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黄县抗日游击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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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10月,奉北海军分区命令,黄县抗日总队整编,在第三大队的基础上组建黄县抗日游击大队。王良任大队长,王佐群任教导员,秋光任秘书。一中队长徐广兴、指导员秋光,共50余人(原活动在石良集一带的工人大队),有30条七九步枪,铜铸土炮一门;二中队长吕墨园,共五、六十人(原活动在上下木厂的二十八大队)。
  1940年3月末,八路军五支队后方警卫营撤销,教导员由履新带一个连编入黄县县大队,由履新任县大队专职教导员。4月,黄县一行署警卫连编入县大队(一行署警卫连有近百人,3个分队,1个钢枪分队,1个土炮分队,1个土枪分队。中队长李玉玺,指导员陈英),县大队辖4连1排(六0炮排),计400余人。代理县长陈耀亭兼大队长,县委书记矫枫兼教导员,李玉玺任副大队长,张乐天任副教导员。
  1941年7月,黄县二行署警卫连编入县大队。
  1941年下半年至1942年7月,胶东主力部队组织反顽运动,一连调五支,三连调北海军分区,黄县只剩一个连。日伪军事扫荡,经济封锁,指战员冬着单衣,露宿山头,遇有风雪彻夜难眠。1942年1月14日,县大队在慕院夼被日伪军偷袭,损失较大。后副教导员陈英挂枪逃跑,侦察排20人背叛。县长孙执中(兼县大队长),代理县委书记丛立(兼教导员),协理员刘镛率县大队六七十人坚持斗争。
  1942年春,县大队在北海独立团一营的配合下,插入敌占区,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抗日政策、法令,武装游行,促进了地方工作的开展,资敌村停止了资敌,转向抗日政府纳粮。
  8月,山东省军区颁布“八一”训令,要求加强县区地方武装和人民武装工作,至11月,县大队发展为3个连,1个迫击炮排,7个区中队,共计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