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煤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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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生产组织形式。矿区生产组织形式曾多次演变。1970年洼里煤矿建矿初期,适逢“文化大革命”,生产组织采用军事编制,矿井口设营,区队设连,连队以下设排、班。营设教导员、营长,连设指导员、连长,下设排、班长。1974年洼里矿投产后,撤销军事编制,改称区队。1983年后,各矿实行矿、区、队三级管理。1990年,各矿的组织形式由掘进、采煤、生产辅助工区和矿生产、技术、安全、调度、机电等管理科室组成。
  采掘工区的最小生产单位是队的班组。生产矿井均实行三班作业制,每班工作8小时,生产班次采用竖编制排列,分为早、中、夜班,10天倒换班次,循环往复,连续生产。担负井上、井下二线的生产辅助工区,由机电运输、巷修、通风、运输等区队组成,为采掘一线服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部门有技术、机电、安全、三防、调度、计划、地测、劳动等科室,负责全矿生产技术指导与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和计划实施、劳动管理、器材供应,保证矿井安全、持续、均衡地发展生产。
  生产管理方式:矿的生产管理主要对工区,工区管理主要是队和班组。矿长对生产和管理全面负责。矿区安全、生产由1名副矿长负责;安全由安全部门具体负责。矿生产技术由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及技术管理部门负责。
  矿务局实行局、矿两级管理。局、矿均实行局、矿长负责制。生产、安全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安全责任由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局长及其部门具体负责。生产技术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
  现场管理。各生产工区,每天有1名干部在工区值班室值班,处理生产中的问题,组织材料供应、设备维修,了解井下生产、安全情况及处理工区日常工作。井下生产,每个生产班有1名跟班工区干部靠在生产现场进行管理。
  矿(处)的矿井现场管理,除1名矿长或总工程师与调度员在调度室值班外,其他矿级领导和生产科室的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每天到井下进行生产现场指导与管理。安监人员做到24小时分班次在井下现场巡回检查,确保安全。
  矿务局除通过领导值班和调度室与各矿(处)进行通讯联络了解生产、安全情况外,还经常到矿井现场加强生产指挥和管理。
  生产管理制度:各矿区在生产中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生产管理。1972年,洼里煤矿在企业整顿中制定了《各种岗位责任制》和《井口管理规定》等制度。1978年又制定了创建大庆式企业、学铁人精神等各项管理制度。科室制定了《工作职责范围》,职工制定了各种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定。1976年和1984年矿区工程处和北皂煤矿根据基建和生产的需要,也都制定了各项基建、生产管理制度。1988年后,矿务局各项管理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转上正轨。洼东煤矿投产后,先后制定了《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井口管理规定》、《调度条例》等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以调度室为中心的生产指挥系统。采掘队在8小时之内坚持向调度室进行3次汇报制度:即班前汇报全员交接情况,生产、安全、质量情况及设备运转情况;班中汇报生产进度情况、生产安全及处理情况,预计下班用料情况;班后汇报当班实际生产进度,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交接班后升井人员到调度室销勤。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1973年后,各矿区先后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安全生产奖励制、安全生产汇报制等一整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985年初,指挥部制定了《安全暂行规定》30条。是年10月又修改补充100条,并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1989年2月,矿务局针对“三违(即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现象,制定出14章231条规定。是年3月又公布处罚条例,并实行安全抵押承包制度。1985~1990年,矿务局及各矿(处)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先后制定近30项安全管理条例。洼东煤矿在生产中,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制和每周生产安全例会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安全生产汇报制、现场交接班制等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该矿还根据煤矿三大规程,结合省、市有关安全措施和规定,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工程质量验收奖惩办法》、《违章罚款条例》、《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及规章制度》、《采掘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关于火药管理与放炮管理的规定》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龙口煤田各矿都先后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安全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条例情况;干部、工人现场指挥和作业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效力情况;预防各种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落实整改措施等。桑园煤矿安全检查人员采取跟班、划片、分线、定点等进行监督检查。洼东煤矿安检人员发现“两违”作业和不安全隐患时,有“四不请示”权利,即停止工人作业不用请示,处罚“两违”人员不用请示,停止生产不用请示,布置安全任务不用请示。安全生产检查除安监人员平时监督检查外,有的矿一周(也有的一旬)一次小检查,一月一次大检查。1980年起,龙口煤炭生产建设指挥部工会、团委及所属各矿工会、团组织也建立起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设兼职安全网员、岗员,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1985年5月3日,烟台市煤炭公司聘请龙口煤炭生产建设指挥部安监局、技术处、市经委安全科、市劳动局矿山安全室、黄县工业局的有关人员参加,对所属矿进行“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31处,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公司制定的百分检查验收标准,程家矿得89分,桑园矿得80分,洼东矿得70.5分。7月30日又组织对各矿“通风、三防、提升、运输”大检查。10月3日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顶板、提升、运输、机电、通风防尘及火药管理方面安全状况。检查结果。程家矿得99.2分,桑园矿90.5分,洼东矿89.9分。是年,桑园矿千人负伤率为1.4,创该矿最好水平,也是全省地方矿的最好水平。
  矿山救护:1975年,洼里煤矿率先成立救护队,按中队编制建队。1980年龙口煤炭生产建设指挥部成立后,洼里矿救护队归指挥部和洼里矿两级领导,承担龙口矿区救护任务。1984年9月,该队在华东六省市救护比赛中获总分第一名。到1985年底,该队完成井下救护496人次,抢救遇难人员99人。排除非人为事故多次,先后获各级先进称号24次,其中省级及其以上荣誉7次。北皂煤矿于1984年底建立救护队,中队编制。1985年10月24日,烟台市煤炭公司矿山救护队成立,下设2个小队,共19人,担负桑园、洼东、程家煤矿的井下救护任务。
  经营管理经营管理主要分劳动工资、财务与审计、器材供应、煤碳销售等。矿区的劳动管理,矿(处)有劳动工资科,矿务局有劳动工资处,其职能既管理劳动调配、劳动效率、劳动组织整顿、劳动定额、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奖惩,又管理分配(调级、工资改革、执行工资政策和标准)。矿区的财务、审计均由财务处、审计处及财务科、审计科管理。1980年实行部(局)、矿(处)二级核算。1989年开始,从局到矿均先后成立了审计处、审计科。财务和审计部门主要负责矿区的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原煤成本等管理及内审监督。
  矿务局设供应公司,矿(处)设供应科,负责器材供应和物资采购及物资计划、定货、采购、调拔管理。全局设4个仓库。构成固定资产的机电产品,机关用车配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为1类物资;2、3类物资由矿(处)自行负责组织供应。
  矿务局设有销售处,矿设煤质运销科,负责原煤销售、质量检验和运输。局和矿均有煤质化验室,有专职化验员和采样、制样工,按规定取样化验。
  自1975年以来,龙口矿务局生产的原煤均纳入国家计划,1990年全局完成煤炭销售182.9万吨,比计划增销24.0万吨。
  洼东矿的劳动管理隶属企管科、劳资科。劳资科管理劳动(劳动调配、劳动组织整顿、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奖惩),还管理工资分配(调级、工资改革、执行工资政策和标准)等。劳动率和劳动定额由企管科负责。财务科负责全矿固定资产和全矿流动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参与审查各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财务工作实行矿队两级核算,矿、队、班三级管理。供销科负责物资计划、定货、采购、调拨等工作。煤炭销售及运输工作分别由供销科和车队承担。煤质实行生产、运输、供销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设有煤质化验室,有2名化验员定期采样和化验。煤炭产品主要在本市及临近县市销售。自1982年投产以来,共完成煤炭销售207.7万吨。比计划增销42.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