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19年县署印发邮政纲要时起,邮政部门对业务范围、法定地位、邮件处理、表报格式与使用等业务规定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建国初,国家邮电部、省邮电管理局制定颁发过一系列业务管理条例。为保证邮政、电信各项制度的落实和业务的开展,县邮电局制定若干实施办法、规定和措施。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遭到批判,生产和管理一度陷入混乱。1973年后,各项业务规章制度逐渐恢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修订、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专设业务股,并配备乡邮检查、报话业务指导、农话业务管理、汇兑检查等专职人员,业务检查人员每月抽出三分之二的时间深入基层,检查、指导通信质量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个别交谈、走访用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服务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会审,研究、分析、公布质量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各个班组、支局经常开展业务自查、互查和质量分析活动,以促进邮政、电信业务制度的全面落实和通信、通讯质量的全面提高。1982年,县邮电局成立由5人组成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在班组、支局建立起34个QC小组,经常举办质量成果发布会活动。此年,举办4期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参加人员112人次。为保证业务管理经常化、制度化及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每个年度开始,县邮电局都将省局规定的11项质量达标要求下发到班组、支局,并把业务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提高情况与奖惩挂钩。1983年,县局质量管理小组由5人增加到9人,班组、支局都设兼职质量检查员,制定质量管理、检查措施,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对服务范围、交寄使用要求、手续操作规程、资费标准、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设备保养、技术资料、科技档案管理及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不复核,不出手;不检查,不出口”。确保邮政电信准确、及时、安全。1987年,省邮电管理局要求的11项质量指标全部完成,其中有5项优于要求指标。其他项目持平均水平,稳定提高率81.8%。
第一节 业务管理
自1919年县署印发邮政纲要时起,邮政部门对业务范围、法定地位、邮件处理、表报格式与使用等业务规定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建国初,国家邮电部、省邮电管理局制定颁发过一系列业务管理条例。为保证邮政、电信各项制度的落实和业务的开展,县邮电局制定若干实施办法、规定和措施。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遭到批判,生产和管理一度陷入混乱。1973年后,各项业务规章制度逐渐恢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修订、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专设业务股,并配备乡邮检查、报话业务指导、农话业务管理、汇兑检查等专职人员,业务检查人员每月抽出三分之二的时间深入基层,检查、指导通信质量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个别交谈、走访用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服务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会审,研究、分析、公布质量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各个班组、支局经常开展业务自查、互查和质量分析活动,以促进邮政、电信业务制度的全面落实和通信、通讯质量的全面提高。1982年,县邮电局成立由5人组成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在班组、支局建立起34个QC小组,经常举办质量成果发布会活动。此年,举办4期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参加人员112人次。为保证业务管理经常化、制度化及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每个年度开始,县邮电局都将省局规定的11项质量达标要求下发到班组、支局,并把业务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提高情况与奖惩挂钩。1983年,县局质量管理小组由5人增加到9人,班组、支局都设兼职质量检查员,制定质量管理、检查措施,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对服务范围、交寄使用要求、手续操作规程、资费标准、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设备保养、技术资料、科技档案管理及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不复核,不出手;不检查,不出口”。确保邮政电信准确、及时、安全。1987年,省邮电管理局要求的11项质量指标全部完成,其中有5项优于要求指标。其他项目持平均水平,稳定提高率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