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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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境内的民用和公共建筑多根据兴建者的要求,由木瓦工班中的“掌尺”或能工巧匠勾画草图,现场指导施工建造。
  建国初期,县内仍无专门建筑设计机构,建筑图纸大多由施工单位自绘。1969年经县建筑工程队王肇泰设计建造的559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县广播站二层播音楼,是县第一座由施工单位绘制图纸建造的楼房。县建筑工程队张基平、朱继恩、韩仁娣先后设计施工建造了县第一百货公司营业楼、县电影院、机关招待所、邮电局办公楼、水泥厂等多项公共建筑工程。1972年由县房地产管委会汪铭纲、王衍礼设计,房产工程队施工建造了县人民武装部办公楼、县人民政府第一幢办公楼、水利局办公楼和房产公司办公楼等建筑工程。
  1976年12月,县基本建设局设立设计室。从此,建设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图纸统由设计室绘制,并负责编制工程概算。
  1981年黄县被列为八度抗震设防地区,新设计的建筑项目除坚持“适用、经济、美观”原则外,还要合乎“抗震”标准。对1981年前竣工的建筑物分别加强了抗震与设防措施。
  1977~1986年的10年间,完成工程设计项目732项,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其中主要建筑工程270多项,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共22项。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3个、文教建筑3个、医务建筑4个、办公建筑1个、旅馆建筑2个、工业建筑9个。1987~1990年,3000平方米以上建筑物设计项目19个,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计商业建筑2个、办公建筑6个、文教建筑1个、工业建筑5个、职工宿舍5个。