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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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境内集市贸易开始昌盛,至1931年达到鼎盛。据载:“以繁盛言,城关为第一,北马次之,黄城集,诸由观、黄山馆、芦头、九里店等又次之。”城关集日,市廛商贾云集、四关摊栉铺比,百货俱陈,商品多为当地农副土特产品,逢一、五大集或年进腊月,由晨至晚,”行人似流水,市声里遥闻。”其它各集市的规模不及城关,但招远、蓬莱、栖霞等县群众常至北马、芦头、黄城集赶集。当地和外地商人均届期登市收购各类农副产品。1946年4月,县政府为活跃经济,在黄城南门外南壕一带举办骡马大会,设骡马市、农具市、粮食市、杂货市、布匹市、旧货市等6个市场。赶会人数达9万余人,总成交额90余万元(北海币)。
  1949年,境内共有大小集贸市场28处,较大的有城关集、黄城集、北马集、石良集等。1950年设立市场交易所,公私商号的金银、布匹、棉纱、化肥和杂品均在交易所买卖,商品成交后,收取1-3%的手续费。此后,商业部门利用传统集日,多次举办物资交流会,组织工业品下乡,收购农副产品,繁荣了城乡经济。1952年7月下旬,县政府在城区举办物资交流大会,83200余人赶会,购销总额1029028万元(旧人民币)。
  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交易所改称市场管理所。关闭粮、油市场,动员农民把粮、油、棉等农副产品卖给国家,取缔黑市交易,打击投机贩运等非法活动。农民出售余粮,按规定价格由供销社代国家收购。1956年,对农业、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国家开放了统一管理下的自由市场。1957年,集市贸易成交额431万元,是1950年的1.48倍。
  1958年“大跃进”中,全县集市贸易全部关闭。1960-1962年连续3年自然灾害,农民口粮严重不足,集市贸易出现畸形。后经三年经济调整,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市场日趋活跃。至1965年,集市成交额增至550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视为“资本主义滋生地”加以种种限制,集市成交额一直在500万元左右徘徊。
  1979年恢复传统集日,全面开放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集市贸易迅速发展起来。至1989年底,境内集贸市场增至37处,其中综合集贸市场35处(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处)和工业小商品市场2处(含批发市场1处)。集贸市场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建成棚覆式集贸市场5处,面积约4万平方米,占市场总面积的13%。上市商品有农副产品、轻工产品、建筑材料和日用百货等15大类600多个品种。1989年集贸市场成交总额13392万元,是1979年的13.4倍。在成交总额中综合集贸市场成交额13227万元,工业小商品市场成交额165万元。1990年集贸市场39处,成交总额增至189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