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设备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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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境内建筑施工使用手工操作工具,主要是瓦刀、灰铲、托灰板、推灰板、平板、锨、镐、斧、凿、锯、尺、锤、钎等,沿用至今。施工运输主要靠肩挑、人抬、背扛、手提,水平运输工具有手推车、大板车等。1958~1968年,县建筑工程队先后自制木工用的轮子锯和打眼机各1台,又购买1台400公升混凝土搅拌机,初步降低了木瓦工人的劳动强度。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与需要,1969年县建筑工程队承建县广播站二层播音楼时,用木杆、木板搭起坡道,靠人力沿坡道向上抬楼板,用辘轳挽沙浆和砖石等建筑材料。1970年,县建筑工程队承建县第一百货大楼时,在高桅杆上缚以横挑钢管作为提升工具。1971年,县建筑工程队承建县浴池楼时制做的“#”字架与卷扬机配套使用,第一次解决了建筑施工中的垂直运输的困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建筑业机械化设备水平逐年提高。1990年全市40多个建筑工程公司基本配齐了轮胎吊车、塔吊等各类垂直运输工具和各类搅拌机等;木工车间有带锯、刨床 、开榫机、打眼机等;机修车间有车床、钻床、万能铣床等。龙口市建筑工程公司,机械设备有16吨轮胎吊车1辆、少先吊车2辆、塔吊10台、涨拉机1台、伸拉机1台、各种搅拌机51台。1990年机械设备总值236万元,全部机械总功率2100千瓦,动力装备人均2.25千瓦,技术装备人均28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