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人民代表大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7&A=1&rec=502&run=13

黄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15~19日在县城人民剧场举行。出席正式代表361人,列席代表25人。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去冬今春政府各项工作报告》、《关于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及《关于代表提案处理办法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和《拥护宣传宪法草案的决议》,选举田研、姜松山、赵常林、傅振香为出席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55年12月19~24日在县城人民剧场举行,出席代表32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任务建议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提案处理办法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拥护山东省第一个五年计划和争取提前超额完成我县一九五六年农业增产规划的决议》。会上,收到代表议案464份,选举王景奎为黄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张虎、栾子欣为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殷乃贵等16人为黄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孟昭禄为黄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24~28日在县城人民剧场举行。出席正式代表284人,列席代表65人。大会听取并审议了《黄县人民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和《关于一九五七年发展农业生产的建议》。会议通过了《黄县人民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3人。张虎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栾子欣、刘培元、曲继辉、庄梦周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选举孟昭禄为法院院长,丁文举为检察院院长。收到代表议案489件。
  第二次会议:1957年4月10~14日在县城举行。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247人,列席2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代表傅振香、吕晶符在黄县视察的情况报告。会议通过了《黄县人民委员会关于三个月来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坚决贯彻执行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决议》和《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撤区并乡镇的意见》。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31日至1958年1月3日在县城举行,与会代表251人,列席代表4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九五七年财政预算报告》,听取《关于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一九五七年财政预算、决算的报告的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6月1~3日在县城举行,出席正式代表259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黄县人民委员会半年来工作情况和夏季工作任务的报告》、《关于基层选举概况的报告》。选举张虎为县长,栾子欣、刘培元、庄梦周为副县长,孟昭禄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陈晓东、吕晶符、姜松山、张秀芝为出席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蓬(莱)、黄(县)、长(岛)三县合并后的第一次会议):于1959年12月26~29日在蓬莱县城举行。参加这次会议代表共669人。会议听取《关于当前形势的报告》、《关于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当前形势和县人委一年来的工作和一九六○年工农业生产计划(草案)报告的决议》。大会期间收到提案534件。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蓬(莱)、黄(县)、长(岛)合县第二次会议):1960年12月16~20日在蓬莱县县城举行。出席代表420人,属于黄县选区代表20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选举第四届蓬莱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推选出席省人代会代表的说明》。通过了《关于蓬莱县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保护林木严禁乱砍滥伐的决议》。会议选举张虎为县长,林峰、栾子欣、刘培之、庄梦周、茹最生为副县长。会议还增补了丁江、高恩荣为省二届人代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62年8月27~30日在黄县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0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委关于一年半来工作情况报告》和《关于一九六一年财政决算和六二年财政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一九六一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二年财政预算的安排与执行情况的决议》。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6月11~1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30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一九六二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三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黄县人民委员会一九六二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三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选举姜松山为县长,张虎、林峰、栾子欣、庄梦周为副县长。选举杨礼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姜松山、高恩荣、庄梦周、徐文炳、孙文宾为出席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64年12月11~14日在县城举行。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22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关于黄县一九六三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四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黄县一九六三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四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学习下丁家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65年6月4~6日在县城举行。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24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九六四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五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6年3月22~25日在黄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7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黄县一九六五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六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王效为县长,林峰、姜华、林清和、栾子欣为副县长。选举于庆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由机关领导干部、群众组织、军队三方代表开会协商,成立黄县革命委员会。根据上级规定此次大会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届次。)1967年3月1日在县城举行。大会通过和发布了《告全县人民书》、《抓革命、促生产的紧急呼吁》。通过了《给毛主席的致敬电》、《给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和烟台地区红色造反者大联合革命委员会的一封信》。宣布成立黄县革命委员会。选举张晓亭为革命委员会主任,刘玉厚、吴轩钟、葛子勇、王效、姜华、王永幸为副主任。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5月8~11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正式代表61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黄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还听取了《为高速发展国民经济而奋斗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抓纲治国,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而奋斗的决议》。选举王效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曲继辉、王永幸、杜世成、谭世琨、姜洪东、林清和为副主任。选举王同嵩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吕笃绂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0年12月10~1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正式代表36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黄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黄县一九七九年财政决算、一九八○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一年财政概算的报告》、《黄县一九八○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八一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这次大会依据新宪法规定,分别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组成人员。选举曲继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永业、王永幸为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由19人组成。选举谭世琨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杜世成、邹德、杜厚礼、于玄德、孙少诚为副县长。选举于庆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礼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2年6月11~1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6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八○、八一年财政决算和八二年财政概算的报告》、《黄县一九八一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八二年计划安排意见要点》。听取和审议了《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因曲继辉病故,会议补选宋存平为县人大常委主任,补选谭世琨为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1983年2月23~2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32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九八二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三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和《黄县一九八三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选举张竹生、谭世琨、郝显志、姜宪恕、赵洪才、刘德元为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次会议:1983年11月16~17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315名。会议选举45名同志为出席烟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关于延长黄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草案)》。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20~2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83人。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黄县一九八四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黄县一九八三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四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谭世琨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永业、王永幸、孙仁茂、邹德、范寒云为副主任。选举郝立钊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挺章、杜厚礼、孙书平、赵仁强为副县长。选举田美春为黄县人民法院院长,宋延茂为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至3月30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6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黄县一九八四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五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一九八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第三次会议:1986年3月7~9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6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黄县一九八五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六年财政概算的报告》、《黄县一九八六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听取和审议了《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
  龙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16~20日在黄城举行。出席正式代表28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龙口市一九八六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七年财政预算报告》、《龙口市一九八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曹英之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德、姜永祥、杜厚礼、尚若山、范寒云为副主任。选举郝立钊为龙口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开田、林培祖、王崇林、孙书平、范庆梅、王从武为副市长。选举田美春为市人民法院院长,宋延茂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7年12月12~13日在黄城举行。出席代表255名。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市委书记郝立钊作形势报告,选举烟台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龙口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确认郝立钊辞去龙口市市长职务的请求,选举罗开田为龙口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烟台市十一届人大代表52名。
  第三次会议:1988年4月15~17日在黄城举行。出席代表26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和《龙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
  第四次会议:1989年4月14~16日在黄城举行。出席代表271名。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和《龙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
  龙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4月16~20日在黄城举行。出席代表285名。会议选举郝立钊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厚礼、孙玉堂、王崇林、范寒云、傅春禹、赵焕功为副主任。选举于希信为龙口市人民政府市长,林培祖、范庆梅、王从武、刘筱杰、盖少宁为副市长。田美春当选为龙口市人民法院院长,宋延茂当选为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