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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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土地总面积统计上报数字为1260000亩。1980年,农业区划土壤普查时统计为1333725亩。1988~1989年,市土地资源调查为1339978.1亩,比农业区划普查增加6253亩。增加原因是核准了与邻县之间的边界,增了填海兴建港口、码头的面积。其中耕地面积533984.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9.9%;园地249585.8亩,占18.6%;林地203503.9亩,占15.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54422.4亩,占11.5%;交通用地45293.3亩,占3.4%;水域84782.9亩,占6.3%;未利用土地68405.3亩,占5.1%。
  耕地全市耕地总面积为533984.5亩,其中水浇地386631.3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2.4%;旱地129453.2亩,占24.2%;菜地17900.0亩,占3.4%。诸由观镇耕地面积最大,为55302.5亩,龙口镇最小,为6128.5亩。全市一级地有405887.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6.0%,主要分布在丘陵缓坡地带和中部、北部平原区,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保肥、保水能力强,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是粮食生产基地;二级地80280.0亩,占15.0%,分布在丘陵缓岗和沟谷两侧,土层较深厚,土壤质量较好,有一定灌溉条件,是重要的经济作物区;三级地43284.9亩,占8.1%,分布在山丘中部,土层比较浅薄,保水、保肥能力较差,水土易流失,无灌溉设施,农业生产无保障;四级地4365.8亩,占0.8%,分布在山丘上部,地势较陡,地块零碎,肥力差,水土流失严重,作物产量低下;五级地166.3亩,占0.1%,分布在山丘上部陡峭部位,土地质量差,不宜栽种农作物。全市每人平均占有耕地0.91亩,低于全国、山东省人均占有耕地水平。1988年耕地调查面积比1980年普查时减少125125.6亩,减少19.0%。原因是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了大量耕地,自1983~1988年,耕地栽种果树面积达119820.5亩,其次各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自1982~1988年达18039.0亩。
  园地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和中部缓丘区,约占70%;西部滨海区占20%。园地面积最多的是下丁家镇,为25431.8亩;最少的是城关镇,为2129.4亩。全市每人平均占有园地面积0.4亩,人均占有最多的是七甲乡,为1.6亩。园地中果树面积为248765.1亩,占园地总面积的99.67%。
  林地全市有林地面积203503.9亩,其中有林地179992.0亩,占林地总面积的88.4%;灌木林8210.1亩,占4.0%;疏林地11747.2亩,占5.8%;未成林造林地2119.7亩,占1.0%,苗圃1434.9亩,占0.7%。林地主要分布于山丘区,山区7处乡镇林地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73.2%,沿海地区7处乡镇占22.0%。林地面积最多的是下丁家镇,为56339.4亩,平均每人占有林地2.44亩。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54422.4亩,其中城镇27355.5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7.7%;农村居民点97197.2亩,占62.9%;独立工矿用地29580.0亩,占19.2%;特殊用地289.7亩,占0.2%。全市人均占有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26亩,户均居民点面积0.63亩,其中乡城镇达0.88亩。
  交通用地全市交通用地共有44293.3亩,其中公路8453.8亩,占交通用地面积的18.7%;农村道路35617.8亩,占78.6%;港口码头1221.7亩,占2.7%。
  水域全市有水域面积84782.9亩,其中河流水面23603.2亩,占水域面积的27.8%;水库水面14195.0亩,占16.7%;坑塘水面9220.5亩,占10.9%;苇地498亩,占0.6%;滩涂17873.4亩,占21.1%;沟渠13701.9亩,占16.2%;水工建筑物5690.0亩,占6.7%。
  未利用土地全市共有未利用土地68405.3亩,其中荒草地30020.3亩,占未利用土地的43.9%;沙地3227.4亩,占4.7%;裸岩石砾地443.3亩,占0.6%;田坎32942.7亩,占48.2%;其它未利用土地1771.6亩,占2.6%。平原区未利用土地为3.4%,山丘区未利用土地占6.8%,在未利用土地中,田坎和裸岩石砾占48.8%,可开发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贫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