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其他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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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俗称痨病)建国前和建国初期,是境内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农民患病率为10.6‰,中小学教师为26.4‰。1974年县防痨组建立以后,在全县开展肺结核病普查普治。1983年开始逐步建立起以县结核病防治所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乡村卫生所(室)为辅助的三级防“痨”网。
  1974~1975年全县开展疫情调查,平原农民肺结核患病率为7.4‰,山区农民为7.6‰,商业职工及教师为7.5‰。1975~1976年,对乡城、新嘉、东江、中村、海岱、黄山、北马、龙口、石良、羊岚、兰高11处公社进行线索调查。设调查点58个,胸部透视33086人,占调查范围总人口的11.5%,发现肺结核患者1119人。其中传染性、活动性患者110人,非传染性、活动性患者607人,活动性待定须观察患者402人,检出率为3.4%。1976年10月至1977年5月,全县抽调32名医务人员和8台小型X光机组成8个普查组,深入农村进行肺结核病大普查。普查对象为15周岁以上全部人口及15周岁以下儿童中可疑结核病人。普查结果:应查人口为326865人,实查293652人,受检率为89.8%。共查出肺结核患者3581人,其中传染性、活动性患者371人,非传染性、活动性患者1878人,活动性待定须观察患者1332人。全县肺结核患病率4.3‰。普查后,对患者进行三级登记,实行家庭病床管理治疗。医务人员定期到病人家中进行访视巡诊,宣传用药知识,督促患者按期复查。1982年起,先后有上海、江苏、河南、安徽、新疆、甘肃、辽宁和山东省昌潍、邹平、海阳、栖霞等地派人来黄县参观,交流防治肺结核病经验。1983年起,采用以排菌肺结核为重点的程序化治疗管理,每年对基层防“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次。至1990年全市累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3949人,治愈2935人。全市肺结核病患病率下降至0.23‰。

1977~1990年全市患肺结核病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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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别类别人数年份│肺结核病登记管理人数     │新发病人情况  │死亡情况      │
│        ├──┬──┬──┬──┬───┼───┬────┼────┬─────┤
│        │Ⅰ组│Ⅱ组│Ⅲ组│合计│患病率│活动性│发病率 │死亡人数│死亡率  │
│        │  │  │  │  │(‰) │病人数│(°/万) │    │(°/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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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381 │1914│1396│3691│4.3  │   │    │    │     │
├────────┼──┼──┼──┼──┼───┼───┼────┼────┼─────┤
│1978      │276 │1366│833 │2475│3.14 │122  │2.33  │    │     │
├────────┼──┼──┼──┼──┼───┼───┼────┼────┼─────┤
│1979      │246 │1004│444 │1694│2.37 │151  │2.87  │    │     │
├────────┼──┼──┼──┼──┼───┼───┼────┼────┼─────┤
│1980      │222 │852 │431 │1505│2.02 │159  │2.94  │    │     │
├────────┼──┼──┼──┼──┼───┼───┼────┼────┼─────┤
│1981      │198 │633 │303 │1134│1.55 │46  │0.86  │57   │10.59   │
├────────┼──┼──┼──┼──┼───┼───┼────┼────┼─────┤
│1982      │188 │543 │281 │1012│1.35 │121  │2.23  │38   │7.00   │
├────────┼──┼──┼──┼──┼───┼───┼────┼────┼─────┤
│1983      │121 │231 │401 │753 │0.64 │80  │1.5   │60   │10.86   │
├────────┼──┼──┼──┼──┼───┼───┼────┼────┼─────┤
│1984      │93 │120 │279 │492 │0.38 │103  │1.85  │17   │3.06   │
├────────┼──┼──┼──┼──┼───┼───┼────┼────┼─────┤
│1985      │78 │136 │178 │392 │0.38 │135  │2.42  │5    │0.90   │
├────────┼──┼──┼──┼──┼───┼───┼────┼────┼─────┤
│1986      │45 │139 │222 │406 │0.33 │170  │3.06  │8    │1.44   │
├────────┼──┼──┼──┼──┼───┼───┼────┼────┼─────┤
│1987      │38 │118 │260 │416 │0.28 │148  │2.56  │4    │0.69   │
├────────┼──┼──┼──┼──┼───┼───┼────┼────┼─────┤
│1988      │32 │115 │244 │391 │0.25 │151  │2.58  │4    │0.69   │
├────────┼──┼──┼──┼──┼───┼───┼────┼────┼─────┤
│1989      │25 │119 │203 │347 │0.25 │138  │2.36  │4    │0.68   │
├────────┼──┼──┼──┼──┼───┼───┼────┼────┼─────┤
│1990      │22 │113 │201 │336 │0.23 │146  │2.38  │2    │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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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1957年,县皮肤病防治站成立,开始收治麻风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生活费由政府供给,每人每月8~10元。至1960年,收治患者87人,治愈24人,死亡5人。1984年,全县进行麻风病普查,共查286286人,查出结核型麻风病患者2人。1985年进行线索调查,共查208135人,查出瘤型麻风病患者1人。1988年,龙口市提前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消灭麻风病指标。至1990年全市累计收治麻风病患者142人,治愈118人,治愈率83.1%;死亡23人,死亡率16.2%;外迁1人。
  精神病1966年,全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1970年黄山馆分院开始收治精神病患者。1978年对精神病进行线索调查后,对现症病人采取院内收治与院外治疗管理两种办法。住院患者按病情轻重分治,对轻症者施行开放性护理,鼓励患者生活自理,参加文娱活动,开展精神疗法。院外治疗,由县、社、队三级防治网建立精神病家庭病床,赤脚医生可随时访视。1977年门诊人数979人次,住院病人90人次。1985年门诊人数2235人次,住院病人达205人次。1987年,全市平均治愈率达61%。1990年,全市家庭病床232张。住院病人246人,治愈179人,治愈率达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