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期,莱阳私营商业如布绸呢绒、日用百货、药材、饮食经营等遍布城镇,其中较有名气的商号为文林堂,资本约1100两白银,主要经营纸张、笔、墨等。
1904年,县商务会成立,统一管理社会工商业。此后,各行业公会相继成立,商业较前有所发展,县城较大的商号有当铺1家,估衣店5家,杂货店20家,主要经营日常生产和生活用品。
30年代初,县城有杂货店铺70家、绸缎布匹业5家、药店铺15家、饭馆8家、书笔业5家,其中较大的百货业商号有谦和永、德顺居、谦成泰、永记等;五金业有裕丰德、双盛昌车行、裕东车行、西天盛、万金城;药材业有天福堂、天德堂、圣德堂、广裕堂中药店;鞋帽布绸业有和兴绸缎庄、魁丰绸缎店、福祥布庄、顺兴福鞋铺、履祥鞋铺、永盛裕服装店;文具业有昌阳书局、文华东、花生堂、文林堂等。全县(含现莱西县)有油业648家(豆油348家、花生油300家)、酒业140家。
当时经营量较大的土产品有花生米、花生油、沙参、豆油、牛皮、猪皮、茌梨、板栗、芋头、大麻等,私商收购后分运烟台、青岛;境内所需煤、铁,由私商从济南、淄博、周村、潍县、烟台、青岛各地购进贩卖;绫罗绸缎、吉服寿衣多从苏州、杭州、烟台、周村等地购进销售;药材来自河北、河南等地;铜铁器具来自周村、潍县;驴骡购自皖北;梳篦来自于平度、即墨;至于经营烟、酒、鱼、盐、秫席、书笔等日用百货的肩挑背负的小商贩,更是数不胜数。1939年,日军侵占莱阳城,对城内商民大肆掠夺,致使大部分商家歇业、倒闭,所剩者无几,且营业萧条。
1944年,抗日民主政府胶东区工商管理局成立,对贸易、纺织、合作社、税务等,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动员停业商号继续营业,扶持中小商业者,活跃抗日根据地的商品流通,颁布实施商人登记管理办法,开展打击走私活动,严禁根据地必需物资流往敌占区,严防敌占区的奢侈品进入根据地。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莱东县民主政府颁布一系列商业政策,1946年发放工商业货款43.5万元,商号由113家发展到383家。县城布商由30家增至50家,屠宰商户由3家增至30多家。
1947年9月,国民党军队占据莱阳城,城里商号遭到摧残,除了西门里广裕堂药铺、西天胜五金行及少部分串乡经营的行商外,大部分歇业或到外地经商。
建国前,莱阳私营商号进货渠道主要是青岛、烟台、沙河镇、蓝村、灵山、即墨城、周村等地,少数较大的商号在大城市设立代理处,以便组织货源、提供信息。私商经营方式不一,有的批发,有的零售,有的批发兼零售。
建国初期,县政府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活动,严厉打击投机商人不法行为,保护私商正常经营。1951年,有私营商铺和摊贩321户,从业人员448人,资金2.59亿元(旧人民币,下同)。1952年,工商界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共查出违法所得2.9亿元,查出匿报资金3.73亿元,比1951年原登记数字增加了1.13亿元。1953年,私营商业及摊贩329户,从业人员580人,资金6.53亿元。1954年9月,政府实行棉布、棉花凭票供应,全县182家布商有158家报请歇业或转行。城区私营商业年销售额为206.33亿元,占整个商业批发零售总额的2.93%。1955年,莱阳县政府开始对全县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年底,全县共有私营工商业3001户(含个体商贩),从业人员4502名,资金30万元(新人民币,下同)。
1956年,全县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莱阳城区私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至年底,城内共有公私合营门市部19处,从业人员143人。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商业被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因素遭到取缔,私营商业基本绝迹。
1978年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发展方针,城乡私营商业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恢复发展起来。1981年,全县共有个体商业864户,从业人员969人,资金32万元。1983年,全县个体工商业4781户,从业人员6475人,资金302万元;1985年,个体工商业8961户,从业人员9226人,资金1803万元,营业额4233.86万元;至1987年,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9489户,从业人员达12864人,资金1585万元,营业额8620万元。
第一章 私营商业
清朝中期,莱阳私营商业如布绸呢绒、日用百货、药材、饮食经营等遍布城镇,其中较有名气的商号为文林堂,资本约1100两白银,主要经营纸张、笔、墨等。
1904年,县商务会成立,统一管理社会工商业。此后,各行业公会相继成立,商业较前有所发展,县城较大的商号有当铺1家,估衣店5家,杂货店20家,主要经营日常生产和生活用品。
30年代初,县城有杂货店铺70家、绸缎布匹业5家、药店铺15家、饭馆8家、书笔业5家,其中较大的百货业商号有谦和永、德顺居、谦成泰、永记等;五金业有裕丰德、双盛昌车行、裕东车行、西天盛、万金城;药材业有天福堂、天德堂、圣德堂、广裕堂中药店;鞋帽布绸业有和兴绸缎庄、魁丰绸缎店、福祥布庄、顺兴福鞋铺、履祥鞋铺、永盛裕服装店;文具业有昌阳书局、文华东、花生堂、文林堂等。全县(含现莱西县)有油业648家(豆油348家、花生油300家)、酒业140家。
当时经营量较大的土产品有花生米、花生油、沙参、豆油、牛皮、猪皮、茌梨、板栗、芋头、大麻等,私商收购后分运烟台、青岛;境内所需煤、铁,由私商从济南、淄博、周村、潍县、烟台、青岛各地购进贩卖;绫罗绸缎、吉服寿衣多从苏州、杭州、烟台、周村等地购进销售;药材来自河北、河南等地;铜铁器具来自周村、潍县;驴骡购自皖北;梳篦来自于平度、即墨;至于经营烟、酒、鱼、盐、秫席、书笔等日用百货的肩挑背负的小商贩,更是数不胜数。1939年,日军侵占莱阳城,对城内商民大肆掠夺,致使大部分商家歇业、倒闭,所剩者无几,且营业萧条。
1944年,抗日民主政府胶东区工商管理局成立,对贸易、纺织、合作社、税务等,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动员停业商号继续营业,扶持中小商业者,活跃抗日根据地的商品流通,颁布实施商人登记管理办法,开展打击走私活动,严禁根据地必需物资流往敌占区,严防敌占区的奢侈品进入根据地。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莱东县民主政府颁布一系列商业政策,1946年发放工商业货款43.5万元,商号由113家发展到383家。县城布商由30家增至50家,屠宰商户由3家增至30多家。
1947年9月,国民党军队占据莱阳城,城里商号遭到摧残,除了西门里广裕堂药铺、西天胜五金行及少部分串乡经营的行商外,大部分歇业或到外地经商。
建国前,莱阳私营商号进货渠道主要是青岛、烟台、沙河镇、蓝村、灵山、即墨城、周村等地,少数较大的商号在大城市设立代理处,以便组织货源、提供信息。私商经营方式不一,有的批发,有的零售,有的批发兼零售。
建国初期,县政府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活动,严厉打击投机商人不法行为,保护私商正常经营。1951年,有私营商铺和摊贩321户,从业人员448人,资金2.59亿元(旧人民币,下同)。1952年,工商界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共查出违法所得2.9亿元,查出匿报资金3.73亿元,比1951年原登记数字增加了1.13亿元。1953年,私营商业及摊贩329户,从业人员580人,资金6.53亿元。1954年9月,政府实行棉布、棉花凭票供应,全县182家布商有158家报请歇业或转行。城区私营商业年销售额为206.33亿元,占整个商业批发零售总额的2.93%。1955年,莱阳县政府开始对全县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年底,全县共有私营工商业3001户(含个体商贩),从业人员4502名,资金30万元(新人民币,下同)。
1956年,全县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莱阳城区私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至年底,城内共有公私合营门市部19处,从业人员143人。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商业被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因素遭到取缔,私营商业基本绝迹。
1978年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发展方针,城乡私营商业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恢复发展起来。1981年,全县共有个体商业864户,从业人员969人,资金32万元。1983年,全县个体工商业4781户,从业人员6475人,资金302万元;1985年,个体工商业8961户,从业人员9226人,资金1803万元,营业额4233.86万元;至1987年,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9489户,从业人员达12864人,资金1585万元,营业额86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