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10月,山东省谘议局筹备处筹办谘议局议员选举之事。是年12月,莱阳县选举事务所成立,并在全县调查选民。
1909年(清宣统元年)4月,莱阳县选孙孟起、盖有均二人为省谘议局议员。
1911(清宣统三年)2月,选县自治局议员39人。王炳绶、姜尔受为正副议长,王锡田等7人为参事员。
1912年(民国元年),县众议院及省议会的议员选举同时进行。选举出县众议院议员于元芳,选举出省议会议员于之凤、初济清。是年10月,县改选自治局议员,以王自、张丕基为正副议长,于之模等为参事员。
1918年,选于之凤为第二届县众议院议员;选王连芳、于之昌、王丕涛为第二届省议会议员。
第二节 自治局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10月,山东省谘议局筹备处筹办谘议局议员选举之事。是年12月,莱阳县选举事务所成立,并在全县调查选民。
1909年(清宣统元年)4月,莱阳县选孙孟起、盖有均二人为省谘议局议员。
1911(清宣统三年)2月,选县自治局议员39人。王炳绶、姜尔受为正副议长,王锡田等7人为参事员。
1912年(民国元年),县众议院及省议会的议员选举同时进行。选举出县众议院议员于元芳,选举出省议会议员于之凤、初济清。是年10月,县改选自治局议员,以王自、张丕基为正副议长,于之模等为参事员。
1918年,选于之凤为第二届县众议院议员;选王连芳、于之昌、王丕涛为第二届省议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