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行政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7&A=1&rec=593&run=13

1929年,黄县县政府第一科主管民事。
  民政局1938年,黄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四科,第一科分管民政工作。1939年黄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第一、二两个行署,皆设民政科,所辖各区设民政员。1940年撤销第一行署,两行署民政科合并。1945年,全县18个区级单位设民政助理员。1948年,战勤、荣优两科并入民政科。1949年10月,黄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8年改称民政局,11月,并入蓬莱县民政局。1962年蓬黄分治,黄县民政局随之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政工作由黄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管理。1970年复设民政局。1983年局设两室三组(办公室、双退安置办公室,优抚组、社会组、双扶组),乡(镇)设民政助理员。1986年改设行政、优抚、安置、社会四股。是年12月,撤县建市,改称龙口市民政局。1987年,局内增设基层政权建设股。1988年改股为科。1990年先后增设政工科、社团管理科和老干部科。全局共有工作人员24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调研员2人。
  地名办公室1980年1月12日,黄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地名工作领导小组。1980年2月设置地名办公室,隶属建委。1984年地名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正式编制3人。1985年属政府办公室,1988年改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