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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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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旧式民房,以石为基,以木为架,青瓦盖顶。四壁均为土坯垒成,外敷石灰。70年代末,钢筋、水泥、红砖、大瓦等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土坯已被淘汰。瓦房、平房多为砖、石、木混合结构。楼房、生产用房多以砖砌承重墙体,加基础圈梁、楼板圈梁、构造柱等砖混结构。进入80年代,瓦房建筑多为钢筋水泥打地梁和圈梁的砖混结构。高层建筑多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不同高度和用途有的采用全框架、半框架、排框架等多种框架结构。6层以上高层建筑,多采用框剪结构,以增强抗震、抗风和负重力。80年代末,兴起了仿古建筑,以现代高层建筑工艺为主,屋顶呈殿宇型,有一脊两坡,一脊四坡或平顶四坡式,用黄、绿琉璃瓦覆顶,俯仰相间,飞檐出厦,形成古今结合风格。琉璃瓦也用于凉亭、门楼和院墙之上。有的采用铝合金大扇门窗,镶有白色、茶色玻璃砖,室内外装修也格外讲究,用水刷石、水磨石铺地,立柱用大理石贴面。内外墙皮由原来单一的沙灰抹面,发展为混合沙浆或水泥抹面,再用各色涂料粉刷,也有的外墙皮用釉面砖或玛骞克贴于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