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春,莱阳县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设执行委员27人,检查委员7人,工作人员3人。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工商业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作用。
1953年,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精神,莱阳县工商联引导工商业者自觉接受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启发引导私营工商业者逐步向国家资本主义方面转化。1956年莱阳县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县工商联适时地教育会员坚定不移跟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1960年,号召工商业者认真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要求会员一心一意跟着共产党走,真诚实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莱阳工商联停止工作,工商业者中有的被冻结银行存款,有的财物被查抄,还有的被扣减工资。
1978年后,中共莱阳县委落实工商业者政策,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一些工商业者不公正的处理。
1985年12月,莱阳县工商联恢复工作,并筹备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12人,推选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设专职工作人员2人。大会结束后,工商联积极开展经济咨询和工商专业培训工作;协助兴办集体企业,广开就业门路;加强对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及有关人士的联系;协助政府开展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工作。
1987年,莱阳市工商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府经济和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对政府有关政策、经济法规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为会员和社会提供信息和财务、会计、法律等咨询服务;举办工商业户培训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促进横向联系、交流业务工作经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关系;沟通产供销渠道,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成为会员与政府之间协商和对话的民主渠道;教育会员自觉遵守政策法令,遵守行业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为繁荣莱阳经济做出贡献。
第二节 工商联合会
1951年春,莱阳县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设执行委员27人,检查委员7人,工作人员3人。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工商业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作用。
1953年,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精神,莱阳县工商联引导工商业者自觉接受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启发引导私营工商业者逐步向国家资本主义方面转化。1956年莱阳县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县工商联适时地教育会员坚定不移跟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1960年,号召工商业者认真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要求会员一心一意跟着共产党走,真诚实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莱阳工商联停止工作,工商业者中有的被冻结银行存款,有的财物被查抄,还有的被扣减工资。
1978年后,中共莱阳县委落实工商业者政策,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一些工商业者不公正的处理。
1985年12月,莱阳县工商联恢复工作,并筹备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12人,推选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设专职工作人员2人。大会结束后,工商联积极开展经济咨询和工商专业培训工作;协助兴办集体企业,广开就业门路;加强对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及有关人士的联系;协助政府开展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工作。
1987年,莱阳市工商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府经济和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对政府有关政策、经济法规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为会员和社会提供信息和财务、会计、法律等咨询服务;举办工商业户培训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促进横向联系、交流业务工作经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关系;沟通产供销渠道,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成为会员与政府之间协商和对话的民主渠道;教育会员自觉遵守政策法令,遵守行业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为繁荣莱阳经济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