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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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境内各级卫生部门开始向群众进行节育宣传。1958年计划生育开始普及。1959年人口出生率由1954年的38.7‰,降到21.0‰。1960~1962年,人民生活严重困难,出生少,死亡多,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负数,计划生育工作一度停止。1963年,国民经济恢复发展,人口开始出现补偿性增长,为控制人口盲目增长,县政府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各公社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公社卫生院和妇联兼管。这期间执行以宣传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方针。到1969年,全县人口出生率由1963年的47.3‰,降到26.9‰。1970年7月,成立黄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1年各公社组建起计划生育小分队,推行节育手术、控制多胎生育。1973年底,各公社相继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逐级制定生育计划落实措施,把计划生育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到1975年,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30.5‰,降到16.7‰。1976年8月,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卫生局析出,列入政府编制,1978年各公社配备专职干部。1981年9月,计划生育办公室改建成计划生育局,1984年3月,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1986年12月,改称龙口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7年7月,成立龙口市计划生育协会,各乡镇也相继成立协会,在群众中形成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形式。
  1976~199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每年平均控制在15‰左右。1978年、1980年被评为山东省计划生育红旗县;1983年12月、1985年12月和1986年黄县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1989年10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龙口市召开节育手术并发症管理国家直接联系县评估会,肯定了龙口市的经验。

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