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一节 殡葬改革 资料库:莱阳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莱阳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section/1/article/4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section/1/article/4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境内旧时殡葬,死者儿、女披麻戴孝;焚烧纸钱、纸人、纸马、纸牛、纸轿;请道士、和尚诵经送灵;吹鼓手吹打,以棺木土葬。礼俗繁琐,弊端很多,有碍于铲除封建迷信活动开展,容易助长唯心主义思想泛滥;浪费钱财,挤占土地;传染疾病,污染环境。
    莱阳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提倡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简化殡葬礼俗,但木棺土葬依旧沿袭。
    1965年,国家内务部颁发《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莱阳县于1966年4月,在古柳镇郝格庄村西南,兴建火化场1处,占地7992平方米。1968年6月建成。当年火化尸体8具。此后火化葬俗逐渐推开。
    1982年,县政府下达有关殡葬改革的文件,利用广播、宣传车广造舆论,派出工作组深入社队进行宣传,并召开殡葬改革会议,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破除木棺土葬旧习俗,采取火化新葬俗,推行开追悼会、献花圈、戴黑纱等悼念形式。1986年全县火化率达到93.3%。1987年6月,市民政局对16个乡镇抽样调查,农村普遍建立“红白事理事会”,具体承办丧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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