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企业女职工与机关女工作人员,怀孕检查、分娩接生,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前产后给假56天,双生或难产增假14天。怀孕不满7个月小产时,给假20~3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1966年7月,企业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其挂号、检查、手术、药费、住院费全由企业负担。1980年3月起,女职工25周岁以上生育的给假84天,工资照发。独生子女月发儿童保健费5元,到14周岁为止。1988年9月起,产假改为90天;对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假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42天。产假期满上班后,哺乳期每班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20分钟。
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应为女职工4周岁以内的子女设立托儿所或哺乳室。70年代起,县一轻局、二轻局、造纸厂、化肥厂等单位先后办起幼儿园并配备幼儿教师。80年代末,全市有厂矿企业幼儿园24处,入园幼儿2327名,幼儿教师(含保育员)200余名,厂矿企业幼儿入园率达96.8%。
第四节生育待遇
建国后,企业女职工与机关女工作人员,怀孕检查、分娩接生,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前产后给假56天,双生或难产增假14天。怀孕不满7个月小产时,给假20~3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1966年7月,企业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其挂号、检查、手术、药费、住院费全由企业负担。1980年3月起,女职工25周岁以上生育的给假84天,工资照发。独生子女月发儿童保健费5元,到14周岁为止。1988年9月起,产假改为90天;对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假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42天。产假期满上班后,哺乳期每班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20分钟。
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应为女职工4周岁以内的子女设立托儿所或哺乳室。70年代起,县一轻局、二轻局、造纸厂、化肥厂等单位先后办起幼儿园并配备幼儿教师。80年代末,全市有厂矿企业幼儿园24处,入园幼儿2327名,幼儿教师(含保育员)200余名,厂矿企业幼儿入园率达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