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物价管理工作由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1957年10月,物价管理工作划归县计划委员会;1959年8月,又划归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1963年11月,成立莱阳县物价管理委员会。1965年,物价管理委员会撤销,其工作移交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70年3月,物价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1976年10月改为计划委员会)负责。1980年10月,莱阳县物价局成立。1983年12月,物价局下设物价检查所。1987年4月,莱阳县物价局改称莱阳市物价局。
第四节 物价局
建国初期,物价管理工作由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1957年10月,物价管理工作划归县计划委员会;1959年8月,又划归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1963年11月,成立莱阳县物价管理委员会。1965年,物价管理委员会撤销,其工作移交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70年3月,物价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1976年10月改为计划委员会)负责。1980年10月,莱阳县物价局成立。1983年12月,物价局下设物价检查所。1987年4月,莱阳县物价局改称莱阳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