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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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县政府注意加强水土保持工作。1949年县政府号召山区闸山沟、修地堰、建缓水坝,结合封山造林开展水土保持工作。1956年政府要求“社社闸山沟,整地堰、修梯田”,“水不出沟、土不下山”。1963年全县“治山保库,治坡保田,大力封山造林”,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平方公里。下丁家大队综合性水土保持工作得到省、地、县联合调查组的充分肯定。1965年12月全国15省1市参观团到下丁家大队参观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保持工作也遭到严重干扰。1958年大炼钢铁时,大批成林被砍伐一光;1960~1962年群众为度荒毁林种粮,植被大面积被破坏;“文化大革命”期间,强求土地成片、河走直线,2万多亩山林和河滩防林被毁,以粮为纲,毁果种粮,毁林开荒,加剧了水土流失。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水土保持工作由过去统一治理、集体经营变为以户或联户承包治理。1983年有承包户3595户,承包56处小流域。1985年11月县政府颁布《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的布告》,确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方法和奖惩内容。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提出“坚持生物措施同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治坡与治沟相结合,以治坡为主;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两个效益并重的方针”。至1990年,全市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2平方公里,占原有水土流失面积的30.77%。
  闸山沟建国后,以群众自办为主,政府加以扶持的办法闸山沟。1952年全县闸山沟1300道。1956年结合防汛,在绛水河上游小屯乡以及黄水河上游黑山乡、枣林乡、谢家乡,共闸山沟710座,完成土石方10649立方米,投工9500个,控制流域面积9平方公里,县政府补助6045.51元。1967年,全县共闸山沟2000座。
  修缓水坝1953年山区群众筑缓水坝500座,完成土石方2500立方米。翌年春,筑大小缓水坝680座。冬,十一区以慕院夼为重点与十二区、九区一起,筑缓水坝50座,国家补助9812700元(旧人民币),完成石方998.5立方米,用石工480个。
  建谷坊1949~1953年,全县共建谷坊610座。1957年上半年,建2562座,完成石方2210立方米,用工8670个,国家补助3678元,控制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至1964年,全县谷坊数量达6558座。1983年建谷坊完成土方1.48万立方米,石方5.18万立方米。1985年建谷坊913座,投资1.32万元,完成土方1826立方米,石方6391立方米。至1990年,全市谷坊总数达11812座。
  整地堰建梯田1954年全县共修整地堰2280道。1957年修整1350道,长8500余米,投工14418个,完成石方7209立方米。1963年垒地堰1000亩,整修地堰3500亩。是年水平梯田达9000亩。1975年全县水平梯田达11.55万亩。至1990年,水平梯田有9.53万亩。
  封山造林1933年,黄县县长范慕庐提倡植树,指出树木,“有涵养水源,调和气候的功效,可以固结河堤,免除水旱灾害”。1935年县政府第四科组织人力在凤凰山林场栽侧柏400余棵,刺槐500余棵,计10余亩;育苗11.375万株,共20.4亩。1949年县政府领导封山造林,沿堤植树植草,全县沿河压条150亩,植树10万余棵,造林4000亩。1954年各区发动群众自购棉槐种1509.7公斤,自育自植,直播在河滩、堤角下。1963年全县水土保持林有13000亩。至1974年达10.22万亩。1978年后,实行小流域治理户承包责任制,综合、集中、连续治理,以封为主,坚持天然更新,同时进行次生林改造和疏林补植,提高郁闭度。1987年森林覆盖率达20.9%。水土保持林达10.59万亩。1990年末,全市有水土保持林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