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
民兵主要活动是站岗放哨,保卫抗日根据地,配合主力部队作战,灵活多变地开展爆破战、麻雀战、伏击战、夜袭战。在8年抗日战争中,莱东、五龙两县民兵累计单独打击敌人3197次,配合主力部队作战126次,毙、伤、俘敌军2466名;炸毁敌汽车6辆,缴获迫击炮3门,轻机枪18挺,掷弹筒5个,步枪439支,手榴弹2585枚,刺刀140把,钢盔205个;夺回骡马2854匹,自行车25辆,粮食159万公斤,其他物资若干;割电线1875公斤,出动破坏敌占公路3400次。
解放战争时期
民兵主要任务是参军、参战,与人民群众一起组成支前大军,把大批粮食、弹药和军需物资送往前线,并承担运送伤员,看押俘虏,执行各种战勤和维持地方治安。在3年解放战争中,莱东、五龙两县民兵参加子弟兵团12000多人,组织担架队16856抬次(101136人次),组织支前运输小车7500余辆,牲口3508头,民兵承当挑夫147968人次。单独打击敌人和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共2339次,攻克敌据点254处,摧毁敌碉堡107个。民兵累计毙、伤、俘敌人1558名,炸毁敌汽车12辆,缴获各种炮4门,机枪9挺,步骑枪1080支。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建国后,全县广大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完成急、难、险、重等任务方面,发挥了主力军、突击队作用。
1959年,冯格庄公社55名已被录取服现役的青年民兵和500名预备役民兵,以20天的时间完成蓄水1万立方米的“民兵服役号”水库1座。1972年,羊郡公社围海造田,全社400多名民兵,编成3个连,在公社武装部长带领下,奋战3年,搬运土石450万方,修筑拦海大坝7公里,围海1万亩,利用6000亩养殖对虾,4000亩栽种芦苇,年收入达60万元。1973年,龙旺庄公社在修建电灌站渠道和加高瓦屋夼水库大坝时,公社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率领22个民兵连约2000名基干民兵,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原计划20天才能完成的任务。1982年9月15日晚,县造纸厂失火,县武装部组织照旺庄、龙旺庄、冯格庄、古柳四个公社计400名民兵参与灭火战斗,迅速将大火扑灭。1987年8月15日4时,暴风雨袭击沐浴店镇中泊子村,村涤纶丝厂库房遭受损坏,民兵连长李洪彦5分钟内组织起30多名民兵,进行抢修,经过近2个小时的紧张抢修,近1000平方米的库房恢复了原样,几十万元的涤纶丝免遭损失。
建国后,全县民兵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在帮助维护社会治安中,也发挥了巨大作用。1952年在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广大民兵向政府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若干名,配合公安部门逮捕、押送一批反革命分子。1961年,全县参加护路民兵达4898人次,护守公路120公里,铁路35公里;保护仓库的民兵达4866人;护守电线的民兵2692人,巡逻守护130线公里。巡逻守护县境海岸线15公里。1977年,县人武部组织龙旺庄公社和山前店公社的民兵36人,编成两个守桥分队,昼夜看守清水河、蚬河两座铁路桥。1983年,为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有73个民兵连计1048名民兵参与执勤和看押罪犯。
第四节 任务与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
民兵主要活动是站岗放哨,保卫抗日根据地,配合主力部队作战,灵活多变地开展爆破战、麻雀战、伏击战、夜袭战。在8年抗日战争中,莱东、五龙两县民兵累计单独打击敌人3197次,配合主力部队作战126次,毙、伤、俘敌军2466名;炸毁敌汽车6辆,缴获迫击炮3门,轻机枪18挺,掷弹筒5个,步枪439支,手榴弹2585枚,刺刀140把,钢盔205个;夺回骡马2854匹,自行车25辆,粮食159万公斤,其他物资若干;割电线1875公斤,出动破坏敌占公路3400次。
解放战争时期
民兵主要任务是参军、参战,与人民群众一起组成支前大军,把大批粮食、弹药和军需物资送往前线,并承担运送伤员,看押俘虏,执行各种战勤和维持地方治安。在3年解放战争中,莱东、五龙两县民兵参加子弟兵团12000多人,组织担架队16856抬次(101136人次),组织支前运输小车7500余辆,牲口3508头,民兵承当挑夫147968人次。单独打击敌人和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共2339次,攻克敌据点254处,摧毁敌碉堡107个。民兵累计毙、伤、俘敌人1558名,炸毁敌汽车12辆,缴获各种炮4门,机枪9挺,步骑枪1080支。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建国后,全县广大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完成急、难、险、重等任务方面,发挥了主力军、突击队作用。
1959年,冯格庄公社55名已被录取服现役的青年民兵和500名预备役民兵,以20天的时间完成蓄水1万立方米的“民兵服役号”水库1座。1972年,羊郡公社围海造田,全社400多名民兵,编成3个连,在公社武装部长带领下,奋战3年,搬运土石450万方,修筑拦海大坝7公里,围海1万亩,利用6000亩养殖对虾,4000亩栽种芦苇,年收入达60万元。1973年,龙旺庄公社在修建电灌站渠道和加高瓦屋夼水库大坝时,公社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率领22个民兵连约2000名基干民兵,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原计划20天才能完成的任务。1982年9月15日晚,县造纸厂失火,县武装部组织照旺庄、龙旺庄、冯格庄、古柳四个公社计400名民兵参与灭火战斗,迅速将大火扑灭。1987年8月15日4时,暴风雨袭击沐浴店镇中泊子村,村涤纶丝厂库房遭受损坏,民兵连长李洪彦5分钟内组织起30多名民兵,进行抢修,经过近2个小时的紧张抢修,近1000平方米的库房恢复了原样,几十万元的涤纶丝免遭损失。
建国后,全县民兵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在帮助维护社会治安中,也发挥了巨大作用。1952年在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广大民兵向政府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若干名,配合公安部门逮捕、押送一批反革命分子。1961年,全县参加护路民兵达4898人次,护守公路120公里,铁路35公里;保护仓库的民兵达4866人;护守电线的民兵2692人,巡逻守护130线公里。巡逻守护县境海岸线15公里。1977年,县人武部组织龙旺庄公社和山前店公社的民兵36人,编成两个守桥分队,昼夜看守清水河、蚬河两座铁路桥。1983年,为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有73个民兵连计1048名民兵参与执勤和看押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