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侨汇和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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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是胶东的侨乡之一。1990年,华侨分布于5大洲21个国家和地区,通信通汇侨胞有1400多人。侨属遍布全市各乡镇。
  建国后华侨通汇业务历年都有,但80年代以前数量不多,均由县人民银行办理。1985年中国银行龙口支行建立后,侨汇管理工作转由中国银行经办,其业务有侨汇解付、侨汇物资供应及其他服务项目。银行对侨汇坚持“保密保运、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服务周到”的原则,坚持送款上门。至1990年底共解付侨汇463笔,折合30.7万美元。侨汇物资供应通过配发“侨汇物资供应券”,供应侨属粮、油、煤及工业品。收到的建筑侨汇由地方供应钢材、木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侨汇管理工作,除办理侨汇解付和转汇以外,并办理外币兑换、旅行支票、信用证、信用卡兑付及外币存款、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等服务项目。
  198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龙口支局成立之后,开始办理外汇管理业务。1988~1990年全市共办合资项目15个、合作项目3个、“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定货、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项目5个,利用外资额450多万美元。至1990年末,市内贸易创汇单位发展到90多个,当年贸易留成达340多万美元。是年,有非贸易单位7个,全年创汇额120多万美元。1988~1990年通过省内、省外为物资、工矿企业等调剂外汇40多笔,850多万美元。偿还到、逾期贷款340多万美元。至1990年底,全市外债总规模达9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