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至1966年,县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经济案件83起,依法逮捕69人,提起公诉61人,免诉6人。
1966~1976年,一些单位经济管理因失去经济检察、监督作用而发生一些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方针的贯彻实施,一部分不法分子乘机破坏和捣乱,经济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县检察机关组织力量深入到工矿企事业单位,摸底排队、调查分析、掌握经济犯罪特点及规律,疏通联系、发现犯罪线索。1979年经济检察科成立。1980年,直接受理查处经济案件8起。1981年,在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经济领域里的严重犯罪的方针指导下,检察机关把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作为重要任务,从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上予以加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给予保证。并会同纪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短时间内突破一批大案要案,挖出一部分经济犯罪案犯。从1979~1987年,直接受理各种经济案件120件,立案侦察62件。经审查,依法逮捕人犯48人,提起公诉37人,免予起诉24人,不予起诉1人。为国家和集体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第四节 经济检察
建国初期至1966年,县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经济案件83起,依法逮捕69人,提起公诉61人,免诉6人。
1966~1976年,一些单位经济管理因失去经济检察、监督作用而发生一些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方针的贯彻实施,一部分不法分子乘机破坏和捣乱,经济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县检察机关组织力量深入到工矿企事业单位,摸底排队、调查分析、掌握经济犯罪特点及规律,疏通联系、发现犯罪线索。1979年经济检察科成立。1980年,直接受理查处经济案件8起。1981年,在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经济领域里的严重犯罪的方针指导下,检察机关把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作为重要任务,从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上予以加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给予保证。并会同纪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短时间内突破一批大案要案,挖出一部分经济犯罪案犯。从1979~1987年,直接受理各种经济案件120件,立案侦察62件。经审查,依法逮捕人犯48人,提起公诉37人,免予起诉24人,不予起诉1人。为国家和集体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