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书院、义学的教师,由知县延聘品学兼优的名士、学者充任;私塾的教师,由学生家长聘用。
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师均由校长聘用。1931年,全县共有教师1253人。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教师由校长聘任,报县教育行政机关备案。抗日根据地的教师,由村级政权聘请旧有的小学教员、私塾先生和高小毕业生担任,经抗日民主政府训练和鉴定,始得任用。1944年以后,教师由校长协商村长聘任,并报县主管机关备案。
解放战争时期,莱东、五龙两县的教员,均由政府从干部、原中小学教员、知识青年和群众教员中选拔、训练后任用。1948年始,小学高级教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由县政府委任,小学初级教员由区政府任用。是年,莱东县有高小教员107人,初小教员302人;五龙县有高小教员109人,初小教员361人。
1949年,全县有小学教师879人,初中教师29人。教师队伍组成:一部分是原有教师,一部分是来自小学、初中毕业生;还有一部分是招用的旧知识分子,其中大都是大专院校、师范学校、师资短训班的毕业生。1954年,小学教师增加到1540人,初中教师88人,但不称职的教师也随之增多。同年,通过整顿教师队伍,有200余人离职。1955年开展肃反运动,一部分教师被清除。1956年,小学教师增加到1729人,并开始增加民办教师成分;中学教师增加到110人,其中有高中教师21人。
1958年,小学教师增加到1940人,中学教师增加到222人。1962年,莱阳县有小学教师2361人,中学教职工338人(其中高中51人)。1966年小学教师增加到3009人,中学教职工增加到538人(其中高中59人)。
1968年,联中、社办高中处数急骤增加,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民办教师的比例越来越大。1971年,全县4181名小学教师中,民办教师有3673名;1781名初中教师中,民办教师有582名。1976年全县小学教师4365名,其中民办教师3793名,占小学教师数的86.8%;初中教职工3252名,其中民办2040名;高中教职工962名,民办173名。
1978年和1981年,县教育部门对民办教师队伍进行整顿。将不适应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予以辞退。经过整顿,高中基本没有民办教师,初中、小学民办教师相对稳定。1985年全县小学教职工3885人(专任教师3836人),其中民办3067人;初中教职工3329人(专任教师2847人),其中民办1819人;高中教职工875人(专任教师519人),其中民办2人;农技(职)中教职工240人(专任教师138人)。
1987年,莱阳市小学教职工4053人(专任教师3990人),其中民办3050人;初中教职工3825人(专任教师3087人),其中民办1704人;高中教职工936人(专任教师583人),其中民办2人;农技(职)中教职工375人(专任教师234人)。
第一节 师资来源
清末,书院、义学的教师,由知县延聘品学兼优的名士、学者充任;私塾的教师,由学生家长聘用。
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师均由校长聘用。1931年,全县共有教师1253人。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教师由校长聘任,报县教育行政机关备案。抗日根据地的教师,由村级政权聘请旧有的小学教员、私塾先生和高小毕业生担任,经抗日民主政府训练和鉴定,始得任用。1944年以后,教师由校长协商村长聘任,并报县主管机关备案。
解放战争时期,莱东、五龙两县的教员,均由政府从干部、原中小学教员、知识青年和群众教员中选拔、训练后任用。1948年始,小学高级教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由县政府委任,小学初级教员由区政府任用。是年,莱东县有高小教员107人,初小教员302人;五龙县有高小教员109人,初小教员361人。
1949年,全县有小学教师879人,初中教师29人。教师队伍组成:一部分是原有教师,一部分是来自小学、初中毕业生;还有一部分是招用的旧知识分子,其中大都是大专院校、师范学校、师资短训班的毕业生。1954年,小学教师增加到1540人,初中教师88人,但不称职的教师也随之增多。同年,通过整顿教师队伍,有200余人离职。1955年开展肃反运动,一部分教师被清除。1956年,小学教师增加到1729人,并开始增加民办教师成分;中学教师增加到110人,其中有高中教师21人。
1958年,小学教师增加到1940人,中学教师增加到222人。1962年,莱阳县有小学教师2361人,中学教职工338人(其中高中51人)。1966年小学教师增加到3009人,中学教职工增加到538人(其中高中59人)。
1968年,联中、社办高中处数急骤增加,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民办教师的比例越来越大。1971年,全县4181名小学教师中,民办教师有3673名;1781名初中教师中,民办教师有582名。1976年全县小学教师4365名,其中民办教师3793名,占小学教师数的86.8%;初中教职工3252名,其中民办2040名;高中教职工962名,民办173名。
1978年和1981年,县教育部门对民办教师队伍进行整顿。将不适应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予以辞退。经过整顿,高中基本没有民办教师,初中、小学民办教师相对稳定。1985年全县小学教职工3885人(专任教师3836人),其中民办3067人;初中教职工3329人(专任教师2847人),其中民办1819人;高中教职工875人(专任教师519人),其中民办2人;农技(职)中教职工240人(专任教师138人)。
1987年,莱阳市小学教职工4053人(专任教师3990人),其中民办3050人;初中教职工3825人(专任教师3087人),其中民办1704人;高中教职工936人(专任教师583人),其中民办2人;农技(职)中教职工375人(专任教师2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