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农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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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1月北马公社拖拉站成立,是境内第一个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其时共有5个国外机型的拖拉机18台,主要用于耕耙环节的机械作业。1960年1月,根据省“重点配备、集中使用、农业为主、综合利用”的原则,确定北马公社作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试点。此后,各公社拖拉站相继成立。
  1962年1月黄县农业机械管理科成立。3月,除北马外,各公社拖拉机站撤销,在黄县良种场成立拖拉机总站,与农机管理科合署办公,北马公社拖拉机站称为分站。8月,农机管理科撤销,其职能由拖拉机总站统管。1970年1月,黄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1973年,为适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各公社先后成立农业机械管理站。1977年,县革委颁发《农用动力机械管理规章》(草案)和《农用托拉机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山东省农林局制订的《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农机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村一级农机管理组织建设,全县637个村建立农机队,建有“三库一间”(机库、油库、机具库和修理间)。同时,全县开展农机“保养升级赛”,严禁带病机具作业,做到四净(油净、水净、气净、机具净)、三不漏(不漏气、不漏油、不漏水)和五良好(调整、润滑、紧固、电路、仪表)。1978年,黄县农业机械公司、农机研究所、农机监理站先后成立。其后农机管理站由专门管理型发展为经营管理型,已有12处农机站建立了农机配件供应站,有7处农机站被定为省一级站。1982年,因农机承包责任不完善,全县大部分农机队解体,尚存43个。农机数量减少,损坏丢失较多。1986年,黄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农机管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县加强村、乡两级农机组织建设,完善农机承包责任制,搞好农机管理,做到“五统五定”(统一机具检修,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调配使用、统一油料供应、统一收费标准,对机手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报酬、定奖惩)。1987年,全市在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服务组织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农机管理水平,使农用机械在农业生产的耕、播、浇、收、运、脱各环节充分发挥了作用,1990年,农业机械管理局下设农机监理站、农机公司、农机研究所、拖拉机总站、农机化学校5个企事业单位和20处乡镇农机管理站,共有职工222人,形成农机监理、经营、服务、科研、生产、维修、推广、培训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