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民国3年),莱阳县设置警备队,有100人。次年5月予以撤销。1918年恢复警备队组织并扩充为254人。1921年5月,改为警察队,设一、二大队,每大队辖3个分队。共231人。1925年,第二大队103人改编为预备军,携枪赴省,补充军阀张宗昌部队。
1928年12月,由县公安局划出官佐、目兵、夫役115人,成立民团。1929年1月,名额增至191人。同年4月,又改为警备队。6月,改编为胶东民团第十大队。10月,复称警察队,并设置总队,由县长兼任总队长。1930年11月,复称民团大队,隶属鲁东民团指挥部,县长兼任其大队长,设大队副1人,辖2个中队,共174人。1933年4月,改属民团第五路指挥部。
1938年1月,以县民团大队为基础,组建民众抗日自卫团,兵员200余名,司令刘东阳。是年4月,民众抗日自卫团扩编为山东保安十七团,团长刘东阳,辖3个营,每营辖3个连,共计1200余人。1939年2月,“鲁东行辕事变”,刘东阳遇害,王鲁风任团长。1940年,保安十七团改编为莱阳保安团,团长葛子明,辖3个营,共计官兵1500余名,驻扎于境内濯村、留格庄等据点。1945年2月,在讨伐赵保原“万第战役”中,被胶东八路军一并围歼,残余部分逃窜于即墨县境。
第三节 民团大队保安团
1914年(民国3年),莱阳县设置警备队,有100人。次年5月予以撤销。1918年恢复警备队组织并扩充为254人。1921年5月,改为警察队,设一、二大队,每大队辖3个分队。共231人。1925年,第二大队103人改编为预备军,携枪赴省,补充军阀张宗昌部队。
1928年12月,由县公安局划出官佐、目兵、夫役115人,成立民团。1929年1月,名额增至191人。同年4月,又改为警备队。6月,改编为胶东民团第十大队。10月,复称警察队,并设置总队,由县长兼任总队长。1930年11月,复称民团大队,隶属鲁东民团指挥部,县长兼任其大队长,设大队副1人,辖2个中队,共174人。1933年4月,改属民团第五路指挥部。
1938年1月,以县民团大队为基础,组建民众抗日自卫团,兵员200余名,司令刘东阳。是年4月,民众抗日自卫团扩编为山东保安十七团,团长刘东阳,辖3个营,每营辖3个连,共计1200余人。1939年2月,“鲁东行辕事变”,刘东阳遇害,王鲁风任团长。1940年,保安十七团改编为莱阳保安团,团长葛子明,辖3个营,共计官兵1500余名,驻扎于境内濯村、留格庄等据点。1945年2月,在讨伐赵保原“万第战役”中,被胶东八路军一并围歼,残余部分逃窜于即墨县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