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酿造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7&A=1&rec=170&run=13

白酒据清同治《黄县志》记载,1214年(金贞佑二年)农民起义领袖杨安儿在夺取莱州、登州之后,建立反金政权,曾在黄县甘泉镇设立监酒官。据此可知,至少在七百多年前,黄县的酿酒业即已比较发达。至民国初期,酿酒业已相当发达,仅龙口镇就有益源、东聚元、增泰昌、公顺兴等5家烧锅,从业人员120余人,年产高粱烧酒900余吨,“七·七”事变后,日军入侵,民族工业凋敝,烧锅相继停业,至1944年,勉强开业的仅有北马镇隆泉烧锅一家。抗战胜利后,酒类为国家专卖。1945年国家以北海币219万元,将隆泉烧锅购为国有,成立大龙公司北马酿酒总厂。1950年,酒厂只有两个作业班,从业人员50多人,年产白酒192吨。1952年酒厂迁至龙口原益源烧锅旧址,扩厂经营,易名为龙口酒厂。经过不断革新设备,更新工艺,生产能力逐年提高。1954年达到800吨,1957年超千吨,1974年超2千吨,1982年超3千吨,1986年达到4359吨。1978年后,部分村庄办起小型白酒厂,至1990年,全市年产白酒10535吨,其中村办酒厂年产1022吨。
  果酒1982年,七甲公社果酒厂建成投产。从甘薯干中提取酒精,配制成苹果、大梨酒等,年产各种果酒450吨。龙口酒厂增设果酒设备,年产果酒近千吨。
  葡萄酒1982年城关镇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合作建起龙口分公司。1980年改称烟台张裕葡萄酿酒总公司龙口分公司。年产葡萄酒929吨。1985年,龙口镇曲家村葡萄酒厂投产,年产葡萄酒700吨。龙口酒厂同时生产葡萄酒。到1990年,全市产葡萄酒4476吨。
  啤酒1985年中村镇北皂后村建起龙口鲁兴啤酒厂,厂区面积4500平方米,固定资产78万元,有职工150人。年产啤酒2500吨,产值43万元,实现利税2.3万元。是年3月,北马镇筹建龙口啤酒厂,10月建成投产。厂区面积64000平方米,厂房面积120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650万元,职工265人,其中助理工程师3名,技术员3名。主要设备有:容量60吨的发酵罐40个,年产4000吨罐装机2台,罗马尼亚产万吨包装生产线1套,年产2.5万吨的糖化设备1套(三锅一槽),年产2.5万吨杀菌机1台;附属设备有:冷冻机3台,4吨锅炉1台,沸腾锅炉1台,180千瓦和120千瓦发电机组2台,形成成套的生产流水线。年生产“寰龙”牌啤酒12001吨,1986年,全国首届日用消费品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信得过”产品,荣获“信任杯”1只。1987年在农牧渔业部啤酒评比中,荣获部级优质产品称号。产品畅销全国十几个省市。年产值717万元,实现利税380万元。
  1990年,全市年产啤酒14699吨。
  酒精1974~1988年,境内无专业酒精厂家,各酒厂设有酒精车间,自产自用。1988年3月,北马镇筹建龙口市酒精厂,10月建成试产,设计能力为年产食用酒精1.5万吨。所需原料主要来自当地生产的玉米和瓜干以及从外地购进的木薯干。有职工237人,固定资产总值1238万元。生产工艺流程均采用微机控制,检测手段比较完善。产品质量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是山东省四大专业酒精厂之一,是全国酒精协会和省酒精协会成员厂。1989年底共生产二级以上食用酒精3200吨,完成工业总产值412万元,销售收入1050万元,实现税利118万元。1990年,工业总产值875万元,利润102.1万元。
  1989年10月,与深圳凯利公司签订承接外商来料加工合同,首批加工原料4.5万吨已投入生产。1989年7月,与香港信谊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酒精合同;并与法国斯皮西姆公司就DDGS饲料生产技术进行了商务谈判,研究对酒糟进行深加工,以变废为宝。该项目总投资800万美元,其中中方以现有厂房、设备出资折400万美元;外方投资400万美元,用于引进饲料生产技术和设备。合营公司建成后,年可生产玉米酒精和饲料各1.5万吨,产品70%以上出口,可创汇225万美元,1991年可投入生产。
  香槟酒、汽水1985年黄山馆乡店子村建起龙口市(黄县)饮料厂,当年投产。厂区面积1750平方米,固定资产22万元,职工60人,技术员10人。主要产品为“龙凤”牌女君香槟,葡萄香槟,桔子香槟,佐餐红、白葡萄酒和可口可乐汽水、乳化汽水、桔子汽水、百乐啤酒等。各种汽水销往烟台市各县,香槟和佐餐饮料销往济南、潍坊、东营、淄博、枣庄、青岛、邹县等地。产值32万元,利税5万元。
  葡萄汁1983年海岱乡马王村葡萄汁厂投产,年产葡萄汁2000吨,产值260万元,实现利税32.5万元。1984年和1985年,乡城乡乡城村、曲谭村,建起葡萄汁厂各1处,年产量分别为3000吨、700吨;年产值分别为300万元、348万元;实现利税分别为24万元、30万元。
  酱油、食醋建国前,境内农民多自制酱油、大酱、米醋以自用。城镇居民所用上述佐料多购自酱园,民国期间全县有酱园10余家。建国后,酱园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龙口、黄城酿造厂成立,1986年改称龙口市酿造厂。厂区面积1.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45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59.4万元,职工120人。年生产能力:酱油4000吨,食醋1800吨,酱花生仁100吨和酱海带丝180吨。1990年工业产值176.7万元,利税52.5万元。产品除满足全市人民需要外,部分产品外销。
  70年代初,粮油等部门和部分村办起酱油厂,到1990年,全市年产酱油5839吨,其中村办酱油厂年产4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