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议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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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10月,清廷诏令各省筹设咨议局,府州成立议事会,3年选举1次。1909年(宣统元年)10月,省设咨议局筹备处,颁发咨议局组织章程及选举法,令县划区筹办选举及调查选举人资格、姓名。黄县知县武晰划全县为5大区,筹备选举所与统计处,派员按期检查。1910年(宣统二年)春,省派司选员薛本然协同登州知府文淇监督10县合选。黄县王叔鹤、丁佛言、王厚庵当选为咨议局议员。夏,清廷令举办自治。9月,黄县筹备自治,赵元璞任县自治筹备处长。
  1911年(宣统三年)春,黄县成立参议会,施行自治。1912年4月,省令筹备国会选举,黄县成立选举所,张殿邦任所长。山东分5个选区。第5选区事务所设黄县。黄县徐文炳、淳于鸿恩、王命官当选省议员,王宗锦、仲子青当选众议院候补议员,徐子鉴、丁佛言当选参议院议员。1915年自治取消。1917年改选省议员,初选田昆山等28人。以烟台为复选区,黄县王命官、仲子青当选。1919年冬,颁布自治章程,令各县保送学员进京培训,毕业回原籍开办自治分所,后因内战中止。1920年,省长屈映光通令各县选举。黄县丁瑚林、王命官当选省议员。
  1929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中央颁行自治章程,限期选出县、区、乡镇长,服务地方。县长兼县政会议主席。
  1936年10月,地方选举制宪代表去南京制订宪法。黄县刘振东、王磷生当选。
  黄县籍第一届国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牟中珩,候补代表张拙夫。另有宋福亭,在东北经商,被东北商界选为代表;王兴西,在南朝鲜经商,被选为侨胞代表。刘振东当选为第一届立法委员。
  1946年冬,黄县临时议会在青岛成立,吕瑞洲任议长,张拙夫兼副议长,秘书葛剑甫。1948年春,因人数不足,奉令调整,吕瑞洲任议长,张拙夫任副议长,葛剑甫为秘书。参议员有魏懋杰、王纯肇等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