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皮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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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革明朝时境内已有人制革。1933年境内有制革作坊26家,年产革9万张,居胶东各县之冠。猪皮主要供境内鞋铺、皮箱铺用。牛、驴、骡、狗、羊等杂皮大部运销天津、济南、青岛、烟台等地,年营业额近万元。日军侵入后,制革业日渐衰退。建国后,境内无专业制革厂家,皮革制品业由烟台市皮革公司及其他县供给。
  皮鞋1933年境内专做皮鞋作坊10多家,部分制革作坊和修鞋摊也兼做皮鞋,年产各种皮鞋1万多双。日军侵黄后,绝大多数家庭皮鞋作坊停产。50年代初期制革业有了较大发展,仅黄城、龙口两地就有家庭制革业30多家,逐渐形成联合体,黄城组成靴鞋制革社,龙口组成鞋社。至1978年,两社分别更名黄县皮鞋厂和龙口皮鞋厂,均系集体企业。两厂年产单、棉皮鞋25万双。
  1966年中村东风鞋厂建成投产,年产皮鞋6万双。1969年北马布鞋厂投产,至1985年,年产布鞋、皮鞋15万双。1980年城关镇西北隅皮鞋厂建成投产,年产皮鞋4万双,此后,乡镇、村陆续办起鞋厂。至1990年,能产皮鞋的厂家有14个,年产皮鞋60.72万双。
  50~80年代初,皮鞋大都手工操作。1982年向机械化和半自动化发展。黄县皮鞋厂(今龙口市皮鞋厂)增添机械设备68台,生产流水线1条。1986年,增拉帮机、绷尖机、绷跟机5台。全市皮鞋制品主要有线缝皮鞋、马靴、胶粘皮鞋、模压皮鞋等。产品销往东北、新疆、河南、北京、天津和陕西等省、市、自治区。
  皮件清末民初,境内的制革作坊多兼制车马挽具1933年前后,专营鞍铺10余家,以猪皮和杂皮为原料,制做鞍、鞭索、缰套和皮带、皮条、皮线、绳等。远销天津、青岛、济南等地,较有影响,年营业额1万元。日军侵黄后,大部停业。
  建国后,鞍铺逐渐组成皮件社。主要生产挽具和鞋底。70年代初产品增加皮包等。1979年黄县皮件厂生产皮箱、皮手套等。至1990年全市皮件厂发展到14家,多为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