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募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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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和民国初,黄县沿用募兵制。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山东巡抚奉清政府令,招募黄县近海村庄村民,兴筑土圩,防御捻军。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黄县知县尚启祥招募团勇300人。
  1895年,登州防营提督夏辛酉在境内招募丁勇500人,县团练招募团勇1000人,防勇556人。
  1911年10月,省咨议员张彦忱由济返黄。在劝业所召集邹耀亭、李寅卿、赵镒斋秘密筹备光复黄县事宜,由徐云卿发展同盟会员,计有王叔鹤、徐镜海、张静斋、张魁五、王芷青、姜梦吉、孙步青、李梦庚、张春芳等40余人。招募80人成立冬防队,菜园泊村王云溪为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