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代理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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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中国人民银行黄县支行代理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年息4厘,分8年偿还。全县共认购51.3万元,完成任务数的215.5%。1955~1958年发行的公债分10年偿还。1955年分配任务23.9万元。完成25.3万元;1956年分配任务25万元,完成25.7万元;1957年分配任务28.1万元,完成20.7万元。
  国库券1981年,银行开始代理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及还本付息业务。是年,全县共发行109.6万元。1982年上级分配黄县发行任务158万元,完成183.1万元。1983年和1984年,上级分配黄县的任务分别是172万元和163万元,实际分别完成175.2万元和168.6万元。1981~1984年发行的国库券,单位认购年息4厘,个人认购年息8厘。发行后第六年一次抽签,分5年偿还,每次偿还总额20%的本息。1985年发行的国库券,单位购买年利率5厘,个人购买年利率9厘。发行后第6年一次偿还本息。是年黄县的任务是288万元,实际完成302.2万元,为分配数的104.9%。1986~1988年发行的国库券单位购买年息6厘,个人购买年息1分。偿还期限分别为5年、5年和3年,一次还本付息。3年中,龙口市的任务数分别是290.5万元、290.5万元和450万元,实际完成数为297万元、296.8万元和454万元。1989~1990年,个人购买国库券,年息1分4厘,期限3年,一次还本付息。全市实际购买数分别为339.5万元、339万元。此外,还向单位发行特种国债,年息1分5厘,期限5年,1989年和1990年各发行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