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1945年,黄县司法行政工作由抗日民主政府司法处(科)负责;1946~1949年,由县人民政府司法科负责;1950~1979年,由县人民法院兼管。1980年12月,成立黄县司法局,专管司法行政工作。
1938~1945年,黄县司法行政工作由抗日民主政府司法处(科)负责;1946~1949年,由县人民政府司法科负责;1950~1979年,由县人民法院兼管。1980年12月,成立黄县司法局,专管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