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财政支出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7&A=1&rec=382&run=13

清代黄县财政支出包括上解(即起运)和地方留支两大类。上解支出包括解布政司、解粮道署、解学政署、解盐运使署等项,以及上解耗羡的相应项目。地方留支的支出项目分为官俸、役食及贫粮和驿费杂支等项,以及留支耗羡项目。当时,黄县上解布政使司18714.6两(白银,下同)、解粮道署860两、解学政署15.4两、解盐运使署62.3两、上解耗羡项目1536.5两,共计21188.8两。地方留支部分,官俸172.3两、役食及贫粮1201.5两、驿费636.2两、杂支247.6两、耗羡留支1520两(用于知县养廉1200两、知县公费160两、巡检养廉80两、典史养廉80两),共计3777.6两。
  民国黄县财政支出,除上解中央田赋、丁赋、盐税等项外,地方支出主要是治安、行政、教育、建设、自治、民团等项。1934年,黄县岁出经常门含公安费15024元(银元,下同)、民团费33870元、行政费4320元、教育行政费5234元、教育事业费80316元、建设行政费3840元、自治费12000元、联庄会经费2400元、监察经费240元、合作指导员和度量衡鉴定费1700元、气候测量员费360元、农工费1000元、电话和水利建设费3600元,合计163904元;岁出临时门含预备费7250元、建设费1500元,计8750元。两门共计支出172654元。
  建国后,黄县财政支出呈逐年增加趋势。1953年支出148万元,1957年增至227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1.3%。1958~1965年,城乡工业开始发展,用于基本建设、新产品试制和支援农业的投资共计1050万元,每年平均131万元;用于文教、卫生事业的投资共1261万元,每年平均157.6万元,比“一五”期间增加1倍。1966~1970年,年财政支出维持在三四百万元。1971年开始,大力兴办地方国营企业,财政支出逐年增多。1975年财政支出达719万元,比1965年增长近1倍。1971~1975年,用于工业企业的财政投资共计685万元,每年平均137万元;用于支援农业的财政投资共790万元,每年平均158万元;用于文教、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达30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1.5%。1978年后,全县的财政支出逐年增长。1980年出现财政赤字348万元。1986年财政支出达3487万元。1990年总支出7087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上级专款支出1647万元,比上年增长23.5%;城市维护费增加163万元;文教、卫生部门事业费增加276万元;抚恤和社会救济事业费增加34万元;行政管理费增加139万元;公检法司经费增加74万元;价格补贴增加72.5万元;专款支出增加62万元。当年结余2.5万元,累计净结余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