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莱阳县衙设典史,主管农、林、水诸业。民国初期,沿袭清制。1920年设劝业所。1925年夏,改劝业所为实业局。1929年春,又改为建设局。1933年改称县政府第四科。
1945年春、秋,莱东、五龙两县人民政府先后成立实业科管理农牧诸业。
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实业科合并改称建设科。1956年1月,撤建设科,与林、水分开,设农业科。7月,农业科改为农业局。1958年3月,农、林、水合为农业局。1960年3月,农业、林业、水利分设各自为局。5月由农业局析出畜牧局。次年5月,畜牧局又并入农业局。1962年5月,农业、林业、水利三局再次合并,称农林水利局;10月,农、林、水三局再次分设。
1967年1月,因“文化大革命”所致,农业局管理职能削弱。次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农林水办公室。1969年10月,农林水办公室改为农林水组。1970年3月,改为农林局,水利从中析出独立成局。1972年农、林分设各自成局。
1982年1月,畜牧局再次从农业局析出。1984年12月,农业、畜牧局再次合并,称为农业畜牧局。1987年4月,改为莱阳市农业畜牧局,内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会统科、畜牧科,共有工作人员18人。属辖事业单位有:市农技站,26个乡镇农技站,种子公司,植保站,土肥站,蔬菜技术服务公司,果蚕站,经营管理站,畜牧兽医站及26处乡镇兽医站,农科所,能源办公室,农业广播学校莱阳分校,良种示范繁殖场,良种鸡场,五龙鹅原种场。共有工作人员162名。
第一节 农牧业管理机构
清末,莱阳县衙设典史,主管农、林、水诸业。民国初期,沿袭清制。1920年设劝业所。1925年夏,改劝业所为实业局。1929年春,又改为建设局。1933年改称县政府第四科。
1945年春、秋,莱东、五龙两县人民政府先后成立实业科管理农牧诸业。
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实业科合并改称建设科。1956年1月,撤建设科,与林、水分开,设农业科。7月,农业科改为农业局。1958年3月,农、林、水合为农业局。1960年3月,农业、林业、水利分设各自为局。5月由农业局析出畜牧局。次年5月,畜牧局又并入农业局。1962年5月,农业、林业、水利三局再次合并,称农林水利局;10月,农、林、水三局再次分设。
1967年1月,因“文化大革命”所致,农业局管理职能削弱。次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农林水办公室。1969年10月,农林水办公室改为农林水组。1970年3月,改为农林局,水利从中析出独立成局。1972年农、林分设各自成局。
1982年1月,畜牧局再次从农业局析出。1984年12月,农业、畜牧局再次合并,称为农业畜牧局。1987年4月,改为莱阳市农业畜牧局,内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会统科、畜牧科,共有工作人员18人。属辖事业单位有:市农技站,26个乡镇农技站,种子公司,植保站,土肥站,蔬菜技术服务公司,果蚕站,经营管理站,畜牧兽医站及26处乡镇兽医站,农科所,能源办公室,农业广播学校莱阳分校,良种示范繁殖场,良种鸡场,五龙鹅原种场。共有工作人员16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