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莱阳专区中心支行设营业部,负责莱阳县银行工作。1954年5月,莱阳专区中心支行营业部改为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县支行,内设秘书、人事、会计、出纳、农村金融、信用合作、计划信贷、私人业务和军事货币管理9个股,共66人。基层设龙门、赤山、大夼、埠西4个流动组及西留、羊郡、万第、穴坊、姜山、泽口、江汪庄、徐格庄、柏林庄、沐浴店、城阳、姜疃、团旺、城关、山前店营业所。1956年,姜山营业所划归莱西县。是年,莱阳支行设立货币流通股及火车站分理处,对基层营业所进行合并调整,设有西留、沐浴店、河头店、穴坊、万第、团旺、城关、山前店、姜疃9处营业所。1958年10月,莱阳县支行与莱西县支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县支行,原莱西支行改为水集办事处。1962年1月,莱阳支行与莱西支行分设。莱阳支行增设羊郡、大夼、照旺庄、冯格庄4处营业所。1964年1月,莱阳县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分设,次年重新合并,内设秘书、会计、出纳、储蓄、农金、拨款、信贷7个股和政工办公室,同时撤销谭格庄营业所,羊郡营业所迁至高格庄村,称高格庄营业所。1971年1月,财政、金融、税务3家合并称财政金融局,其基层营业所亦同时合并,称财政金融所。1973年9月,财政、金融分设,莱阳县支行基层设24处营业所、1个办事处、1个分理处、3个储蓄所。1980年莱阳人民银行与莱阳农业银行再次分设。1981年1月,由莱阳人民银行组建莱阳保险公司,在莱阳支行内办公。1984年,人民银行业务由工商银行代办。1985年12月,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设。1987年4月撤县建市后,人民银行莱阳县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市支行。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县)市支行
1950年5月,莱阳专区中心支行设营业部,负责莱阳县银行工作。1954年5月,莱阳专区中心支行营业部改为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县支行,内设秘书、人事、会计、出纳、农村金融、信用合作、计划信贷、私人业务和军事货币管理9个股,共66人。基层设龙门、赤山、大夼、埠西4个流动组及西留、羊郡、万第、穴坊、姜山、泽口、江汪庄、徐格庄、柏林庄、沐浴店、城阳、姜疃、团旺、城关、山前店营业所。1956年,姜山营业所划归莱西县。是年,莱阳支行设立货币流通股及火车站分理处,对基层营业所进行合并调整,设有西留、沐浴店、河头店、穴坊、万第、团旺、城关、山前店、姜疃9处营业所。1958年10月,莱阳县支行与莱西县支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县支行,原莱西支行改为水集办事处。1962年1月,莱阳支行与莱西支行分设。莱阳支行增设羊郡、大夼、照旺庄、冯格庄4处营业所。1964年1月,莱阳县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分设,次年重新合并,内设秘书、会计、出纳、储蓄、农金、拨款、信贷7个股和政工办公室,同时撤销谭格庄营业所,羊郡营业所迁至高格庄村,称高格庄营业所。1971年1月,财政、金融、税务3家合并称财政金融局,其基层营业所亦同时合并,称财政金融所。1973年9月,财政、金融分设,莱阳县支行基层设24处营业所、1个办事处、1个分理处、3个储蓄所。1980年莱阳人民银行与莱阳农业银行再次分设。1981年1月,由莱阳人民银行组建莱阳保险公司,在莱阳支行内办公。1984年,人民银行业务由工商银行代办。1985年12月,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设。1987年4月撤县建市后,人民银行莱阳县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