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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历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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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没有公开举行过党员代表大会。1949年10月至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各召开过两次党员代表大会(未列入届次)。
中共莱阳县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莱阳县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56年4月23日~27日,在莱阳城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477人,列席代表8人。会议审查通过县委工作报告;讨论通过《莱阳县实施〈1956年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规划》和《1956年发展农业生产的具体计划》;选举出席山东省第一次党代会的代表11人,候补代表1人;选举产生县委委员25名;在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
县委常委:王进义、朱伯超、徐明新、辛成美、刘俊杰、尉瑞丰、滕世思、于万龙、徐志敏。
县委书记:王进义;副书记:朱伯超、滕世思、辛成美。
中共莱阳县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莱阳县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60年5月28~31日,在莱阳城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431名,列席代表18名。会议审查通过县委工作报告,讨论通过莱阳县1961-1963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选举产生县委委员36人,候补委员9人;在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15人,书记处书记7人。
县委常委:迟蕴璞、王进义、曹文旭、于醒、辛成美、丁宝运、韩逸生、谢忠池、于万龙、刘俊杰、王玉生、王菊茂、徐志敏、范学义、李太启。
书记处:第一书记迟蕴璞;书记王进义、曹文旭、韩逸生、于醒、辛成美、丁宝运。
中共莱阳县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莱阳县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63年7月25~30日,在莱阳城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268人,列席代表21人。会议讨论通过县委《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选举产生县委委员27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出席山东省第二次党代会代表10人,候补代表2人;在全委会议上,选出县委常委10人,县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会议还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成员。
县委常委:于醒、刘宪鹏、韩逸生、于万龙、徐志敏、谢忠池、张林明、文道宏、高科、赵永顺。
书记:于醒;副书记:韩逸生、刘宪鹏。
中共莱阳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莱阳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70年12月26~31日,在莱阳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037名,其中军代表占5.7%,民兵代表占4.3%,干部代表占12.3%,工人代表占7.1%,农民代表占67.6%,红卫兵、知识分子及其他方面代表占3%;在年龄上,55岁以上老党员代表占6.8%。36岁至54岁的中年党员代表占68.2%,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代表占25%;妇女党员代表占17%。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通知;讨论通过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委委员35人;在全委会议上选举常委9人,县委书记1人。会议还选出出席山东省第三次党代会代表11人,出席烟台地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67人。
县委常委:王俊华、刘韶亭、韩逸生、郝晓云、侯成雯、朱步嵩、梁兆经、于维义、刘清竹。
书记:王俊华(军代表)
中共莱阳县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莱阳县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80年8月24~28日,在莱阳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450名,候补代表4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委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纪委工作报告;讨论通过莱阳县1981~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选举产生县委委员33人,候补委员6人;在全委会议上选出县委常委10人,书记1人,副书记4人。
县委常委:李仕恩、梁兆经、吕宝典、刘佳勋、董耀平、王可庆、王智亭、乔安福、黄顺力、程竹坤。
书记:李仕恩;副书记:梁兆经、吕宝典、董耀平、王可庆。
中共莱阳县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莱阳县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84年6月5~8日,在莱阳城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50名,其中工人代表37名,农民代表95名,知识分子代表68名,干部代表247名,解放军代表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委作的《加强团结,勇于改革,全面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工作报告和县纪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委委员33人,候补委员6人,纪委委员15人。在全委会议上,选举出县委常委8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新的县委常委,平均年龄40.5岁。大专文化程度4人,占50%;中专文化程度1人,占12.5%;高中文化程度3人,占37.5%。
县委常委:刘同德、崔对云、程竹坤、位同亮、王兴华、宋有升、乔安福、徐孔志。
书记:刘同德;副书记:崔对云、程竹坤。
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仁义。
中共莱阳市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莱阳市第七次(顺延县党代会的届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87年5月14~16日在莱阳城召开。与会代表451名,其中干部代表267名,占代表总数59.2%;工人代表41名,占9%;农民代表46名,占10.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94名,占20.9%;解放军代表3名,占0.7%。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委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努力加快全市现代化步伐》工作报告和市纪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莱阳市委员会委员34人,候补委员6人,市纪委委员15人。在全委会议上选出市委常委11人,市委书记1人,副书记4人。
市委常委:于明松、王兴华、任顺堂、刘家钦、位同亮、宋志玉、张灿杰、吴崇仁、原万同、黄顺力、程竹坤。
书记:原万同;副书记:程竹坤、吴崇仁、任顺堂、黄顺力。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仁义。
中共莱阳市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莱阳市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90年3月18~20日在莱阳城召开。出席代表453人,其中干部代表269名,占代表总数59.4%;工人代表41名,占9.05%;农民代表49名,占10.8%;武警代表1名,占0.0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93人,占20.5%。全体代表中,先进模范人物195名,占代表总数43%;妇女70名,占代表总数15.5%。会议听取并审议市委关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依靠和团结全市人民,为全面振兴莱阳而奋斗》工作报告和市纪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莱阳市委员会委员30人,候补委员6人,纪委会委员15人。在全委会议上选出市委常委10人,市委书记1人,副书记3人;纪委会常委7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市委常委:于明松、王兴华、王瑞祥、李成、位同亮、宋志玉、吴崇仁、张灿杰、原万同、谭伟。
市委书记:原万同。
市委副书记:位同亮、吴崇仁、李成。
市纪委会常委7人;市纪委书记由吴崇仁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