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境内消防工作主要由公安局治安股负责。1958年,在重点单位开始建立防火组织,并配备消防器具。此后,厂矿企业消防实行专人专管,农村消防由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主要是群众自防自救。1974年,公安局成立专职消防中队。1980年,公安局消防股成立后,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事故查处和基层防火组织培训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制订,认真审核建筑设计防火设施。1984年,按照经营场地位置、生产规模、固定资产价值、产品性能、人员数额等有关情况,确定县直以上重点防火单位为66个,其中一级单位22个,二级单位44个。并制定出10条防火管理标准,发到各单位遵照执行。
50~70年代,基层单位消防主要以二氧化碳、四氧化碳、泡沫灭火器为主,以水、砂、石为辅。1985年,灭火器由3种增加到5种计30多个类别,其中主要是手提式、推车式、干粉式灭火器及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型灭火器等。1987年,消防中队有人员26名,解放牌消防灭火车3辆,北京牌212型指挥车1辆,三轮摩托车1辆。
附:3次重大火灾例
1978年8月6日下午4时许,县造纸厂东面草垛场失火,烧毁麦秸草1380吨,损失折款9万余元。经进行火场勘查确认系电路故障所致。
1981年4月的一天,莱阳县南关村毛毯厂失火,烧毁厂房及其他物资价值1.28万余元。经火场勘查系机电设备故障引起,属责任事故。为严明法纪,县公安局消防股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给责任主要负责人及保全工以行政拘留处分;给责任副厂长警告处分;对其他有关责任者分别予以罚款。
1982年9月15日晚10点18分,县造纸厂东草垛场失火,烧毁麦秸草1940吨,损失折款14.86万元。是县内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火灾。失火后,县消防队及部分公安干警火速赶赴现场投入灭火战斗,在当地驻军及青岛、烟台、黄县、蓬莱、掖县派来的消防车大力支援协同下,于次日凌晨4时左右将大火扑灭。此次失火原因未能查明。
第六节 消防管理
建国初期,境内消防工作主要由公安局治安股负责。1958年,在重点单位开始建立防火组织,并配备消防器具。此后,厂矿企业消防实行专人专管,农村消防由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主要是群众自防自救。1974年,公安局成立专职消防中队。1980年,公安局消防股成立后,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事故查处和基层防火组织培训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制订,认真审核建筑设计防火设施。1984年,按照经营场地位置、生产规模、固定资产价值、产品性能、人员数额等有关情况,确定县直以上重点防火单位为66个,其中一级单位22个,二级单位44个。并制定出10条防火管理标准,发到各单位遵照执行。
50~70年代,基层单位消防主要以二氧化碳、四氧化碳、泡沫灭火器为主,以水、砂、石为辅。1985年,灭火器由3种增加到5种计30多个类别,其中主要是手提式、推车式、干粉式灭火器及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型灭火器等。1987年,消防中队有人员26名,解放牌消防灭火车3辆,北京牌212型指挥车1辆,三轮摩托车1辆。
附:3次重大火灾例
1978年8月6日下午4时许,县造纸厂东面草垛场失火,烧毁麦秸草1380吨,损失折款9万余元。经进行火场勘查确认系电路故障所致。
1981年4月的一天,莱阳县南关村毛毯厂失火,烧毁厂房及其他物资价值1.28万余元。经火场勘查系机电设备故障引起,属责任事故。为严明法纪,县公安局消防股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给责任主要负责人及保全工以行政拘留处分;给责任副厂长警告处分;对其他有关责任者分别予以罚款。
1982年9月15日晚10点18分,县造纸厂东草垛场失火,烧毁麦秸草1940吨,损失折款14.86万元。是县内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火灾。失火后,县消防队及部分公安干警火速赶赴现场投入灭火战斗,在当地驻军及青岛、烟台、黄县、蓬莱、掖县派来的消防车大力支援协同下,于次日凌晨4时左右将大火扑灭。此次失火原因未能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