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参政议政机构 资料库:莱阳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莱阳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section/1/article/41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8/section/1/article/41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关于在市和重点县设立政协的决定,中共莱阳县委于1962年8月20日,邀请各界代表进行协商,经过酝酿讨论,组成政协莱阳县筹备委员会,共有成员17人。后,经过充分准备,由中共山东省委批准,于9月正式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莱阳县委员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政协在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遭到指责,县政协被迫停止组织活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项工作拨乱反正,为各界爱国人士和民主人士积极参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80年12月,县政协委员会重新恢复工作,并根据新的形势要求,积极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1987年4月后,其所辖机构除办公室、文史资料委员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外,又增设祖国统一、经济技术联络、三胞联谊3个委员会。政协主席由专职干部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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