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货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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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两清末以来,黄县主要以银两充当货币在市场流通。1933年5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以银元为本位币,废除银两,改用银元。境内流通的银两有元宝银、中锭、小锞和碎银等。元宝银,黄县通用的有足银、宝银、烟台白宝银、烟台化锦银,吉林大翅、潍县白宝银、锦宝银(锦州、营口的元宝)、黄县白宝银、西化银(沙河宝银)等10余种,以黄县、沙河、潍县、烟台等地的白宝银为佳。中锭,也称“元锞”、“盐锞”,形如秤锤,也有马蹄形及其他形,成分不定,重量以10两左右为多。小锞,也叫锞子”、“小锭”、“小元宝”。重量一二两、三五两不等,形如馒头。黄县自铸的有“铁粮子”,每个重1~5两,是元宝银的辅币。碎银,也称“薄银子”,是1两以下的小银块,形状不定。
  银元黄县于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始见银元,初为“鹰洋”(墨西哥银币,又称“墨银”)。每元换京钱1吊左右,初通行不畅。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后,先后流入境内的银元,有龙洋、大清银币、站入洋、日银元、俄银元(卢布银币)、江南银元(南京铸造)、江湖洋(江南、湖南、湖北铸造)、吉奉洋(吉林、奉天铸造)、安广洋(安徽、广东铸造)数10余种。每元换京钱1吊之多。当时银元流通数量仅占银两的十之二三。1912年发行孙中山头像银币,1914年发行袁世凯头像银币,遂确定为流通货币,杂币日渐减少。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银元停用。
  制钱清乾隆、嘉庆时官铸制钱质高量重,咸丰、同治以后官铸制钱质差量轻,光绪时私铸制钱充斥市场,较官铸质更差量更轻。黄县流通的铜钱主要有各省布政司铸造的制钱和民间铸的私钱,并有少量常平钱、宽永钱(日本),还有高丽(朝鲜)钱等。1904年(光绪三十年)春,黄县改行铜元后,制钱逐步退出流通领域。
  铜元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铜元问世,1904年(光绪三十年)春,铜元始行于黄县。铜元有当制钱二十文、十文2种,当时通行于市面的以当十文铜元为主,代替制钱逐渐占据流通市场。初行时银价比制钱行市略高,继因私铸币涌进,银价日增。辛亥革命以后,军阀割据,视铸铜元为生财之道,铸造额猛增,质量下降。1914年欧战爆发,铜价日贵,劣质铜元充斥市场,而且出现当五十及当二百的大面额铜元,币值逐年贬落。1913年每元银元兑换当十铜元127枚,1930年为306枚,1935年增至500枚。1935年,国民政府推行“法币”,铜元逐步退出流通领域。
  法币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1936年2月又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是年冬,黄县法币大量登市,逐渐占据流通市场。1942年9月11日,胶东区行政公署发布《关于停止法币流通的布告》,至1947年9月,黄县停止法币流通。国民党军占领黄城和龙口后,一度使用法币。1948年3月,法币被废弃。
  北海币1938年秋,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投放黄县市场2844.87元。1939年8月,北海银行重建后,发行北海币3.24万元,流通于北海地区。1940年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790余万元。1940年11月22日山东省财委会通知,增发北海币一角、二角、五角3种辅币。并规定北海币与法币等值通用,使北海币流通范围进一步扩大,信誉大为提高。1948年3月,法币被废弃,北海币成为境内流通本位货币,直至行使人民币为止。
  人民币1948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人民币”。境内于1949年秋开始使用人民币,陆续收回地方性货币和禁止一切外币、金银在市场上流通和买卖。1953年3月1日起,国家发行新版人民币并以1元折合旧人民币1万元的比价收兑旧人民币。新人民币面额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11种。1964年4月14日,国家停止使用苏联于1953年代印的3元、5元、10元券人民币,兑换期1个月,黄县提前兑完。1987年4月27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一套新版人民币,主币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6种;辅币有1角、2角、5角3种。新版人民币与现行人民币等值混合通用。
  附:伪钞
  1939年6月5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龙口办事处”成立后,大量发行“联银券”,协迫群众使用。黄县抗日民主政府领导广大军民极力抵制,缩小伪钞的使用范围。直至1945年8月日军投降,伪钞被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