987年,莱阳专业剧团营业性演出占总演出场次的90%以上;配合党的中心工作、重大节日、会议、慰问等义务演出共300多场次;参加省会演1次,地(市)会演4次。演出剧目20余个,观众累计达45万人次。
影片发行与放映 发行。建国后至1972年,境内放映的影片,先后由莱阳专区、烟台地区电影管理部发行。1973年,境内始设影片发行组和片库,负责发行县内各放映单位影片拷贝,至1987年累计发行各种型号拷贝766部,其中向农村发行数占总发行量的80%。
放映。1923年,朝鲜籍牧师朴尚纯首次在莱阳城南关村教堂放映无声影片《洪水灭世》。此后,虽陆续放映过几次无声电影,但很少与广大群众见面。
1948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胶东军区司令部电影组在东赵疃军人礼堂,放映35毫米有声影片《万家灯火》,群众大开眼界。
新中国建立后,电影业迅速发展。1951年春,莱阳专区文工团,在莱阳多次举行过放映活动,主要影片有苏联故事片《夏伯阳》、《攻克柏林》等。1952年省文化厅电影教育工作总队到莱阳境内开展放映工作。1956年12月成立莱阳县电影队,下设4个放映分队,流动放映。1957年后,出现社办电影队,电影放映频次日渐增多。1958年,实行分片包干,以点带面的放映工作方法,全县人均每年可看到5场以上的电影。放映的影片《祝福》、《地雷战》、《渡江侦察记》、《英雄儿女》、《列宁在十月》、《杨门女将》、《白蛇传》、《刘巧儿》等深受群众欢迎。1960年,县电影队一分队,获省“优秀放映队”称号。1966~1976年,县电影队已发展到12个分队,每队负责两处公社,全县年人均看电影10场以上。当时因所有故事片被禁演,只准上映新闻纪录片和重复上映“革命样板戏”片,影片类别比较单调。1978年后,“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禁映的大量故事片和戏剧片重新上映,放影活动空前活跃。县、乡(镇)、村三级放映组织迅速增加,观看群众场场暴满。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私人为结婚、贺寿、建房等包场演出时有所见。此间上映的影片,除国产故事片、戏剧片、外国片外,还有科技片、武打片,如《苹果树腐烂病防治》、《人口与资源》、《小麦高产之路》、《地膜覆盖》、《少林寺》、《武林少年》等。1957~1987年,全市累计放映30余万场次,观众达3亿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