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编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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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境内就是小麦的集中产区。自后汉起,主要农作物有粟、黍、粱、麦、菽等。明清以来,引种了花生、玉米和甘薯。解放前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生产水平低下,“丰年之谷,不足一年之食”,1949年粮食尚不能自给,需从关东(东北3省)购进,船载而入,群众称为“吃船粮”。1949年全县粮食平均亩产110公斤。新中国成立后,变革生产关系,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改进农作工具,选种优良品种,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农业生产面貌发生重大变化。1956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结束“吃船粮”的局面。1958年受瞎指挥、高指标、浮夸风和“共产风”影响,加上自然灾害,农业大幅度减产,1961年比1956年粮食总产减少53.1%,农业总产值减少49.8%。经过三年调整后,1965年全县粮食单产“跨黄河”,超过250公斤。“文化大革命”中,全县人民排除干扰,兴修水利,整地改土,改变农业生产条件,有40万亩粮田进行了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治理改造。粮食单产1972年“过长江”,超过400公斤。1975年超500公斤,是山东省第一个粮食单产超500公斤的县。1983年粮食单产676公斤,总产29.4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87~1989年,天气连年干旱,粮食单产年均508公斤,1990年,雨水调和,措施得力,粮食单产达到704公斤,农业总产值19804万元(1980年不变价),其中种植业1253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逐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种植业内部结构逐步调整,稳定粮食生产,扩大经济作物面积。南部山区以发展林果生产为主,兼种粮食、花生;丘陵和西北沿海区,实行粮、油、果并举;平原地区以粮为主,实行粮、油、菜间作。农村产业结构改变单一的种植业格局,在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的同时,兴办乡镇企业,发展工、商、运(输)、建(筑)、服(务)各业,农村剩余劳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乡村企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的主要支柱,其工业总产值,1990年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61.7%。80年代后期,科技兴农受到普遍重视。市成立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乡镇均设有农技站,村一级都成立了农业综合服务队。粮食生产实现生产计划、良种布局、技术推广、生产措施和交售任务的“五个统一”。科学技术推动了农业走上高产、优质、高效的路子,发展了饲养业,以种养业原料发展加工业,实行一种二养三加工,多层次增加附加值。199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7.3亿元,比1989年增长22.5%,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95元,比1978年增长5.7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