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莱阳县无专门财政机构,财赋收支及管理由知县直接掌管。
1912年(民国元年),县公署开始设立财政科司管财政业务。1919年8月撤销财政科,成立地方财政管理处。1929年10月改地方财政管理处为财务局,1930年1月又改称财政局。1933年撤销财政局,设立第三科司管财政。
1940年5月,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设财政科。次年2月,莱阳县分为莱阳县(即现莱西县)和莱东行署(即现莱阳市),莱东行署设立财政科。1945年3月,莱东行署分为莱东县和五龙县,两县分别设立财政科。
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合并为莱东县,6月改称为莱阳县,下设财政科。1956年,财政科改称财政局,其业务工作范围未变。
1958年,县保险公司、税务局及建设银行合并于财政局。同年10月,莱西县与莱阳县合并为莱阳县,两县财政局合并为莱阳县财政局。
1962年1月,莱阳与莱西县分治,莱阳县重新设立财政局。同年12月,县税务局从财政局分出。1965年11月,财政局与税务局合署办公,对外仍保留税务局名称。财政局内增设财政驻厂员。
1968年10月撤县财政局,设立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政税务组。1970年3月撤销财政税务组,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政局。次年5月,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莱阳支行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对外仍保留莱阳县支行名称。1973年1月撤销财政金融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税局。1978年6月易名县革命委员会财税局。1980年12月改称莱阳县人民政府财税局。1983年3月,财政局与税务局再次分设。1987年4月莱阳撤县建市,县财政局改称市财政局,内设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企财、农财、行财、监察、秘书7个科,共有工作人员22名。辖烟台市财政会计干部学校莱阳分校(1984年5月成立)、莱阳市财政驻厂员管理所(1984年9月成立)。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朝末年,莱阳县无专门财政机构,财赋收支及管理由知县直接掌管。
1912年(民国元年),县公署开始设立财政科司管财政业务。1919年8月撤销财政科,成立地方财政管理处。1929年10月改地方财政管理处为财务局,1930年1月又改称财政局。1933年撤销财政局,设立第三科司管财政。
1940年5月,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设财政科。次年2月,莱阳县分为莱阳县(即现莱西县)和莱东行署(即现莱阳市),莱东行署设立财政科。1945年3月,莱东行署分为莱东县和五龙县,两县分别设立财政科。
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合并为莱东县,6月改称为莱阳县,下设财政科。1956年,财政科改称财政局,其业务工作范围未变。
1958年,县保险公司、税务局及建设银行合并于财政局。同年10月,莱西县与莱阳县合并为莱阳县,两县财政局合并为莱阳县财政局。
1962年1月,莱阳与莱西县分治,莱阳县重新设立财政局。同年12月,县税务局从财政局分出。1965年11月,财政局与税务局合署办公,对外仍保留税务局名称。财政局内增设财政驻厂员。
1968年10月撤县财政局,设立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政税务组。1970年3月撤销财政税务组,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政局。次年5月,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莱阳支行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对外仍保留莱阳县支行名称。1973年1月撤销财政金融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税局。1978年6月易名县革命委员会财税局。1980年12月改称莱阳县人民政府财税局。1983年3月,财政局与税务局再次分设。1987年4月莱阳撤县建市,县财政局改称市财政局,内设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企财、农财、行财、监察、秘书7个科,共有工作人员22名。辖烟台市财政会计干部学校莱阳分校(1984年5月成立)、莱阳市财政驻厂员管理所(1984年9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