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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销合作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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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体系与管理
1942年,莱东县北薛格庄村民在抗日民主政府扶持下,集资办起纺织合作社,由县政府财政科管理。此后,在抗日根据地相继建立榨油、染布、烧木(柞木)炭合作社。1946年7月莱东县建立生产推进社。建社初期,主要是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合作社社员开展自营购销服务。1947年,开始对村合作社进行扶持指导。1948年2月五龙县生产推进社成立。1948年底,莱东、五龙两县合作社分别发展到113处和78处,业务经营由服务于社员逐渐转为面向农村广大群众。1949年7月,莱东、五龙两县生产推进社均改称合作推进社,并正式成立两县合作社管理机关。
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合并,两县合作推进社合并成立莱东县合作推进社。6月,改称莱阳县合作推进社,7月,改称莱阳县合作总社,1951年5月更名为莱阳县合作社联合社。下设区社21处,村社267处。主要从事农村商品经营、沟通城乡物资交流。1954年11月,县合作社联合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5月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供销合作商业划为国营商业,多数基层供销单位撤并。1961年9月又从商业局划出,恢复县供销社建制,供销合作商业复为集体商业。各基层社、分社、零售及代购代销店重新恢复建立起来。1968年10月,县供销社再次与商业局合并,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贸组,供销合作商业再次被划为国营商业。1970年2月,供销、商业、工商三家合并成立商业局。1975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又从商业局分出,再次恢复县供销合作社建制,其经济成分仍为国营商业性质。1983年4月,供销社实行体制改革,“还社于民”,其经济成分重新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
1987年4月,莱阳县供销合作社改建为莱阳市供销合作社,内设机构有秘书、政工、保卫、会统、审计、业务、饮食服务、副业、工业、基层工作、监事会办公室、调研室等科室;直属单位有:物资回收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杂品公司、果品公司、综合贸易公司、综合批发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转运站、招待所、职工学校;基层单位有24处基层社,105处供销店,325个专业门市部,28处采购站,21处饭店,12个加工厂,135个代购代销店。共有资金34170万元,职工3463人(固定工1687人,合同工919人,临时工857人)。
社员与股金
供销合作社组建初期,全部由社员集资,凡群众自愿向合作社投交的资金(含实物)均为股金,每人可投一股或几股。1945年3月,莱东县有村合作社24处,社员5402人;五龙县有村合作社11处,社员2040人。1946年底,莱东县村合作社增加到65处,社员增加到16000人;五龙县村合作社增加到36处,社员发展到6700人。两县村合作社共有股金22820万元(北海币,下同)。合作社经营盈利,按股份分红,积累很少。
1947年,莱东县合作社有股金2.08亿元。因时局动荡,不少社员退股;加之生产救灾中将部分股金赊贷给农民,从中抽出资金1.94亿元。合作社资金几乎枯竭,商业经营难以维继。
1949年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政策。1951年,对社员实行低价配售物资和廉价供应商品,群众对合作社信赖,纷纷入社。合作社迅速得到复苏和发展。当年增加社员62068人,增加股金9.68万元(折新人民币,下同),到1954年底,全县社员发展到178485人,股金增加到83.53万元。为扩大经营,供销社在增加股金的同时,开始向银行大量贷款。1955年起,供销社每年从盈利中按股金总额的5%的比例提出,不定期地进行分红。
1983年,供销社在企业改革中进行清股扩股,供销系统所有职工也开始集资入股分红。后随着供销商业不断发展,自有资金积累和贷款数量日渐增多,社员股金虽有增加,但在全社经营资金中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1985年,共有社员13.7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82%,共有社员股金297.1万元(其中农民股金252.4万元,职工股金44.7万元),占基层供销社资金总额的19.2%。到1987年底,社员股金增加到474万元(其中农民股金320万元,供销职工股金154万元),占全市供销社资金的28.7%。
经营范围
供销社建立初期,以社内自营服务为主,并兼为国家代购代销粮食、花生和筹供食盐、蔬菜、马草等军需物资。1947年冬,人民解放军收复莱阳城时,莱东县旌旗区、村合作社,仅一天一夜就为部队征集土布2700匹,花生米1.5万公斤。建国后,供销社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出发,逐渐扩大业务经营范围。
生产资料供应农具。1950年,供销社开始经营农具,50~70年代,经营品种主要有:各种步犁、铧犁、耘锄、抽水机、锅驼机、播种机、收割机、地瓜切片机及动力排灌机具、机引农具、半机械化农具、农副业加工机具等。1978年,将经营大型农具业务移交给县农机公司,供销社只经营中小农具。1982年,农业生产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多划为小片耕种,中小农具使用方便、灵活,销路较快。1983年销售各种中小农具22.39万件。经销的方法是:建国初期采用现售、现换、赊售、预购、存实预售等方式;自1958年5月起,一律采用现款现购方式。
化肥及土化肥。1950年供销社开始经销化肥,当年购进肥田粉5吨,初因农民对化肥性能不了解,售量很少。后经供销社实地对比试验,销路逐渐打开。1952年销售化肥306吨。主要品种有肥田粉、硫酸铵、过磷酸钙。1954年,销售化肥1088吨。1963年开始经销尿素,当年销售量达1920吨。70年代,氨水、碳酸氢铵、复合肥销量逐年增加。1978年销售氨水49487吨。1982年开始供应优质高效化肥磷酸二铵。1985年共销售化肥46546吨。1987年销售化肥67394吨,相当于1952年的220倍。50年代,化肥供应方式采用层层分配、分期供应;60~70年代,按农民交售农副产品数量进行奖售;1984年起,实行分配、结算、兑现、供应四到户制度。1987年基本敞开供应。
50~70年代,为解决化学肥料供应不足,供销社还自制销售过土化肥,其主要品种有颗粒肥、细菌肥、土氨水、磷肥等。1976年,自制销售各种土化肥3000余吨。
农药及农药器械。1952年,供销社开始经营化学农药。50~70年代,经营的主要品种有:六六六粉、西力生、敌百虫、硫酸铜、“1605”、“1406”、滴滴畏、乐果粉等10多种。1953年经销量4吨,1965年223吨,1977年2475吨,1980年2146吨。随着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农民投资精打细算,化学农药耗量下降,1983年销售1134吨,1987年为1192吨。
供销社在经销化学农药的同时,50~70年代还自制销售过土石砷、石硫合剂等土农药;1976年自制销售各种土农药2785吨。80年代之后,部分基层供销社仍继续生产售销石硫合剂农药。
建国后,随着农药广泛应用,农药器械销售量亦逐年增加。经销品种有:压缩喷雾器、机动喷雾器、手摇喷粉器,其中压缩喷雾器销售量最多。1954年销售各种农药器械954架,1970年为1846架,1985年为28775架,1987年为14386架。
耕畜。1953年,供销社开始经营耕畜,年销售量不够稳定,1954年供应1769头,1961年198头,1966年达到3229头,创年供应量最高记录。1976年以后,县内耕畜繁殖已基本满足当地需要,供销社便停止经营。
1987年,供销合作商业各种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为2998万元,比1953年的107万元提高27倍。

莱阳市供销社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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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化学肥料│化学农│农药器│耕畜│塑料薄│中小农 │柴油 │新式步│水车│
│ │(吨) │药(吨)│械(架)│(头)│膜(吨)│具(千件)│(吨) │犁(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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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634 │4 │274 │1294│ │48 │ │569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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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2491 │260 │830 │761 │ │195 │ │1953 │1496│
├──┼────┼───┼───┼──┼───┼────┼───┼───┼──┤
│1959│2388 │144 │332 │691 │ │15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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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2434 │82 │29 │400 │ │2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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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10814 │223 │777 │1915│ │384 │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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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15545 │522 │1701 │1021│ │426 │108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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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21269 │1410 │3745 │226 │ │ │17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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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25991 │1864 │2648 │120 │34 │413 │5411 │ │ │
├──┼────┼───┼───┼──┼───┼────┼───┼───┼──┤
│1977│53526 │2475 │3464 │252 │76 │384 │11631 │ │ │
├──┼────┼───┼───┼──┼───┼────┼───┼───┼──┤
│1980│62446 │2146 │2217 │ │108 │293 │12611 │ │ │
├──┼────┼───┼───┼──┼───┼────┼───┼───┼──┤
│1983│84497 │1134 │6940 │97 │129 │238 │6968 │ │ │
├──┼────┼───┼───┼──┼───┼────┼───┼───┼──┤
│1985│46546 │1301 │28775 │ │151 │145 │7383 │ │ │
├──┼────┼───┼───┼──┼───┼────┼───┼───┼──┤
│1987│67394 │1192 │14386 │ │261 │106 │786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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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料供应 建社初期,各基层社多为一担子家当。经营者手推小车,肩挑货担,进城采购,下乡推销,早出晚归,走村串户,送货到门,方便社员。主要经营食油、食盐、食糖、茶叶、煤油、火柴、棉线、土布等生活用品。
建国后,经营服务范围逐渐扩大,对入股社员,在色布、白布、秋粮、火柴、煤油等商品供应上实行低价配售,食油、煤炭、食糖等物品实行廉价供应;对社外群众,敞开经销服务大门,按商品零售价格和实际需求,基本满足供应。1959年后,按国家规定,对棉花、针织品、民用线、煤油、火柴、肥皂、胶鞋、布鞋、猪肉、糕点、烟、酒、糖、茶等采取按人定量或凭票证的办法供应;对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座钟、挂镜等紧俏商品则统一分配到单位,单位再分配到个人。1965年起,按人定量或凭证供应方法逐渐取消。70年代,开始经销家用电器、化学纤维布、涤棉、塑料制品等。80年代初,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经济收入增多,购买力增强,供销社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钟表等销售量增加;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等高档商品在农村销售量也有增加。1987年,自行车销量为9527辆,缝纫机3994架,电视机3886台,电风扇3009台,收录机2982台。各种生活资料年销售总额6957万元,相当于1953年的8.41倍。
供销社经营的生活资料,多次进行过调整,1987年主要经营种类有:土产品、日用杂品、日用陶瓷、干鲜水果、干菜、调味品及盐类等,其他生活资料如日用百货、烟、酒、糖、茶、五金、交电皆为兼营商品。

莱阳市供销社主要生活资料销售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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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食糖│卷烟│酒(吨)│棉布 │棉毛衫裤│胶鞋 │自行车│缝纫机│肥皂 │
│ │(吨)│(箱)│ │(千米)│(百件) │(百双)│(辆) │(台)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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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20 │180 │82 │1554 │ │158 │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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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137 │609 │344 │3348 │ │710 │ │ │6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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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107 │751 │376 │3036 │ │1243 │ │ │7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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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173 │266 │175 │613 │ │182 │ │ │1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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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127 │422 │507 │1813 │34 │1838 │50 │320 │5234 │
├──┼──┼──┼───┼───┼────┼───┼───┼───┼───┤
│1967│163 │424 │766 │3346 │269 │2437 │1509 │908 │11263 │
├──┼──┼──┼───┼───┼────┼───┼───┼───┼───┤
│1970│114 │519 │1026 │3749 │524 │2240 │1761 │977 │14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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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97 │1350│1517 │2956 │463 │2151 │2182 │1273 │20349 │
├──┼──┼──┼───┼───┼────┼───┼───┼───┼───┤
│1976│66 │2230│1838 │3564 │788 │3032 │3015 │2629 │29651 │
├──┼──┼──┼───┼───┼────┼───┼───┼───┼───┤
│1979│295 │3246│2846 │3079 │1608 │2560 │5301 │2146 │17832 │
├──┼──┼──┼───┼───┼────┼───┼───┼───┼───┤
│1982│412 │3062│2017 │2308 │875 │1705 │9434 │3768 │22262 │
├──┼──┼──┼───┼───┼────┼───┼───┼───┼───┤
│1985│509 │3119│1610 │3377 │1148 │1886 │8993 │5784 │17944 │
├──┼──┼──┼───┼───┼────┼───┼───┼───┼───┤
│1987│440 │4905│2128 │2235 │1056 │2373 │9527 │3794 │9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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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收购 建国后,供销社开始收购农副产品。1951年收购咸菜干1.39万公斤,支援抗美援朝。1954年,收购马铃薯110万公斤。统购统销时,为国家代购粮食、花生、食油,并为药材、外贸、食品等部门代购代销中草药、槐树米、禽蛋、生猪、畜产品等。1955年,将粮食、油料、生猪收购业务交给粮食部门和食品公司。60年代初,供销社收购农副产品为28个类别、120多个品种,其中收购量较多的品种有梨、苹果、红麻、大麻、沙参、柞蚕茧等。1965年,收购总额为689.1万元,1985年达3151.3万元。1987年收购梨6395吨、苹果20348吨,全市收购农副产品总额达到5422万元,比1953年增长近7倍。
废旧物资回收 1949年,回收废铜1649公斤。1952年,回收废铜、锡、铅12.5万公斤,废钢27.5万公斤。1957年,各基层供销社相继建立起废品收购站,回收废旧物资品种增加到100多个。1958年“大跃进”中,回收废旧物资总金额虽上升到224万元,但在收购过程中,由于忽视回收物资质量、用途和销路,收了许多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如土产经理部收购废钢铁,其中有20万公斤系炼钢铁的铁渣,没有任何利用价值,损失资金达3万余元。60年代,回收总额有所下降。70年代,实行回收废旧物资责任制,划片分配任务指标。1977年完成回收总额91.7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65.6%。1983年完成回收额140.5万元。1985年达到220万元。1987年增到291万元。
扶持多种经营 建国后,供销社把扶持发展多种经营视为扩大农副产品收购货源的重要途径。50~60年代,主要是采用推广良种、奖励化肥等形式,帮助农民发展粮食、花生、麻、茶、蚕茧生产与羊、兔养殖。70年代起,在帮助农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同时,还大力推广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发放扶持基金,帮助推销产品。1975~1987年,共发放扶持基金108.6万元。
经营管理
经营组织 供销社初建时,从社员中推选社干行使管理职能。50年代起,开始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监督组织。社员代表大会有权讨论和确认业务经营、财物管理、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与监事会成员,社员代表由各基层单位推选产生。理事会是常设权力机构,主要责任是执行方针政策和社员大会决议,组织实施业务经营;监事会主要行使监察、监督职能。建国后,先后于1951年、1954年、1963年和1983年召开过4次社员代表大会。
为完善供销合作社民主管理形式,1981年10月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其代表由一般职工、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实行常任制,任期2年。主要职责是:审议商品流转计划与财务预、决算;讨论决定资金分配、职工福利、职工奖惩;讨论制定规章制度;开展增产节约和劳动竞赛;监督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职代会决议。
管理方法 供销社建立初期,主要采取民主办社、共同参与的管理方法,小本经营,核算及时,购销简便,经营服务灵活。建国后,经营项目增多,服务范围扩大,购销计划逐步加强,管理制度日趋完善。
1958~1960年,供销社超越客观需求,盲目购销,造成商品大量积压,损失资金326万多元。此后加强计划管理,压缩经营环节,延长营业时间,改善服务态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65年完成利润总额114.6万元,比1962年增加39.1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被废除,商业经营陷入无所适从局面。
1978年后,供销系统重新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落实经济岗位责任制,改善经营服务作风,实行浮动工资制度,职工经营积极性大大提高,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1981年完成利润总额433.9万元,比1977年增加80.8万元。1982年以后,国营、集体、联营及个体商业经营异常活跃。在购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情况下,1987年供销商业完成利润指标仍达到306万元。

莱阳市供销社经营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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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纯购进│纯销售│库存 │资金周│费用水│利润 │
│ │ │ │总值 │转(天)│平(%)│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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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779.0 │827.0 │108.0 │35 │6.95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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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523.0 │1937.0│255.0 │67 │8.16 │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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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530.0 │1445.0│416.0 │130 │11.5 │87.4 │
├──┼───┼───┼───┼───┼───┼───┤
│1965│1062.1│2535.4│806.9 │66 │5.29 │44.6 │
├──┼───┼───┼───┼───┼───┼───┤
│1969│1994.2│3155.8│1453.8│90 │5.59 │130.3 │
├──┼───┼───┼───┼───┼───┼───┤
│1973│3574.3│4446.4│2067.1│74 │4.70 │2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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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6879.4│6888.0│3179.8│82 │6.30 │4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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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3750.8│8403.8│2582.1│102 │6.15 │433.9 │
├──┼───┼───┼───┼───┼───┼───┤
│1985│6175.9│8930.1│2775.0│103 │6.50 │320.7 │
├──┼───┼───┼───┼───┼───┼───┤
│1987│10000 │10922 │3326 │83 │7.43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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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供销社在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中先后曾涌现出许多优秀典型,1950年9月,绵远沟村供销合作社社长董俊亭出席全国劳模代表大会,荣获“董俊亭合作社”光荣称号;1951年,省人民政府授予绵远沟村供销社干部、职工“集体劳动模范”称号;1956年,旌旗区供销社保管员董蕊新出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一次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1981~1987年,先后有6人被省供销系评为先进人物,有1个基层供销社先后2次被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